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三一章 陪客(一更)(1/2)
叶伯亭咬着嘴唇坐在床上皱眉琢磨着,越想越不是事儿。
中午那顿饭吃的,她甚是忧愁。季叔本就话不多,更是只照顾她吃喝,不再说其他了。
宿舍自动消音,这大小姐脾气可不咋地,任谁都不喜欢好好的寝室气氛,由于打扰到她,而被冷言冷语的埋汰几句。叶伯亭嘴黑着呢!
一块手绢、一个织毛衣的新型、改个裤子样式,女生们叽叽喳喳,叶伯亭郁闷。
这有什么可聊的?聊的那个热闹!她也有自知之明不招人待见,因为她从来就没找到过共同话题参与进去。
叶大小姐拿着皮包转头走了。不成!她得去趟人民医院,她倒要看看,季叔到底得了啥病?调医疗档案!
叶伯亭忘记了她父亲的嘱咐,她一心要调查个清楚。
叶伯煊今儿个回家较早,叶志清有令,家里来人,得他陪。说是什么年轻人在一起有共同话题。
叶伯煊怎么琢磨怎么不对味儿。这怎么那么像前些年他不找媳妇时、他母亲的原话呢?
车刚开进大院儿就看见了他家的龙凤胎。
白色圆领纯t恤,衣角处绣着个小老虎,红格子到膝盖处的半截短裤,闹闹两只小手往裤兜里一插,酷酷地站在一边儿,不上前,不和面前那一堆孩子们搭话,他冷眼旁观。
小碗儿倒是合群儿,不过太扎眼了,她成了核心人物。
小碗儿扎着两个小马尾,和哥哥一模一样的衣服裤子,衣角处绣着个趴窝的懒猫。
这丫头讨厌啊!
她兰指上还掐着根短香肠。她也不吃,站在小朋友中间,用刚长出来的小米牙一点儿一点儿地啃。
馋的周围的小孩紧着吸溜鼻子,直到有三四岁的小男孩伸手要,她才算完,递给人家时笑了。
叶伯煊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儿子闺女了,打小就讨厌。那能有瓷实的好兄弟姐妹吗?小气吧啦的拿好吃的四处显摆。
叶伯煊给龙凤胎截回家。刚进家门,低头间换鞋时挑了挑眉。
“伯煊,当年你能在那种时候出国深造。多亏了你曾叔叔,有没有印象?噢,这是你曾叔叔家的曾雷,在咱们市图书馆工作。”
叶志清对着叶伯煊说完。转头还拍了拍曾父的手:“一晃啊,就是很多年。他现在都三十多岁了。时间不等人啊!”
叶伯煊换完鞋再抬头时。挂上了最为礼貌得体的微笑。
坐下和曾家父子寒暄几句后,听着叶志清不同以往略显热络的你来我往,叶伯煊心里明白了。
这个曾雷,他父亲相中了。想拐家里当女婿!
真难为父亲了,短婚未育,29岁。还是个主任,曾家人也都在文化口工作。
曾家祖祖辈辈都是知识分子。单说现在这两代,被平反后成教授的,估计就得十个八个了。
也正因为是文化人,所以曾雷成了短婚,动乱时分手。瞧,多简单明了的家世,正合适!
父亲在哪抓到的……
还有,父亲不是该叫亭子按时回家吗?怎么换成他了?
当夏天放学回家时,叶伯煊给夏天截到院子里说悄悄话:“妈晚上有手术,你带着荷姐她们,多张罗几个菜。”
夏天探头:“谁呀?”
“估计是给亭子介绍的对象。爸自己张罗的,成的可能性很大,你当个任务去办。我看也不错。眼神很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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