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到底是在三国还是水浒?(1/2)
小沛,及沛县,乃是大汉朝徐州治下的一座小县城,汉改泗水郡为沛郡,治相县,故以沛县为小沛,沛县不大,但是在汉朝人的眼中,它却极为不同凡响。
沛县为汉高皇帝刘邦的故乡和发迹之地,亦是后世明太祖朱元璋祖籍。
因昔日的太祖高皇帝刘邦芒砀山斩白蛇起义而建立大汉王朝,传奇流传至今,依旧被汉朝人铭记。而沛县虽然并不富饶,仍然被汉朝人视作龙兴之地,尽管人们对沛县的其他赞誉也仅限于“此处狗肉好吃”。
在芒砀山附近,在沛县,乃至整个汉朝,所有人都记住了这位昔日泗水亭长的逆袭传奇,百姓敬仰,野心家则是把汉高祖的生平当成毕生追求的目标。
渴望建功立业,谁也不例外。
公元193年,东汉初平四年。
徐州遭受灭顶之灾,目之所及,尽皆萧然。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曹操藉报父仇兴兵攻徐州,陶恭祖无力抵抗,大败退守郯城,曹操坑杀男女数十万口人于泗水。血流漂杵,尸断水流。
曹军兵锋所指,生灵涂炭,鸡犬皆尽,坟茔毁坏。
无论后世何人为曹贼辩白,屠徐州百姓的恶行已为史所载,洗不清的。
小沛北门外十五里处樊家庄,村口一颗歪脖子大柳树现在光秃秃的。
不光是因为季节的缘故,它的枝叶光秃秃的,就连周身的树皮都被剥得干干净净。
年轻人在树干上摸索了好一阵子,连一块树皮都没扯下来,只好做了个吞咽的动作,可此时嘴里一点口水也没有了。
就算是他没饿死,用不了多久也冻死了了。
顶风冒雪,少年手脚并用的向村里移动。
这是什么地方?我只是在哪?这身体好像不是我的!
想不得那么多,他就倒在了一户人家的土墙之下。
“啊呀!爹!有人倒在门前了!”年轻的女子声音呼唤出了屋内的一条长汉,听见女儿呼唤,此人走出屋子,看了看那雪中的少年,摇了摇头。
“身上都盖了一层雪了,怕是早都僵了......”
“爹,你仔细看看,兴许他还活着!”
“呦,这小子命大,还有点热气,给点热乎的兴许能活!”长汉伸手探了探少年的鼻息。
“那就给他碗热汤喝吧,能不能火的聊,还得看他的造化!”
长汉把少年抬进屋内,少女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也跟着进屋,拿起柴火准备烧水。
少年睁开眼,室内光线昏暗,像是在夜里。
他看到了支撑屋顶的粗大梁木和房顶上铺盖的茅草,比他见过的少数民族贫困县相比不遑多让。
试了几次,腰酸腿痛,自己没能坐起来,只好伸手抓住土炕的边缘,借力把自己拉起来,结果还掰碎了一块土炕......
“呀,你醒了!”
眼前的女孩看着和自己年纪相仿,模样真的是分外美丽!尤其是她的肤色,简直是少年见过的最出众的,像煮熟的鸡蛋清,还是不恰当,应该是像新鲜的刚剥了皮的荔枝。
只是她身上的衣服太难看了,像是古装剧里面的那种衣服款式,但是料子却极差!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极其劣质的麻袋,啊不,麻布,看起来像是抹布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裹着个麻袋片呢!
那长汉看见少年醒了,起身走了过来,一米九左右的身高真切吓了少年一跳。
“小子还真命硬,命硬好啊,好养活,甜儿快去端汤来,给他喝上一碗。”
看着这个长汉,根本想象不到他们是父女关系,这大汉身长一米九,浑身的肌肉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健硕得很,脸上胡子拉碴的模样就像是影视剧里面的标配屠夫。
至于他那年轻的女儿,真的找不到和他有任何一点的相似之处啊!也许是人家老婆长得好,女儿随了娘了。
女孩端来的一万热腾腾的汤,里面漂着烂糟糟被捣烂的绿色植物,和一层薄薄的油光,热气蒸腾下略微散发腥味。
“快喝吧,放过狗油的!”
什么玩意?狗油?怪不得这么腥呢!这玩意能喝?
说实话,这汤让少年有点恶心......
为了不辜负美女的好意,他还是捏着鼻子喝下去了,面部表情比喝中药汤还要痛苦。
味道虽然不好,但是喝下去确实暖和了许多。
“我,这是在哪儿呢?”
“老夫甘石,这是徐州陶恭祖治下的小沛,我们这里是樊家庄,你是何方人士?外出逃难的吗?曹贼的大军刚刚把我们附近百十里屠了,唉,这杀千刀的曹贼......”
“我叫甘甜,你从哪儿来?你叫什么?”年轻姑娘对这个年轻人充满了好奇心,毕竟感觉他很不一样,具体是哪里不一样,还说不太出来......
“我,我叫柳侠辉。”
“你从何而来?去往何处?”
“我,我打扎龙自然保护区来......”
柳侠辉今年十七岁,原本是个摄影爱好者,在扎龙自然保护区里拍摄冬天丹顶鹤生活照的时候意外把冰层踩破了,直接掉进了冰窟窿里,本来快溺死了,结果意识模糊,一醒来就在这屋子里面面对甘石父女俩了。
“这是哪个州县?在青州还是兖州?莫不是也在徐州,怎么没听说过?”
甘石父女被“扎龙自然保护区”这个新鲜的地名弄得一头雾水。
“你们那里怎么样?也被曹贼屠了吗?”
“等等,曹贼?是曹操吗?”
“就是他,他把整个徐州都屠了!要不是我和我爹去山上躲避,也被杀了。”甘甜明亮的眼神一提起曹操就瞬间暗淡。
“曹操屠徐州,那现在应该是刘协当皇帝,应该是初平几年来着......”
“初平四年。”甘石说道。
奶奶的!柳侠辉猛拍大腿!自己穿越了!
三国的历史他都看过,很熟悉,自己到了这个汉末群雄割据,逐鹿中原的时代,活下去都成问题。
汉末三国的这段历史,在整个的中国历史上都是少有的动荡年代,人说春秋战国乱悠悠,三国时期更是不遑多让,整个大汉国境之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没有一天不在打仗,像是曹操这些家伙还动不动就屠城,想活下去真是太难了啊!
人家穿越了不是当皇帝就是当富豪,那是穿越来享福的,自己这哪是来享福的?完全是来送死的啊!
“大叔,姐姐,我背井离乡,有没有家人了,在此地人生地不熟,我有力气,能干活,不知道可否能收留我,给我口饭吃,就当做佃户了......”
现在不是考虑当佃户如何辛苦的问题了,现在的问题是要卖力气换吃的别饿死了,在乱世里面,活下去才是第一要义。
甘石细细思考一番,他们家不是地主的佃户,但是也有自己的几亩田地,日子还过得去,曹兵过境,他们父女逃进山里,侥幸得活,同村的财主大户一个个被洗劫,家破人亡,他们家虽然是小门小户,也被洗劫一空。
好在他们父女先前把存粮埋进了地下,没被发现,才勉强保留了些过冬的口粮。
但是,尽管粮食没有被抢走,剩下的也不多,他们父女两个吃也够呛撑的过一个冬天,要是再加上个柳侠辉,这点粮食只怕吃不到春天。
甘石一时难以抉择,决定先留下柳侠辉两天,起码让他把身子养好,就是自己不留他,他也得有力气去他乡啊。
两天来,甘甜拿米粒几乎一眼就能看得清的那种粟米粥给柳侠辉充饥,柳侠辉根本吃不饱,但是人家甘石父女俩也吃的是这个,而且自己碗里的米粒还明显比人家父女俩的要多,也不敢开口喊饿......
两天卧床,除了吃不饱,柳侠辉的身体机能基本上恢复了。
“姐姐,附近有河流吗,我想去试试钓鱼。给叔叔和你补补身子。”
实际上是柳侠辉在饥饿之下极度想吃一口荤的,这两天唯一尝过的荤腥只是那点灯用的狗油,几乎另柳侠辉作呕。
甘石看着他们两个,心里面多少有些想法。
柳侠辉毕竟是个现代人,没有经历过太多劳动和风吹日晒,又是个年轻小伙,模样还不错,看起来也有把子力气,最重要的是他和甘甜相处还很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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