第二十五章 旅鼠(1/2)
陆诩不说话了。
菲米莉丝继续道:“我见过很多人,一口一个为大局着想,一口一个为了苍生。可所做之事,无不是中饱私囊,欺压他人。我觉得,那种人,才是自私,可恶至极。”
“当然,我所说的旅鼠小队之所以叫旅鼠小队的理由,和这无关。”
她目光直视着前方,本就涣散的双目此时更加看不出到底是在注视哪里。
“最开始,我离开家乡的时候,我也很是迷茫,虽然心里有着目标,但是那个目标太过高远,以至于我根本想不出该如何完成。
那个时候的我驻足不前,我每天都在思念我的家人,但是我不能回去。”
陆诩用余光扫视菲米莉丝,她双手撑着下巴,整个人蜷缩在一起,抬眼仰望天空。
这个时候,她才没有队长的威严,也卸下了一直照顾他们这些队员时所表现出的成熟外套,展露出同龄人所应有的青涩稚嫩。
她的话里面,包含着她的过往,有些东西没有说全,陆诩也不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过对于目标的事情,他却意外的与菲米莉丝当初的想法吻合。
他很好奇,对方最终是如何迈步,走到今天的。
“我的实力很低微,身上带的盘缠很快就花完了,我需要生活,于是就在一家店铺里面工作,一直做了几个月。
当时我是知道自己需要成为猎人的,因此攒了很多钱,一边工作,一边磨砺自身,盘算着实力勉强能够进入最近的一处秘境之后,我便辞去了工作。
我和赫蒂很小的时候在一起生活过,是很要好的朋友。虽然多年不见,但仍然还有一点联系。
当时她正好出门,想要历练,于是找到了我,和我组队。
我们一起在秘境战斗,之后遇见了在小酒馆当学徒工的林塞。那个时候林塞的父亲已经不在了,他和母亲相依为命,酒馆给的工钱很少,勉强够他和他母亲生活。
赫蒂见多识广,曾经跟我说,林塞天赋不错,人很老实,如果我们要找队友,就找他那样的。
当时我还没有创建小队的想法,因为我觉得自己在外面,连自己都管不来,怎么可能管理好队伍。
不过就在不久后,林塞所处的酒馆,老板在一个晚上失手杀掉了一名不入流的武者,为了逃避罚金,老板将责任推到了很老实的林塞身上。
如果不是林塞的挚友,他根本不会得到这个消息。
而那个时候,我和赫蒂已经决定离开那个地方,去另一个秘境。
大概过了两个月,我们在离林塞所住的很远的一处城里面看到了他,那个时候他衣衫褴褛,整个人瘦得只剩皮包骨,巨大的骨架看上去很是渗人,就坐在街道旁,盯着一家卖面饼的店铺看。
我们确认了很久才肯定,他就是林塞。
上去跟他搭话,他也不肯说,眼睛里面透着警惕与惊惧,盯着我们。
我们无奈,离开了。
那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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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我们就猜想,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调转头来再跟上时,他已经踉踉跄跄站起来,往城外走。
我们最终还是决定跟了上去。
弄清楚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之后,我们都很愤怒。
在北境,没有猎人,但是有武者。每座城中,都会有一个武馆,已经洗体的人,或是近年来开始容纳纹章的人,都会统一注册成武者。
酒馆的老板就是武者,是那种不会战斗,但是有容纳纹章的注册武者。
武者误杀人,很麻烦,不过调查清楚后,只需要上交巨额罚金就行。
然而如果是普通人杀了普通人,那就需要以命偿命。
林塞逼不得已逃亡,在周边各城各领都被通缉了,他的母亲也被监控。
那个时候他无比惊惶,自己性命难保不说,家中母亲也无人照料。
通缉令已经发出,便无法撤回了,林塞只是个普通人,哪怕他真的注册成武者,没有强大到一定程度,领地碍于颜面,都不会轻易撤回通缉。除非,他真的能够强大到,比当地的所有武者,包括领主都强。
他至始至终都搞不清楚,为什么他什么错都没犯,那群骑士却要抓他杀他,而不是那个酒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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