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三姐顺从父母招了门女婿(1/2)
更奇异的有天我在肖伯母厕所的墙缝里发现了一封信,开笔就是:“夫君,你好。”把我吓一大跳,都什么年代,还这样称呼自己的男人?夫君?谁?是母亲写给父亲的吗?不,母亲不会写字,从来也没有写信的习惯!那敢情是三姐那小女子写给她那未婚的男人的?呵呵,除了三姐,我真想不出第二人。三姐真是古董到家了!称自己那未过门的招女婿的男人为夫君!三姐小学三年级九岁开始腿痛,就辍学随祖母湖南海北地整腿子,十四五岁开了知识,招了个男的在家。
那时我还不大懂事,也是我家新屋做好之后,有段时间,父亲与母亲早早就回家安置好了饭菜,与我们姐妹一起吃饭。那段时间,可是破天荒地的吃的天亮的晚饭。父亲与母亲边吃饭边对着我们姐妹几个看,一看看这个,又看看哪个,然后父亲就对母亲说:“秋香,你看,把谁留在屋里好呢?”
大姐二姐不能留,想留也留不住,未来的公家人怎能招女婿?走出去还抬得起头?就我,三姐,鹿女之间选择。五妹子是个好哭佬,六妹子是个瘟死雀,留在家里还不把母亲愁死急死。七妹子更不如说,还小。等到七妹子长大成人,父母早归西啦!
可鹿女却说,屋里就是有万贯家财她也不留,都在这个屋里过了十几年,难道要过一辈子?才不要招女婿留在家里!
这事儿搁在聪慧伶俐主见的鹿女那儿,想都不用想。那就只在我与三姐之间选择。我虽聪明伶俐,却小时候生病成了哑巴,还不知有没有后遗症,留在家里是要光宗耀祖的,显然我不是最佳人选。三姐腿不便利,很小就不读书,又喜欢弄花弄草,将菜园一年四季打理的花香聚齐,性情温和,心怀大度,人善良,与世无争,倒最合适。所以父母最终决定把三姐留在家里。那时的乡下,缺男子的家庭都兴招女婿,男人先往女家住个两三年,然后再结婚。
队里姓石人家生了九个女儿的,老二就招了门女婿在家。女婿十五岁进门,成年了才结婚。不想十五岁的小男人也是晓得男女之事的,到石家不到一年,就将石家老二的肚子搞大了,十六岁就结了婚。至今已是儿女双全,与石家的其他姐妹分家住一边。这门女婿算是白招了,一点光都没沾到。
我家三姐十四岁,就招男进了家门,男人做泥水工的。难道他也与石家招的女婿一样,与三姐早就有了夫妻之实?为何三姐会给在外做工的我未来的三姐夫写信称夫君?真是吓我不浅。
这里就我家三姐招的这门女婿,如何的出生来历交代下。
熊美光的外侄儿欧阳策从小就在故河口跟着他二舅学做泥水工。熊美光的弟弟是个泥水匠,父亲兴办五七中学时,熊美光两弟兄没少得到好处,一个办窑厂,学校用的砖全是熊美光供应。学校教师宿舍包工全是熊老二。这两兄弟能与父亲攀上亲家,那可是爽歪歪,洗刷刷!求之不得!
欧阳策老家是湖南水田乡里华容万宇村,家有四弟兄,没有女儿,同意招门女婿。当然这门亲是熊美光做的媒。父亲有这样的意愿,三姐也不大反对。于是,某天,黄昏来临,三姐穿着那套酒红色西服,沿着故河口宽阔的堤道去了熊美光家。熊美光的外侄儿子欧阳策要与三姐见面,接三姐去吃饭。三姐的脸上并没有幸福的光色,因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是马守军,就是马客银的儿子,一个储着长头发,会画画的男孩。可父亲与祖母都不同意。
父亲说:“画家不养家,你的腿又不便,往后怎么过,还不说他母亲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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