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章 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律师(2/2)
当代某某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指出:“法律象宗教那样产生于公开的仪式之中,而这一仪式一结束,法就失去了它的生命力”。
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的程序宣告、权利释明、法槌轻敲、诉讼地位相互称谓等仪式化手段宣告了高达一次的神圣裁判、礼仪传达了公平与正义、呼唤着民众对于法的信仰与尊重。
在这隆重的礼仪中,自会生发对于法律的崇敬之情和法治之信念。——题记一当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时,他已经不是那个被称为“人”的人了;当一个人走进这个世界时,已经不仅仅是“人”了。他已经成为一种职业。无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自从穿上了那套代表自己身份的军装,他们就再也不是社会上平平凡凡的小市民了,生活上行色匆匆、艰难奔波。
即使台下无观众观审。
例行确定上诉人案情宣读双方权利义务后,陈法官宣读了一审判决书并询问陈大丫:“您的上诉状或者以上原因是什么?”陈法官说:“我没有。”“为什么?”陈法官又问道。“因为你的上诉是由我提出来的。”陈法官解释道。“你知道吗?“
陈大丫抿着唇,唇干舌燥脱去皮肤,抿着血渗出,抬起头看向陈法官虔诚的恳求着,仿佛是在神龛前对着神佛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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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我走!我没做坏事!”
话说得多了,泪水也就串串涌了出来。
看到这样一个当事人太多,陈法官心里并没有什么涟漪,也不愿意再虚度时光,他把眼光瞄向简一诺:“让辩护方替律师说话吧!”
简一诺接过早已经准备就绪的上诉状:“上诉人以帮助组织卖案为由,对闽越省白水县清溪县人民法院2017年闽0524刑345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不服,现予上诉“。
上诉要求:1.撤销闽越省白水州市清溪县人民法院(201x)法刑一初345号刑事判决;2.依法对被告人改判为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案件。一审法院:”原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确定有罪或无罪,应当重新审理。“二审法院:”根据《某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维持原生效裁判。”
“辩护人,您以前提出的上诉请求并非如此,为何要暂时改变上诉请求?2018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左右,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座无虚席,正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简一诺在法庭上宣读了自己的起诉书和公诉材料。彭庆喜在没有得到陈法官的同意的情况下马上起身质问简一诺。
这可是抢了你一句啊!法官大人。
简一诺腹诽不已,但他的脸看在陈法官的身上,带着乖巧而无害的微笑。
“辩护人要求说明更改上诉要求的理由”陈法官说,“如果你有机会的话,可以把这个理由告诉我,我就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律师!”陈法官笑着回答。、陈法官老爷一大批、一副你们用不着挑拨离间我就不会中计的模样。
“辩护人提出上诉申请以后,经过反复查找、反复论证,认定本人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因此要求无罪辩护。”
“您撒谎了,您滨滨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会否认了您的上诉要求,同时您为加盖公章在表面上进行了罪轻辩护。今天刚刚当庭改变了上诉要求。辩护人没有按照滨海律师事务所决议办事,这种行为反映了无组织、无纪律,要求法官宣告审判终结并裁定驳回上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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