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2)
徐霄镝走过去敲了敲卫生间的门,“贻林走了,你出来吧。”
过了几秒,宁逸慈捂着脖子从里面走了出来,看了门口的人一眼,自己坐在了沙发上。
刚刚他听见敲门,赶忙让另一个人去开门,自己躲去了卫生间。
脖子上一圈,像是带了串红项链似的,他怎么好意思这么去见人,特别是自己的孩子。
贻林看到了,可能会觉得他们那么大年纪的人还胡闹……大概年轻人都很少会把痕迹弄得这么明显。
宁逸慈没料到,自己还有这么尴尬的时候。
刚刚两个人的对话,他隔着门都听见了,可是他现在这样,怎么好去贻林那里吃饭,至少,他得等那些红色的痕迹都淡去了才可以。
“你说,擦点药会不会消的快一点。”宁逸慈想了想问。
“大概不可以。”
又不是蚊子咬的,这下半句,是徐霄镝在心里默默补充的,毕竟宁逸慈的脸皮薄。
说起来,两个人太久没做这种事,暌违已久得热情,昨天是他失了分寸。
“拿着冰块去敷一敷,应该会消的快一些。”
这样的痕迹,他还是第一次处理,也没什么经验。
“我去帮你找冰块。”身为肇事的元凶,徐霄镝理所当然的接受了任务。
宁贻慈用冰块敷了二十分钟,脖子上的痕迹淡了些,他本来还想再敷一次,不过另一个人不允许。
那些的冰块,都被徐霄镝丢到了卫生间。
徐霄镝说,脖颈间的毛细血管本来就丰富,冰块敷久了,对身体不好,宁逸慈只好作罢,至少不像是一开始那样明显,不是完全没用作用。
或许到了明天,痕迹就会变得更淡了,他现在只能这么往好处想了。
徐霄镝看着对方,要是没有之后的不方便,他觉的那些红色的痕迹,还挺赏心悦目的,看着舒心,这是两个人亲密的证明。
当然,这些也是他心里想的,没用敢直白的说出来,如果还想有下一次亲密接触的话。
贻林让他们去吃饭,他也应该去的,去好好看看。
想到这里,徐霄镝笑了出来,真的,他觉得自己这一生是圆满了,逸慈陪在他身边,他们还有一个儿子,还有贻林的孩子,好像是叫跳跳吧。
他从前远远的看过一眼那个小孩,那是他和逸慈的孙子,他那时候真该上前去抱抱那孩子,一定很可爱。
这次他去,一定要把小家伙抱在膝盖上好好地看看。最好把前几年的份儿,都给补回来才不算亏。
宁逸慈莫名其妙的看着身边的人,怎么突然就发笑了,“你在想什么。”
“我想我们去儿子家,去看看贻林和赵家那小子,还有跳跳。”
和他儿子在一起的那赵家的小子,他是该好好的会会对方。这么想起了,赵家那小子,应该算是他的儿媳妇。人是挺能干的,心眼也不少,首先,能坚定的和贻林在一起,抗住压力,那小子还挺有胆色的,不算孬。
虽然对方比贻林年岁大了不少,但能为了贻林主动卸掉了职位,扛起责任,这还是很可取。
徐霄镝转念一想,赵家的也不识好歹,自己几辈的关系乱七八糟,要是他选,他都还不想和那样的人当亲家,那群人,居然还去挑贻林,谁给的脸。
因为那张肖似宁逸慈的脸,之前徐霄镝以为陆贻林是宁逸慈和其他人生的时候,也都没有生出多少反感,
更何况是在知道了陆贻林是他的亲生儿子后,在徐霄镝看来,自己和宁逸慈的儿子,那就没有一点不好,哪怕是缺点,那也是可爱的缺点,由不得别人去嫌弃。
而赵家的老四既然和贻林在一起了,他的儿媳妇,那么也就不能让人平白欺负,更不能因为和贻林在一起,而受到挤兑。
就算是退一万步来说,赵家的老四,比起赵家同辈的那些草包,不知道好了多少,不然也不够资格当他的儿媳妇。
至少在这方便,贻林的眼光还算是不错。
宁逸慈想了想说,“徐霄镝,我告诉你,你去贻林那里,表情要温和点,还有态度也要好一点。”
“那肯定的,他是我们的孩子,我疼他都来不及,我能带头去欺负他?谁要是给我儿子委屈受,我绝对不饶过他。”说着说着,徐霄镝又板起了脸。
宁逸慈摸了摸脖子,“你知道就好,那我们走吧,收拾下东西,去暂时外面几天。”
“不去贻林那里了?”
“我这样能去吗?你看看你咬……”宁逸慈没好意思把接下来的话说出来,顿了顿下,话锋一转又问:“刚刚是谁告诉贻林,我这两天工作忙。”
虽然谎言和拙劣,但是还是得想想办法去圆回来,如果还想要这张老脸的话。
宁逸慈带着墨镜,低着头快速的往外走,徐霄镝在后面跟着,到了车上,宁逸慈拿掉了墨镜,松了口气。
这样的天气,不适合穿高领的衣服,或者是往脖子上去围围巾,这样做反而更招人得注意,那一圈的痕迹,连着遮挡都不行,酒店里的工作人员都是贻林的同事,难免别人看到,所以他先出去几天,等痕迹散了在回来。
徐霄镝看着副驾驶的人,“我们去哪儿?”
“反正不能在这里。”
徐霄镝想了想才说,“那我们去岐威山吧,当初你一直想去,但是我们没去成。”
岐威山就在杉市的周边,开车上高速过去,也就三个小时,那个景区现在还挺有名的,山清水秀,非常适合夏天去玩。
“也好。”
也只能这样了,反正这两天,他不能去见贻林,也得避开所有的熟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
陆贻林挂断了电话,放下了手机,“他们今天不来了,他们去旅游了,得过几天。”
赵世承笑了下,“你的两个爸爸感情不错,也很有情趣,比我们有时间,等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也带着跳跳去玩。”
“再看吧。”陆贻林想到早上那幕,依然觉得费解,但是想不通,他也就懒得去深思了,“那我去做饭了,今天就我们三个人。”
现在差不多快五点半了,他刚刚打电话过去,是想问问对方来不来,好确定该煮多少人得饭。
简单的两菜一汤,一家人吃完晚饭,又出去外面散步,晚上睡觉的时候,陆贻林统计了下,周末两天去农庄做义工的人数,这才关了笔记本。
赵世承见他进来,放下了正在看的文件,摸上了他的腰,宽松的衣服只要往上一推,就什么就遮不住了。
农庄大的框架已经出来了,种的蔬菜很多也都成熟了,因为没有打过农药,所以锄草都是人工的,每次快到了周末,陆贻林就在网上发布招募义工的帖子。
周末的时间,学生也有了时间,包吃包住,还包聊天,对于学生来说,是个杀时间的好去处,而他找到了干活的人,两边得益处。
因为明天周五,所以赵世承今天折腾的晚一些,两个人一共做了三次,陆贻林从卫生间出来,看了下时间,已经快一点了。
不知道是他天赋异禀,还是已经渐渐习惯了,就算是两个人换了再多的姿势,他也只会第二天觉得腰酸,除此之外,也就没有了多余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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