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破阵去也(1/2)
剑客苍参大放豪言壮语,其昂首挺胸之作态,真可谓是意气冲天,立誓要独自一人攻破那座由七大剑修联合组成的「七星剑阵」,突破阵法,擒贼擒王,亲手斩杀那位天仙楼大老板耶律望天。
至于那个在他看来不堪一提,只有「区区」五阶脱俗境巅峰境界的刀修宁彪,就简简单单交给自家好兄弟魏颉来负责对付好了,根本用不着自己来操心,没那个必要。
魏颉若不是此刻正坐在地上给顾倾城运功疗伤,不能抽身离开,否则多半是要站起来给那个姓苍的肩膀上用力捣那么一拳的。
红绸年轻人略显不满,蓦然挑起了双眉,忍不住开口叫道:「喂喂,你清醒一点行不?你没听你的倾国姐姐刚才说的嘛,那个叫什么「七曜」的,足足有七个人,每一个都是五阶脱俗境的剑修,七人联手组成剑阵,不仅能杀死六阶凝丹境的修士,甚至连地煞天罡两阶的高手一旦入了阵内,都要吃不了兜着走呢,到你这就狗屁都不如了?你能让地煞境的高手跌境么?能让天罡境的武学大能难以脱身么?做得到吗?你都做不到,还瞧不起这,瞧不起那的,休要这般眼高手低的了,莫要到时候白白送了性命在阵里,还连累我清明节多烧一份纸钱给你!」
苍参颇为不悦的撇了撇嘴,虽然心存微愠之意,倒他也听出了魏颉这话里所蕴含着的深长意味,自己适才那番话确实是有些过分狂傲无礼了,不小心犯了江湖人士「夜郎自大」的忌讳,魏颉之所以用那么冲的语气跟自己讲话,其实也就是想用刺激性的言语来「扇」自己几个大耳光子,让自己能够清醒清醒,不要太过于高估自己的战斗实力,免得等到真的开战时,不幸落入那座剑阵之中,难以力敌,最终遭人围攻,沦落一个凄惨而死的下场。
人都死了,嗝屁了,还他-娘管什么豪情壮志,什么英雄气短,全都是些虚无缥缈的过眼云烟罢了,人死才是真正一无所有。
魏兄弟这人不坏,他到底也算是出于一片良善好意,故即便说话的方式难听些,也确实没太大的关系,苍参作为刀尖上搏命的江湖游侠儿,不会斤斤计较于这点不甚值钱的「面子」问题,说了也便说了。
身穿法袍雪拥的青年剑客苍参快速搓了几下手,道:「行了行了,我晓得了,但老魏啊,你也别太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了,咱们两个可都是在千军丛中过,万全身逃出的人啊,「破阵」这种事情,都能算老本行了,专业得很嘞,而且一旦我们二人强强联手对敌,莫说什么六阶凝丹境剑修了,就算是地煞境高手,都有办法给他收拾得服服帖帖,没那个必要对一座小小的剑阵这般恐惧怯懦,拔剑直面便是,人死不过头点地,总能让我们杀出一条血路,总有办法摘下那个耶律望天的脑袋!」
魏颉依旧没好气的「哼」了一声,言语尖酸刻薄的说道:「刚才是你自己说耶律望天手底下就那「点」货色的,而且用不着我,光是自己一个人就能把功劳全揽下来,大破七星剑阵,手刃蛮族贼子,是不是你说的啊?怎的现在又让我和你联手了?到底是你一人破阵,还是我们两个一起去?」
苍参十分尴尬的笑了笑,深知此番刺杀天仙楼大老板的危险行动难度不小,若没有魏颉魏兄弟帮忙,还决计就办不成事,绝难手到擒来。
于是不得已改换了个相对而言更加低三下四的语气,「老魏老魏,我错了行了吧,两个,当然是我们两个一起前去攻破杀阵咯!我一个人顶多就能做掉那个姓宁的五阶刀修,至于那座有什么「驱邪之力」加持的剑阵,单单我一人,必然是没法子轻松应付的,还得劳烦你老魏出马,一个顶俩,一起把狗屁剑阵给破了,再把那个姓耶律的狗贼给剁了,剑斩狗头,让天烛国南院大王再少一个义子!你老魏,也多」
怎料魏颉听后仍是摇了摇头,表示苍参说的其实并不够准确。
正当老苍感到由衷费解之际,一身惹眼血红的年轻人魏颉,露出自信笑容,淡淡的说道:「咱们不单是要斩下耶律望天的狗头,还要剁烂那厮的尸体,给他来个「碎尸万段」,只因这是顾小姐的一番心愿,咱们既然打算出手,那就好人做到底,不妨干得再更加彻底一些。」
披穿蓝袍雪拥的苍参听罢,顿时朗声而笑,又大力地鼓起了掌,笑道:「好,就该这样才对!那恶贼今生造孽甚多,又是认了耶律镇江作义父的蛮子孽-种,落得这么一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实在是印证了恶有恶报的说法!若只是断个脑袋,下了黄泉路倒也还能走走路,毕竟腿还在,可若是连身子都不复完整了,那么便连奈何桥都走不得了,走不过奈何,就投不了胎,生生世世都堕入饿鬼道之中,永远不得轮回投胎,饱受地-狱里的煎熬万万年,哈哈,真是太妙了,对付恶人,就该如此手段狠辣才是啊!」
在天仙楼里被强迫改名为「顾倾国」的刺客顾飞燕,眼眶再度变得湿润发红,刚刚她不过是出于对那个耶律狗贼的万分仇恨,才会说出想要将之碎尸万段的不当言论,想不到魏颉心思素来十分细腻,一听之后,立时全部记住,当场就把她的言语通通都烙印在了脑子里面,并把那句话当成是自己的一个夙愿,列入计划之中,想要帮助自己来完成此愿,把那个复姓耶律的大恶人,砍成一滩烂泥状的碎块尸体。
顾飞燕心中生出无限感激之情,如大潮般汹涌澎湃,一双明亮的秀目中不禁流淌下两行晶莹泪水,已经不知哭了多少次的顾姓女子嗓音呜咽,她低声啜泣,然后猛地跪在了地上,「砰砰砰」的狂磕起了脑袋,把屋内地板砸得响动声音极大。
她边哭边高声致谢道:「二位大恩人,大英雄,大公子,大哥哥……小女子在此叩谢二位了,实在太谢谢你们了!」
苍参笑吟吟的上前去,把泪痕满脸的小姑娘顾飞燕从冰冷地板上搀扶了起来,帮助这一落魄至此的风尘女子拍掉了膝盖上沾的地板灰尘。
伸出左手,用十分缓慢的轻柔手法,抚摸了几下顾家姐姐额头部位,又把手缓缓放至小女子的后脖颈处,低下头去,正视着顾倾国那张瘦瘦小小的清癯脸庞,目不斜视。
蓝袍剑客面带着和煦的微笑,他柔声说道:「小妹妹,别着急谢我哈,这好事还没做出成了,谢个什么劲儿啊?还那么用力的磕头,小脑袋磕疼了没有,来,让哥哥给你吹吹。」
说着就慢慢凑近上去,在顾倾国洁白如雪的光滑额头上吹起了凉风,呼呼不停,甚是怜惜疼爱。
魏颉见这个无赖汉子又开始手不老实、嘴也不老实,立时便重重咳嗽了一声,也不去看那个姓苍的蓝袍汉子,就只是自顾自的说着:「哎呀,也不知道王一姑娘当下在干什么呢,真想知道,若是她也被人在脑门上那么近距离的吹凉风,我看某人会不会心里边不平衡,大吃其醋。」
苍参又不是个不开窍的愚钝大傻子,当然一听就知晓了老魏的话中之意。
自己必然是不希望心上人千岩竞秀,被人凑近过去在头上亲热「吹风」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既然自己是秀秀的追求者,心里有她,那么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做出像这样的过分事情来,吃醋的滋味,换谁来体验都不好受。
遥想十年前左右,他堂堂苍山头号纨绔子弟,在淮南道地界可谓是叱咤风云,白日球猎夜拥蹴,夜夜笙歌享醉眠,简直是要多潇洒有多潇洒,泡过的妹子一个比一个漂亮不说,还都是玩一个就抛一个,完完全全无拘无束,从来不负责任,别说旁人了,就连他老爹苍山大侠几次三番劝他改过自新,都一点儿也不听,把苍澍一句句苦口婆心的劝诫当成不值钱的耳旁风,绝不进脑子里,一意孤行,依旧是享受着那种「天下任我逍遥」的快哉生活,不思进取,也不图改变,有一天算一天,得过且过。
现如今,一切都物是人非,自己已经从一个二十七的年轻小伙子,变成一个快四十岁的「老男人」了,精力方面倒是不输当年,还能一展昔日雄风。
但当下,却又多了一个堪称致命的「软肋」,限制住他的人生自由,那个软肋,那就是秀秀。
男人嘛,固然有时候浑身精力多得没处发泄时,脑子里面会不可抑制的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基本上苍参也只是局限于想想,颇为自制自控,绝不会把脑海中所思所想付诸实践。
至少和十多年前相比,现在的自己,几乎和一个吃斋念佛,虔诚笃实的释教信徒没什么区别了。
唯一不同就是,寺庙里念经的和尚们不能喝酒吃肉,自己可以,但也仅有这个低级享受,能够让他稍微满足满足,过过嘴瘾了。
抛开饮酒这一桩美事,其他的?那是想都别想!
本来今天开开心心的来了这座割地六城之一的七星城,想着花些金豆子,自掏腰包,请老兄弟魏颉好生在青楼天仙里面「玩耍」一番,放松一下多日来紧张压抑的心情,两场袭杀下来,先后两次把脑袋别裤腰带上,很不容易的。
谁成想,这个姓魏的混球也真是不给面子,这还没进楼里呢,搁外头开始,嘴巴就始终唠叨个不停,有一嘴没一嘴,说的都是让自己「禁-欲」的事情,唯恐自己胡天胡地,做出点什么过分出格的事来。
他奶-奶的,你当老子是血气方刚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啊?
我一个奔四的人了,三十多个寒暑春秋都走过来了,难道连区区这点儿自我控制的能力都没有吗?!
你瞧不起谁啊这是!
苍参自觉已经足够对得起自己的爱慕对象千岩竞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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