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花魁(1/2)
近段时日,“枯荣城”内两件轶闻,闹得沸沸扬扬。
第一件,是鬼蛾在“忘月楼”争风杀人之事。没人相信,也没人指望“城主府”会让鬼蛾给一个“西域行商”抵命,但众人也都翘首以盼,想知会是个什么处置。
于城内的匠人、店伙而言,纯是看场好戏。在“薛让、唐谧、管杰、山均”这些与“木叶家”关系匪浅的人物看来,虽不完全掌握内情,也能断出个大概,知道事属偶发,应该无碍大局,不会影响自己在“枯荣城”的利益。
然而对于城内那些无法与“薛家、唐家”等豪族相提并论的小富商、小门阀,以及来来往往的普通商旅,尤其是西域商旅而言,“城主府”对此事的态度,隐隐影响着他们对“枯荣城”的信心。
“鞭二十,监百日”这没有公开宣告,也未刻意隐藏的消息自“夜宫”传出后,众人很是不满。且不说这处置是否过轻,谁知你鞭了没有,又监了没有呢?反正又不会游街示众。
此类事件若发生别的城邑,人们也不会觉得有异。但“枯荣城”是个以外来移民为主的“商城”,商人们来到这里,或选择从这里经过,除了税收得少,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里有规矩。
“灾害纪元”毕竟是一个“武人祸乱天下”的时代,秩序再好的城邑,每年也会出不少人命。多一案、少一案,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在这座城里,比在别的城里被歹人杀掉的机会更小,人们就满意。但此次的凶徒“鬼蛾”是城主家的人,这不一样。她杀的是西域行商,这又不一样。
对鬼蛾的惩罚,轻到让人愤怒。对那位“行商”的赔补数额,却高到令人发指。“城主府”以这样的方式,试图挽回一些失去的信任。没有人会带着父母、妻小穿越吃人的“霄云山脉”,如何将银子准确地给到那位“行商”的家人手中,也是个难题。
事到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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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枯荣城”的税银是不是一年比一年多,叶玄已不怎么在乎了。但他希望这地方继续繁盛下去,他喜欢这个地方。更重要的是,“木叶家族”的名声不能坏,尤其不能坏在这个时候!
第二件,是“清尘”治退“鬼蛾”。一个夜晚,一间暖阁,炸出两道惊雷。那一晚后,鬼蛾便隐于“夜宫”之中,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如何了。清尘,则转瞬被推上风口浪尖。众星捧月,一时无两。
“忘月楼”的伶人,分“素玉、墨玉、碧玉”三个品阶。品阶的划分也极简单,得“恩客”赏银每年超过九千两的为“素玉”;超三千两为“墨玉”;三千两以下为“碧玉”。
若伶人是“自由民”而非奴籍,则所得赏银六成都归自己。玉阶的划分,不问伶人给“忘月楼”带去多少利润,只看赏银总数。
“清尘”得与其他六位惊采绝艳的伶人同栖“素玉”之阶,倒并非因为叶玄给了她多少银子。很多年前,清尘就已不再收叶玄的银子了。以“清尘”的品貌资质,放在妓馆不够风骚,放在青楼又欠才艺。
她好读史,不擅诗词,也作不得画;弹唱倒是颇为动听,但多少年就是那么几副她自己喜欢的古曲,陈词唱穿也不肯尝新;更从来没有人见她舞过,也不知是不屑还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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