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相忘湖(2/2)
如果他不把她复活,还秦天正和张素云一个活生生的女儿,他都要看不起自己了,哪怕是去投胎也会不安心的,这事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他一点都不后悔做出了最后这个决定,因为这一千多年来,支撑着他的唯一信念就是找到太平公主的投胎转世,用她的魂魄去复活她。
现在这个信念也被秦梦蝶彻底打破了,那他再留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不如用自己这缕残魂,再结合自己的力量去做点有意义的事,比如复活她。
可为什么,到了最后那一刻,他却有点不舍呢?难道自己不仅仅是喜欢她,还无可救药的爱上她了么?这个小胖子有什么地方值得他爱?
无论是活着还是死后,他都不曾流过一滴眼泪,就连知道太平公主死了之后,他偷偷去给她收尸,发现她的尸体居然被野兽给叼走了,他都没有哭过,但在就快要魂飞魄散的那一刻,他却流下了眼泪。
人的眼泪的温热的,鬼的眼泪却是冰凉的,当冰冷的泪水从脸颊划过的时候,他才真正明白自己做出这种残酷决定的原因。
他其实既不是为了让自己的良心能够安下来,也不是为了向秦天正和张素云赎罪,只是因为他爱她,他不想让她这样死了而已。
于是在最后那一刻,他做了一件事,抹去了关于他的一切记忆,这样等秦梦蝶醒来之后就不会记得他了,他不需要她记得,因为那对她来说只是一种折磨,而不是幸福。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可就在他彻底消失的那一刻,在外面焦急等候着的秦天正和张素云也突然无力的倒在了地上,整间公寓变成了一片死寂,静的让人害怕。
然而,也正是在扶摇消失的那一刻,突然有一道极盛的光芒冲了进来,裹住了他的一缕残魂,带着一起离开了房间,不知道去往了何处。
秦天正和张素云是在第二天上午醒来的,发现自己居然躺在客厅的地板上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前者起来拍拍衣服去卫生间洗漱了,后者则是敲了敲秦梦蝶的房门,叫她起来去上课。
秦梦蝶抱着支吾一声,抱着被子翻了个身继续睡,还说了一句今天是周末,学校不上课,然后就心安理得的睡觉了。
今天真的是周末吗?怎么她不记得了呢?张素云先去拿手机看了一下日历,发现今天的确是周天,这才没继续叫秦梦蝶起来,就让她睡个懒觉好了,反正成绩一直那么好,不用加班加点的看书做作业。
关于扶摇的一切记忆,他们都没有了,感觉这么长的时间就像是做了一个梦一样,梦醒了便什么都忘了,就像秦梦蝶七夜梦境时那样。
他们很自然的恢复了扶摇出现之前的生活,秦梦蝶上学,张素云和秦天正开始找新的工作,关于丢工作的事,他们只记得是自己为了去考察古墓群而主动辞职。
找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觉得没一个是满意的,最终选择了放弃,决定还是自己去搞研究,如此一来他们对秦梦蝶的管束就松了很多,甚至还主动提出让她找个合适的男朋友。
如今剩女这么多,他们也怕再不下手,好男人都要被别人的女人给捷足先登抢走了,只是秦梦蝶体重那么吓人,在这个看脸又看身材的年代要找一个好男人也不容易。
于是最后秦梦蝶不得不开始减肥,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办法,居然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将原本肥胖的身躯塑造成了魔鬼的身材,再加上那张本就长得挺好的脸,一时间追求者纷至沓来。
然而奇怪的是,不管对方长得怎么样,她都看不上眼,总觉得还少了点什么,可具体是什么她又说不上来,这可急坏了秦天正和张素云。
他们还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居然会为了女儿找男朋友的事这么着急,她这才二十一岁,即便过了早恋的年纪,也离剩女还远着啊。
秦梦蝶其实很清楚,他们之所以这么着急她找男朋友,只是因为他们即将出远门去考察,而秦天正是独生子,爷爷奶奶又都不在了,他们不放心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如果能有个男朋友帮忙照顾才能放心些。
只是找男朋友又不是去超市买东西,看到喜欢的直接拿走了去买单就行了,谈恋爱的讲究感觉的,而绝对不能将就。
秦梦蝶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保证,她即便一个人在家也一定能把自己照顾好,让他们放心出门去,可他们如何能相信她?
好歹他们也是看着她长大的,她的自理能力有多强他们做父母的还能不知道么?所以他们再怎么着急也只能耐着性子等着了。
虽然秦梦蝶因为扶摇的事,以及死过一次,但还是正常修完了所有学分,并且于大学毕业之后开始念研究生。
带她的导师是一个秦天正夫妻的年纪也差不了多少的男人,第一次见他的时候,秦梦蝶并没有多大的感觉,但第二次见他的时候,她却深深的记住了他,因为她在他的书桌上看到一张照片。
照片里有三个人,两男一女,看上去应该是一家三口,其中一个就是这位导师,那女人应该是她的妻子,而另外一个男的,却在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
那年轻男人穿着白衬衫笑得一脸阳光灿烂,只这一眼她觉得自己已经就爱上这个男生了,那叫一见钟情,所以也就记住了她自己的导师。
因为秦天正和张素云之前都在s大任教,而秦梦蝶又是保送自己学校的研究生,知道父母认识这位导师,但不知道是否熟悉,便旁敲侧击的打听了下情况。
“爸妈,苏教授可是我的导师,这你也知道,那你们对他了解么?比如家庭情况之类的?”其实秦梦蝶最想问的是,他是不是有个儿子。
“虽然是同一个系的,但我们跟他倒是不怎么熟,怎么了?难道你想给他送礼啊?”张素云打趣道,“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我们可以帮你打听打听,但送礼就算了,这风气可不好。”
“你说什么呢,我怎么会想送礼呢?从小到大我们给哪个老师送过礼啊?最看不惯这种风气了,简直就是*嘛。好了,我们还是不说这个了吧,话说我现在不但研一了,还大了一岁,你们也该放心了吧?”
秦梦蝶生怕自己的父母看出点什么来,连忙转移话题,“你们年纪都这么大了,再不出去闯闯的话可就真的老了?我听说苏教授年轻的时候就四处考古呢,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成就,学校把他当佛一样供着。”
“是啊,如果我们当年眼光能看的远点,现在也不至于后悔啊,这才是真正的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秦天正摇头晃脑的说着。
“哎,你这么着急的赶我们出门该不会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们吧?我可跟你说啊,如果你有了对象必须先让我们瞧瞧,让我们把把关,等我们同意了才能进一步交往的,否则我可不保证到时候不做出棒打鸳鸯的事来。”张素云笑着道。
“哪能啊,我要是真的找了,可不得先告诉你们么?我自己也没个主意,要是被骗了怎么办?”秦梦蝶顺着张素云的话说道,“所以你们就尽管放心吧,我就是觉得自己是时候独立了而已,同时也不想再耽误你们的时间,时不我待啊。”
“那行吧,正好我有个同学在陕西那边,前几天才给我打电话叫我过去帮忙。那我们准备一下就走了,你都这么大了,早晚都是要嫁人生子的,也该学会自立了,要不还怎么做一个合格的母亲呢?”秦天正一本正经的说道。
虽然这是秦天正做出的决定,但张素云也没有反对,孩子大了总该是要自己出去飞的,但她相信自己的孩子就是一只小风筝,不管她飞的有多高多远,始终会有根线在他们手里紧握着,那就叫做骨肉亲情。
三天之后秦天正和张素云出发到陕西追逐自己的梦想去了,车子留给了秦梦蝶,她前不久才刚拿到驾照,以后这车就是她代步的工具了。
一年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秦天正和张素云居然连过年都没有回来陪她,而这一年里她不但学会了照顾自己,还会做几道精致的小菜。
也许是因为她的身材越来越好,也或许是她的皮肤越来越白,在她的身后永远有一大批的追求者,一到节假日就有鲜花礼物快递过来,同学们都羡慕她,而她却连对方是什么人都不清楚,因为她从来不在意。
在升入研二这年,导师突然宣布将有一个师兄过来带他们,听得秦梦蝶的心跳当时就漏了一拍,她突然觉得很快就会有事发生,而且还是与这位师兄有关。
然而,就在师兄要来的那天早上,她自己先出事了,车子刚一开进学校就把前面一个骑自行车的白衣男生给撞到了,他从车子上摔下来。
她连忙停车,下车跑过去,紧张又着急的向他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伤的怎么样了,要不要送你去医院看看?”
男生从地上爬起来,先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然后才抬眸看了一眼秦梦蝶,笑道:“我又没得罪你,你怎么可能会故意开车撞我呢?今天就算我倒霉吧,出门前忘记看黄历了,不知道今天是不宜出门的。”
而只这一眼秦梦蝶就认出来了,这不正是一年前她在照片上看到过的那个男生么?她所猜测的苏教授的儿子,不禁愣住了:“你……”
男子也是微微一愣,继而扶起自行车笑道:“看你这震惊的小眼神,怎么好像认识我似得?你不会真的认识我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苏,叫扶摇,名字出自庄子的《逍遥游》,高中的时候就学过这段了。”
“我姓秦,叫梦蝶,名字出自庄子的《齐物论》,我猜你应该知道这篇文章。”秦梦蝶好一会儿反应过来,冲着苏扶摇微微一笑,也学着他的句式介绍了一下自己。
“知道,庄周梦蝶,老庄的名篇嘛。”苏扶摇似乎很喜欢笑,即便是一大早的便出了车祸,心情也依旧很不错,对肇事者都能言笑晏晏。
“我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你?”秦梦蝶很冒昧的说了一句,而她说的并不是那张照片,这倒是有点像男人勾搭女孩子的方式。
然而苏扶摇却并没这么觉得,居然也说了一句:“那真是怪了,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似得,可我敢确定之前没有看过你,甚至连你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你不是在这所学校毕业的么?”导师姓苏,扶摇也姓苏,他们还有照片呢,他是导师的儿子可能性太大了,如果是这样,那他不是应该在这所学校毕业的么?
苏扶摇微微摇了摇头:“不是啊?因为我爸爸是做考古研究的,年轻的时候四处跑,这两年才回到a市来,所以我就跟着他跑,考研的时候跟着考回来了。”
“额?那你爸爸应该就是苏教授吧?”秦梦蝶这会儿有点确定了。
“是啊,你怎么知道?难道我跟我爸爸长得很像么?”苏扶摇说着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爸爸虽然长得不错,可应该还没有他这么帅吧?不对,正确的说是比他差远了。
“没有,让我再猜一猜,你今天是不是要去带你爸爸的学生,一群研二的学弟学妹?”秦梦蝶忍不住偷笑了起来,她一见钟情的人啊,居然就这样被她给遇见了,而他也觉得对她有种熟悉感。
“嗯,怎么你连这个都知道,你会读心术么?”苏扶摇好奇的盯着秦梦蝶仔细的打量了起来,可看了半天,除了越发觉得对她熟悉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发现。
此时他们谁也看不到,就在他们头顶的虚空中正漂浮着一只黑色的小狗,它的身体颜色非常淡,眼睛盯着下面的两个人,轻轻的说出了一句话:“主人,他把你还给你父母,我把他还给你,我祝福你们。”
这只小黑狗自然是忠心护主,可以去投胎做人的黑仔,它的话音刚落便与周围的空气融为一体,再也看不到了。
它用自己做人的机会换取了扶摇的一次重生,然后他正好重生在了苏教授儿子的身上,他们连名字都一样,这不是天注定的又是什么?
站在下面聊天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寒颤,好像心里有什么东西突然碎了一般,秦梦蝶没有了关于扶摇的记忆,而扶摇也只有着他这个*的记忆,所以他们的记忆中都没有黑仔的存在。
他们觉得对彼此熟悉,只是因为他们爱过,还留有感觉,那是无法消除的存在,不过他们居然还听到了黑仔最后那句话。
于是秦梦蝶问苏扶摇:“你刚刚听到有谁在说话么?好像是在我们的头顶。”她说着还抬头看了看,但什么都没有看到。
“我也听到了,那个声音似乎还有点熟悉,像是曾经在哪里听到过似得,可偏偏想不起来了。”苏扶摇也抬头看天,却已看不到黑仔了。
“你喜欢小动物么?比如小狗什么的?”秦梦蝶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要问这种问题,问出来就后悔了。
“喜欢啊,突然很想养一只,周末陪我去宠物市场看看如何?”苏扶摇当场就向秦梦蝶发出了邀请,说完之后就愣住了,有第一次见面就约人家去买狗的么?这也太唐突了吧?
秦梦蝶原来还为自己的问题尴尬不已,此时听苏扶摇这么一说,不禁愣愣的看着他,怎么他们初次见面,对话却如此奇怪,不会是中邪了吧?
苏扶摇也看着秦梦蝶,毫无征兆的说了一句:“我现在觉得自己不只是对你感觉熟悉,好像还喜欢上你了?你相信一见钟情的存在吗?”
秦梦蝶居然连连点头:“我相信,因为我也喜欢你,而且还是在一年之前。”她当即把一年前在苏教授办公室的书桌上看到他的照片,然后一见钟情的事告诉了苏扶摇。
两人都觉得非常奇怪,怎么世上还会有这种一见钟情呢?愣了半晌之后才各自上车,不久之后又在苏教授的小组会议上遇见,彼此心照不宣的相视一笑。
秦梦蝶是那个失去了关于扶摇的记忆,却依旧对他留有爱的感觉的秦梦蝶,苏扶摇也是那个爱上了秦梦蝶感觉以命换命的扶摇,他们毫无疑问的相爱了,爱情的火花噼里啪啦。
秦天正和张素云跟他们视频,对苏扶摇各种满意,还说了一句跟秦梦蝶差不多的话,即便还没有真正见面,却对他有种熟悉的感觉。
这个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曾经也跟扶摇在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他们简直就是把他当成儿子看待,虽然后来有些不愉快,但这依旧无法抹去他们之间的感情。
他们笑着拜托苏扶摇照顾好秦梦蝶,说等他们回来之后一定好好谢谢他,有他在他们才算是真的放心了,他一一答应下来,气氛很融洽。
只是,所有的一切都法杖的很顺利,只有一件事还没有做好,那就是他们初次见面时说好的周末去宠物市场却一直都没有兑现。
三个多月后的今天,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他们在聊天的时候终于想起这件事来了,苏扶摇这才领着秦梦蝶去了宠物市场。
他们看了很多种类的狗,从聪明的边牧到超萌的哈士奇,再到巨型犬的阿拉斯加,高贵美丽的杜宾犬,以及可爱迷你的泰迪等等,可最后居然一只都没有看上。
秦梦蝶一边走一边说道:“扶摇,我怎么觉得现在买狗跟当初找男朋友的时候是一样一样的,什么样的都看不上眼,直到后来看到了你的照片,然后再遇见你本人才算是完事儿,看来今天是买不成了。”
“你说我是狗?”苏扶摇当即站住脚步,耷拉着脸摆出一副手上的可怜表情,“原来在你眼里我就是一条狗,哎……真是没想到啊。”
秦梦蝶立刻就急了,连忙解释道:“没有没有,我敢对灯发誓绝对没有侮辱你的意思,就是打了个比方而已,你千万不要对号入座,更不要放在心上。”
苏扶摇脑袋一偏,不理她,只是在侧过脑袋之后,他不动声色的偷笑了起来,捉弄秦梦蝶早已成了他最大的娱乐了,看到她着急上火的样子他就傻乐傻乐的,不但百玩不腻,还百试不爽。
看他好像真的生气了,秦梦蝶就更是心急如焚,恨不得将心掏出来给他看:“亲爱的,你可是我这辈子最珍贵的宝藏,我爱你都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舍得侮辱你呢?你可以一定要相信我啊。”
苏扶摇想象着秦梦蝶现在的样子,心里已经笑到了胃抽筋,却依旧别扭的侧着脑袋不看她,只扔给她两个简单的字:“吻我。”
“什么?”秦梦蝶一愣,不是没有听清楚,而是不相信苏扶摇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提出这种要求来,这可不像是他的作风啊,明明是正正经经的一个男人。
“吻我。”苏扶摇重复了一句,并且转过脑袋一脸可怜兮兮的看着秦梦蝶,那受伤的小眼神看的她心都碎了,只是这两个咋这么耳熟呢?
确定自己没有听错,苏扶摇真的是要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主动吻他之后,她尴尬的搓着手:“不要吧?秀恩爱可是会死得快的,我们……”
“我不怕,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苏扶摇居然还哼起了歌来,这可是他的杀手锏,一般秦梦蝶做错了什么,只要一唱这歌就行。
果不其然,秦梦蝶立刻踮起脚尖主动吻住了苏扶摇的唇,而这一幕还感觉有点熟悉,最后她不禁又想翘脚,却发现有东西在扯她的裤脚。
“汪汪汪……”她低头一看,扯她裤脚的居然是一只黑色的小狗。
“就养这只小狗吧。”苏扶摇一弯腰把小黑狗抱了起来,“我给它取名字叫黑仔,你说好不好?”
“好,黑仔……真是好名字,我喜欢。”秦梦蝶笑嘻嘻的从扶摇手里抱过小狗,然后便爱不释手了。
他们本想买下这只小狗,结果发现它是一只可怜的流浪狗,它的家在宠物市场的一个垃圾堆,看到他们抱着它的时候还有好多人侧目,或者窃窃私语,甚至是捂嘴偷笑。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居然一点都不介意,很快就把小黑狗带回家去了,路上还给它买了日常用品和狗粮之类的,把它洗的很干净。
这只小黑狗就是以前的黑仔,它不但不能做人,还只能做一只卑贱的狗,但最后它还是和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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