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浮云砚,血蟾墨(1/2)
“小仲,你说得对,是三叔过虑了。”
见他自信满满,董成也被说服,答应下来:“我这便让人把达府诗篇首稿送到双须公府邸,至于这鸣州首稿……”
略一沉吟,他继续道:“小仲,你有心把首稿留下造福董家,这是一件好事,但留在三叔这里,未免有些暴殄天物。”
“我觉得,此稿你可交给老太公,以老太公的本领定能物尽其用,把鸣州首稿的才气,发挥到极致。”
董成的提议,不无道理。
董仲思量片刻,点头同意。
两人分工,董成带着达府首稿离开,而董仲则带着鸣州首稿,前往董家后院。
董家,后院。
董仲立于竹林外,朗声高呼:“晚生董仲,求见太公!”
“晚生董仲,求见太公!”
声音回荡,在竹林中久久不息。
请示过后,足足盏茶时间,年迈的福伯才缓缓走出。
“仲少爷,请随老头子来。”
福伯开腔,说完已转身,又走入竹林内。
竹林,茅屋。
老太公坐在躺椅上,悠闲的歇息着。
见得董仲前来,他适才坐起,笑谈:“小仲来啦?坐吧。”
董仲应诺,在太公面前坐下,恭敬道:“太公,我这次来是想要将一物交予您的,希望您能将它物尽其用。”
一坐下,他已直入主题,将那鸣州首稿从腰后背篓拿出。
背篓,是文士必备。
造型小巧,携带轻便。
其内空间不小,可放笔墨纸砚及一干杂物。
“这是……!”
看到这一页首稿,老太公端正而坐,面带惊色。
他珍而重之的伸出双手,将它缓缓拿起。
纸是寻常纸张,可有了鸣州诗篇的加持,却宛如世间最佳的白玉,入手冰凉玉润。
诗篇字字如珠,其上更有墨香久久不散。
“好诗!此诗,应当就是今日闹得满城风雨的那一首鸣州诗篇吧?如此诗篇,也难怪那位黄县令会贪墨。”
老太公赞叹。
他虽已是迟暮之年,可身为一名文士,对于鸣州诗篇首稿,同样爱不释手。
“回太公,正是晚生从那县令手中讨回的诗篇首稿。”
董仲解释道:“晚生想将这篇首稿留在董家,作为镇宅之宝,为董家引来充足天地元气,福泽一族。”
太公面露异色,郑重问:“鸣州首稿珍贵无比,你若带在身上,同样有助于日常研修文书,此事你可考虑清楚了?”
董仲点头,将说服三叔的说辞,再次说出。
听他说完,太公哈哈大笑:“好!好一个自信的状元郎!太公相信你,以你之才,这鸣州诗篇,日后定能再写出!”
话罢,太公不再推托,而是珍重的将首稿交给福伯。
福伯会意,将首稿拿入茅屋中。
鸣州首稿,算半个才气之宝,但仅凭首稿是不足以吸引天地元气的,还需要经过简易的‘处理加工’。
唯有让才气如鱼饵扩散,才能引来源源不绝的鱼儿上钩。
种种繁琐后续,董仲相信,太公自有手段处理。
完成任务,董仲拱手告辞:“太公,首稿交到你手中,晚生便先告辞了,不打扰您老人家歇息。”
“且慢。”
太公制止道:“小仲,你这次可是给董家留了大礼,若就这样让你空手而归,家里人岂不是笑话我这老家伙吝啬?”
听闻此言,董仲重新坐下。
不消一会,福伯重新从茅屋中走出。
在他手中,还拿着一个砚台。
砚台巴掌大小,厚实,应有五公分。
砚台呈青蓝色,颜色似蓝天,其上有浮云雕塑,画龙点睛。
“这是老朽用了半生的浮云砚,用来换你一页鸣州首稿,想来传出去家里人也不至于笑话,说我这老家伙吝啬了。”
太公半开玩笑说道。
董仲从福伯手中接过,拿在手中的一瞬,体内文气为之荡漾!
“这是,文宝!?”
略一感受,董仲已是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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