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前因:荷叶杯(1/2)
李十二与白墨的重逢,无论怎么去看,都只能解释为巧合,或者说缘分。
冷玉烟为了新成立的伏戏组织到处拉人的时候,李十二正在与人比武较技。对方在京城也是赫赫有名的江湖人物,古武宗宗主段无明,擅古剑术,李十二同样使剑,不过无人能看出他到底师出何门。
朝廷有两个,一个叫中央,一个叫地方。江湖也有两个,只是这两个江湖交集极少。像秦义绝、柳如风、尹龙孙这些人,属于传说中的江湖,传说中的高手,李十二、段无明这些人,才是双目可见,双手可触碰的江湖。李十二一路南来,在这座可以触碰的江湖中已经打败了无数高手,到京城以后,也是四处比斗,从无败绩,段无明是最后一个。
打败了他,李十二就要去挑战那些传说中的人物了。
段无明进攻。
段无明已占据上风。
段无明压着那自不量力的外地人打。
段无明死了。
于是古武宗倾巢而出,只为击杀这个狂妄无知的小辈。
李十二便是在逃亡的路上遇到了冷玉烟,加入了伏戏。
他无意中听冷玉烟提起,她的相公叫做白墨。
嗯……听着很耳熟啊。官至廷尉?这样的大人物……是重名而已吧。
当白墨与李十二重逢时,二人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白墨最开始构思伏戏这个组织时,就已经确立了“暗中有暗”的大致方针,冷玉烟所统辖的是暗,暗中暗交由谁来掌管,白墨一直拿不定主意,李十二的到来让白墨终于下定了决心,这是个自己绝对能够信任的人,凭他来掌管暗中之暗,是最好的选择了。
今夜,白墨与李十二碰头后第一次聚在一起喝酒。
与吕归尘共同戒酒的事情,已经被白墨抛到脑后了。阔别许久之重逢,岂能不醉不归?
“墨哥儿……某家干了,你随意!”
“随意个鬼啊,来,干!”
白墨举起酒盅,一饮而尽。
李十二将酒盅扣过来,示意自己喝得一干二净,绝无保留。
二人时而哈哈大笑。
时而沉默不语。
终于,他们提起了过去的事情。
……
白墨托生时,只觉天昏地暗,无论如何努力挣扎,也无法移动分毫。直到有一天,自己的头颅仿佛被什么东西挤压着,像是向外排出一样。
“胎儿的脑袋太大了!夫人可能……可能受不住。”说话的是一个老嬷嬷。
另一个声音淡淡的说了句:“保大。”
那声音很浑厚,可以想象,那是个充满阳刚气的男子。
白墨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他知道如果不快点离开这里,自己将会是一个死胎。白墨努力的扣着柔软的****,想要挣脱出去。
那老嬷嬷奇怪的“咦”了一声。
“母子平安!”
白墨出生了,他出生的第一天就睁开了眼睛。与眼前这个面容邋遢的男人大眼瞪小眼。然后另一个怀抱扯走了白墨,白墨抬了抬头。
太不般配了吧!
白墨在心中吐槽着,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这个成为白墨母亲的女人,论容貌比不上赫彩,因为她比赫彩要黑一些,但是论气质,那身只有久居上位才能养成的雍容华贵之气,比赫彩更加让人难以抗拒。
“正殇,这孩子脑袋这么大,将来一定聪明。”
那个邋遢男撇嘴道:“差点害死俺婆娘,要不是这小子命硬,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看我不弄死他。”
“哼,你也就是嘴硬。”
“嘿嘿……未儿,看这小子头一天就睁开眼,不是晚产了吧?说,你憋了多久?……可俺算算日子,反而像早产了……你是不是偷腥去了?”
“你去死!”
白墨第一次听到他母亲的名字。
未。
后来从白正殇口中得知,她姓苏。
苏未。
这个女人在生下他的第二天,就离奇消失了。白墨在摇篮里,用余光瞥见,将苏未带走的是几个胡人。对胡人的恨意就是从这一天养成的。
此后,白正殇一直借酒消愁,白墨好几次都因为他的照料不周差点夭折。
“孩儿俺跟你讲,你爹年轻的时候那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情种,到现在还有个女疯子对你爹念念不忘呢,要不是俺腿脚灵便,跑到太行山上躲了起来,说不定你娘就是她了。”
“老混蛋。”
这是白墨第一次开口说话。
白正殇怔了怔,勃然大怒:“你丫从哪听到这三个字的!”
“要不是俺亲眼看到你出生,说不定还以为那女疯子才是你亲娘!”
“现在是哪朝哪代?”
“什么玩意儿?”
“这里,叫什么国?”
“……以前叫燕国,不过前几年被灭了,现在叫晋国。”
晋?
司马炎那个晋?
还是春秋战国的晋?
司马炎的时代有燕国吗?
春秋战国的燕国被齐国灭过,被秦国灭过,还没听说被晋国灭过?
从那以后,白墨一直在思考这个世界。最终只得到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
“根据丰饶原则,一切可能发生的都必将发生……这里,是丰饶的宇宙中的某个平行世界吧……”
太行山上不止住着白正殇这一户人家。
附近还有一户人家,姓李。
李家的那对夫妻下崽就跟下兔子似的,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几个孩子了。李十二和白墨差不多大,男女的排名是分开排的,李十二是他家里第十二个男丁,所以叫李十二。孩子太多,这家人懒得一个一个取名了。长子长女本来都有大名,后来也改叫李大和李女大了。
李十二从小就爱跟白墨一起玩,首先是因为白墨虽然还比他小两个月,却像他的哥哥一样,仿佛什么都懂,还帮李十二打退过李十一的欺负,让李十二崇拜得很,第二是因为李十二从小梦想当侠客,白墨的父亲白正殇是山里数得上的人物,人送外号猎人王,捕猎的本领没得说,武功据说也很厉害,曾经打退过一头老虎和一头熊的围攻。
白正殇教白墨练武的时候,年幼的李十二总是躲在大树后面悄悄观摩,回家之后自己试着练练。白墨不喜欢习武,觉得习武没前途,经常偷懒,李十二却总是彻夜苦练。
白正殇死的那年,白墨并没有显得如何悲恸。他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如白正殇这般毫无节制的酗酒,断无长命之理。
李十二哭的跟个小泪人似的。
“呜呜呜……白叔叔死了。”
“……别哭了。”
“呜呜呜……白叔叔死的好惨……”
“喝酒喝死的,哪里惨了?”
“呜呜呜……俺还没拜白叔叔当师傅呢……”
“……我代表我爹收你当义子了行不?不过你得排我下边,叫我哥。”
李十二一边抽泣一边说:“真、真的?”
“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墨哥,你可要说话算数!俺以后改名叫白十二。”
“……你还是叫李十二吧……我家没那么多人口。”
两个小少年搭伴在山头上抛了个坑,把白正殇拖了进去,埋了。
没有墓碑,这边不讲究那个。
“墨哥,白叔叔走了,你以后咋个过日子嘛!”
“他会打猎,我就不会?”
“万一遇到虎豹熊罴咋办?”
“一刀宰了。”
“墨哥……你武功可还不如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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