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血煞噬魂(1/2)
李家本是一官宦世家,李家族长并不会武功,是一位睿智长者,但他儿子十分有天分,拜入抚州最大的门派,百灵门门主座下。
还有一个多月是百灵门门主夫人的五十岁生日,他在年前就开始为礼物发愁。后来在护院教习的建议下,再加上“铁血”佣兵团的信誉、口碑都好,才借机合作。
要不然,让某些佣兵团知道了,那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抓云雾狸,来交换万看温玉,直接用抢的。列何况这种事,也是时有发生。
李天长就想送出一只云雾狸,作为生日礼物,也算为自己儿子的将来,铺好路。
“是它,真是它,”可能觉察到自己有点失态,李天长忙把云雾狸放回笼子,指着旁边一个丫环托着的一个托盘,上面放有一个玉瓶和几张金票,诚恳地说:“几位大侠辛苦了,火灵丹我已经找到,另有一千金币一张的金票十张。几位可以点一下。那位小豆公子与凤小姐我已经通知了,等一下就会过来了。寒府的地方,也还算大,你们可在抚州城里多休息几天,随便玩一下,有什么需要、要求,尽管提。”
凤小姐是“铁血”佣兵团里唯一的女性团员,叫封兰凤,因性格沷辣,脾气火爆,人人都称她为火凤。因小豆需要人照顾,而被强留了下来。
因怕再生枝节,东方乘风一行连续数天的赶路,才赶到李府,团长罗森不仅旧伤未好,而且还恶化了些,外加小豆服下火灵丹后,也需要疗养一阵子。
于是,团长罗森也未推脱,起身抱拳道:“那就打扰贵府几日,多谢了……”
正说着,远方传来一阵人急速跑动的声音,同时一个大大咧咧的声音,远远地传来,“你这死猴子,不会走快点吗?那几个混小子把我扔在这快一年了,凭什么带死胖子去,不带我去。”
东方乘风几人不禁面面相觑,又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真是让人高兴、又头痛啊……
片刻间,一个身材高挑,国字脸,身着一身火红衣服的女子,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用魔鬼身材来形容她,是一点也不为过,只是那张脸,如果生在男人身上就更好了,刚毅、线条感强、霸气。这不是火凤是谁?
看见东方乘风一行,火凤立即大叫道:“你们几个终于回来了,团长,那个王八蛋出的骚主意,把老娘支开,扔在这里的?”
胖子立即脖子一缩,好像要把他那庞大的身躯,塞进椅子里一般,东方乘风与团长罗森,也不禁面色发烫,不知如何回应。
去云雾山毕竟十分危险,再说在野外一呆就是几个月,女孩子也不方便。在当时,罗森几人就把她支开,让她照顾小豆。这不,刚一回来,就开始兴师问罪来了。
“团长,你怎么受伤啦?”火凤一见罗森面色苍白,大病未愈的样子,也忘记继续问罪,怒斥道:“你们几个死小子干什么去了,让团长伤得这么重?”
一旁的李天长一家,看来已经适应她了,见她如此,也是见怪不怪,全当没有看到,就纷纷告退。
旁边的小豆,只是脸色有点苍白,总的看起来,精神还不错。
东方乘风,胖子,竹杆三人,连忙拉着小豆,聊个不停。火凤当然只有团长大人才能搞定啦,但最聪明的还是团长,没说两句就装晕,说是内伤发作,要休息。
李府管家马上带着众人去休息,安排在一个独立、幽静的小院。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先用火灵丹去除了小豆身上的寒毒。又找了一家兵器铺,把众人的兵器,全换成掺杂了玄铁的兵器。
于是众人商议,该起程出去转一下,找点生计,再说打扰李家,也有近月,不说别的,光兰博吃的东西,就能把人吓倒。
这种大家族大厨的手艺,可不是吹的,吃得兰博平时的舌头,不知伸得有多长,吃饭时跑得比谁都快,而且,上菜的速度,还没兰博吃得快。还有府里的藏酒,兰博喝过之后,差点就要闯进人家酒库里。
商讨了半天,最后决定去滨阳胖子家,胖了差不多有两年没回家了,他可是城主之子,只是妾室所生,没有继承权,又不想淌入那混水之中,才外参加铁血佣兵团的。
滨阳,靠海,距沙家也远,海边的景色也好。
火凤从没有见过海,自然也想去玩。
全团的人中,唯有团长罗森,从没提过自己的家人,应有一段伤心的往事;竹杆是一个没落门派吕阳门的大弟子,现在离解散状态相差不远;火凤最神秘,说是从小在深山老林里跟师父修炼,可平时那些大小姐般的做派,处处显示,其言不实。
不过,大家是兴趣相投,又合得来,才聚在一起,对于这些,也就无所谓,没有人深究。
清晨,抚州城门口,一列长长的车队,慢慢往外赶,这个车队足有两百多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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