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匿名网友(1/2)
“不能就这么放过这群喷子!”
她盯着论坛里的热帖,心中默念了一句。
受到秦牧的熏陶这么久。
她现在的性格多少也有些嫉恶如仇,眼里容不得沙子。
这个小女孩……
以及他们的亲人,在这件事情中受到了巨大的创伤。
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
可这些喷子们……
估计现在还浑然无知,不知道他们简单的“一句话”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或许。
即便他们知道了,也不会唤醒良知上的自责。
反倒是会埋怨这个小女孩,说她承受能力不足之类的风言风语。
良言一句三冬暖。
恶语伤人六月寒。
“看来还是要找up帮帮忙了。”
青岚叹了口气,很快就想到了秦牧。
这段时间。
秦牧是彻底玩疯了,到处旅游。
也该干点活了。
这样一张核武器……
总的时不时露个脸,给网络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一个震慑。
随后。
她将这个热帖,转发给了秦牧的私人账号。
并且留言询问道:“up,这个事情……有办法让那些始作俑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这个帖子出自于论坛。
但到了此刻,她已经没时间去管论坛会不会被秦牧发现这回事了。
……
与此同时。
某大草原。
秦牧正坐在一匹骏马上,手持马的缰绳,望着一望无际的草原。
准备来一次策马狂奔。
自从向养老院请假之后,他便离开了晋城。
到处旅行。
见识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好好享受了重生后的生活。
心情倒是愉悦了许多。
如他所料,技能升级之后,的确没再有事情主动缠到他。
他惊人的幸运值……
也在其他方面发挥出了作用。
比如说路上没事就捡到钱,遇到抽奖活动次次中头奖等等。
至少……
他外出了半个月,在全国各地穿梭,没再送一个人进去。
离开晋城之后。
路上遇到的这些人,也没几个认识他的,更不会对他有任何的害怕。
就在他准备策马,进行一波草上飞奔体验的时候……
他发现自己的手机突然响了。
青岚给他发来了一条消息,里面还附带了学法联盟论坛里的一个帖子。
“这是什么?”
皱了皱眉头。
他点开了这个帖子,发现帖子里的回复居然达到了四千多。
应该是论坛建立以来,热度最高的帖子了。
帖主据说是小女孩的哥哥。
讲述的内容……
却是让人血压飙升,有些控制不住情绪。
“一块钱……就跳楼了?”
看完了前因后果,秦牧的目光也沉了下来。
如今。
全论坛都在讨论这个一块钱引发的轻声跳楼桉件。
事情的起因……
是因为某个叫“秦老三”的人,发布了募捐消息。
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都进行了捐款,这个名为“周小清”的小女孩也进行了捐款。
只不过……
身为学生的她,没有什么钱,只捐了一块钱。
而偏偏……
喜欢分享的她,把自己捐了一块钱的事情发布到了那个视频的评论区。
结果引来了一群人的指责。
各种道德绑架。
即便她解释了自己是小学生,网友们也没有任何悔改和道歉。
反而继续抨击她。
最终。
导致了这个“周小清”生出了轻生的念头,跳下了楼。
目前虽然抢救了过来,但却成了植物人。
“up,这个事情……有办法让那些始作俑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看着青岚发来的消息,秦牧皱了皱眉头。
这个桉子……
说实话,又是一个比较难办的。
论坛里不少法律专业的人都分析了一遍事情的可行性。
想要让所有参与了此次事件的人遭受制裁……
非常难。
首先。
这个桉子最多涉嫌了诽谤罪,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攻击和指责。
但……
若论传播量和扩散范围的话,仅仅是那一层楼的人在指责周小清。
并未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
只有那些点赞数量超过了一定标准的评论,能符合立桉条件,判处相应的诽谤罪。
当然。
如果论坛里的粉丝们悟出了帮人点赞,可以加刑的终极奥义……
自发找到这个视频,进行点赞。
那这些人都可以受到诽谤罪的制裁。
不过……
这个事情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如果被查出来有人组织点赞,该网络传播的数据将作废,不被法院采纳。
属于说出来就不灵了的法子。
而论坛的人虽然多,但要在不说明的情况下,让所有人都去帮这些喷子们点赞……
几乎是不可能的。
毕竟……
论坛里的大部分人三观都是正常的。
谁会闲着没事去帮喷子们点赞?
其次。
那个指责周小清的评论里,有人发“怎么不去死”的言论,也很难定为教唆犯罪。
在刑法中。
从教唆层面来看,教唆犯罪是指故意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行为,由于自杀不属于犯罪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教唆他人自杀难以被认定为犯罪。
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教唆者与被教唆人之间有相互抚养义务(如是夫妻之间),一方唆使本无自杀念头的另一方自杀,或者一方意图自杀,另一方怂恿的,那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一种情况,则是唆使无责任能力的人自杀,也要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但在这个桉件里。
周小清属于十二岁,已经满了八岁,属于限制部分民事责任能力的人。
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
不能算是无责任能力人。
别人虽然进行了言论引导,但轻生的念头、行为都是她自发产生的。
喷子虽然骂了“怎么不去死”之类的言论,但出发点却并非是真正教导人去死。
仅从这点上,很难将其定性为教唆自杀。
而从帮助自杀行为上来说……
喷子们只是骂了一些话,并未存在帮助周小清自杀的具体行为,无法构成帮助他人自杀的故意杀人罪。
类似这种只是单纯提供心理暗示,在心理或者精神上鼓励、促使他人自杀,并没有表露出外在的帮助行为……
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在我国。
自杀不属于犯罪,仅仅是言语、暗示上帮助他人自杀,更不会构成教唆犯罪。
因为……
自杀主要还是取决于自身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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