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接受命运是注定的(1/2)
也就是说,你的一切都在计算中,只有你的行为超脱了计算,才会引起世界的关注。
就好像你是一个眦睚必报的人,别人引起你的愤怒了,或者恶意辱骂你,打了你一巴掌,你必定会以牙还牙,绝不可能笑呵呵的表现出一副和善的样子,因为这不符合你的个人规则,也就是个人设定。
所以你只会以牙还牙,绝不可能出现第二种可能。
就好像人是逐利者,你为什么要做出不符合自身规则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因为你心中的感受是这样!
比如别人恶意辱骂你,你心里不爽了,必须要那个人不爽你才能舒坦,或者加倍的报回去,你才能舒坦,否则你心里就会难受。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心中的感受吗?
就好比你饿了,这是一种感受,所以要吃东西,不吃就难受。
这是人无法抵抗的规则加持!因为人的根本就是这种感受,就是为了心中的感受而活!
比如别人打了你一巴掌,你本来该打回去的,可是你没有打,心中也没有任何不爽的情绪就好像对方没有打你一样,反而对方帮助了你一样。
所以你也就没有打对方,当别人问你,为什么不打回去的时候?你怎么回答?因为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让你这么做啊?
总不能回答:不知道啊?
这种行为是超脱计算的,但是是不可能发生的。
因为你的设定就是别人打你必定会引起你的愤怒,从而反击,这是一种机制,你是因为愤怒才动的手,而不是别人打你。
别人打你只是启动这种愤怒感的一个触发条件,所以你归根结底还是在为了自己的感觉而行动。
就好像我们之前在第四章说的,痛苦。
或者准确的说是利益取舍。
别人打你,你再打回去,别人打你带来的痛苦就消失了吗?没有!
就好比别人让你丢失了一百元,你再让别人丢失一百元,你的一百元回来了吗?没有,你还是丢失了那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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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为什么还是要这样做?因为别人让你丢失了,你心里不平衡!凭什么他让我丢失,他什么代价也没有?我也要让他丢失!
我丢失多少,他也必须丢失多少!不能比我丢失的少!
也就是说,即使你让对方丢失了那一百,你的一百也没有回来,只是因为让心里的痛苦减小。
如果别人让你丢失了一百,你报复不回去,你心里就会异常难受,这就是痛苦的一种。
但是如果你报复回去了,和报复不回去比起来,报复回去这种痛苦就要容易承受的多。
所以就相当于一个大痛苦,一个小痛苦,你选择了小痛苦。
所以你一定会以你能想到的最大限度的让对方难受的法子来报复对方。
比如对方就打了你一巴掌,你能炸了人家房子吗?又或者杀人家全家?
不能!因为这样做的后果你承受不起,就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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