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一只风骚的猪(2/2)
“吁……”
李不修轻呼一声,自马背上坐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似有察觉。
小灰放缓速度,小跑着前进,身上竟未见一滴汗。
灵云没有说错。
小灰分明已不是原来那匹良驹,而是神驹!
难道它也吃过舍利丹?
不是的。
它跟蓝灵儿一样,早在第一次见到李不修的时候,因为天生具有灵性,感觉到了李不修的不同,在李不修的影响下,身体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当然,并非每一匹越影都是小灰。
在小灰自己看来,它是所有越影里面独一无二的存在!
“咦,那是什么玩意?”
李不修眼尖,看到前面三岔路口的另一条道上远远来了一个物种。
猪?
我不会看错吧?
那真的是猪?
更远一些,也就是那头猪七八米外,跟着两个人。
一老一少。
老的是个手拿葵扇,下巴底下飘着十几根胡须的布衫老头。
少的是一位身形健美,腰间插着管玉笛,犹如邻家小妹的布衣少女。
相对于这两个人,李不修更在意那头猪。
他从未过那么风骚的猪,一步一扭,真把自己当成了一只天下无双的大美猪。
“妖孽,哪里走?”
就在这时,一道人影划空而过,轻身术强得吓人,修为之高,怕是已经到了三品下位。
当然,这只是李不修的看法,别人未必看得出这人的修为介于什么境界。
嗯?
但李不修看清那个人的长相后,不由怔住了。
天才?
论相貌,那人自然比不了李不修,毕竟李不修确实是个能迷倒不少良家妇女的美少年。
论高大,那人也不是李不修的对手。
论年纪,那人二十多岁,一身行头像个浪子,非要说也不如李不修,勉强算得。
可是论根骨,那人绝对胜过李不修。
这一点,李不修不得不承认。
“妖孽!还不快现行!”
那位天才浪子伸手一指那头风骚的猪,浑身正气。
猪停下来,抬眼望了望人,然后回头看了看,似在寻求后方两人意见。
“什么妖孽?我看你才是妖孽!”布衣少女娇嗔道,“它名叫一点红,是我养的大宝贝。你要是再敢污蔑我的大宝贝,担心我对你不客气。”
“难道是我搞错了?”
天才浪子搔搔头。
“小伙子。”布衫老头摇了摇蒲扇,笑呵呵说道,“也难怪你会把一点红当做妖孽,我第一次遇到它的时候,也以为它是一头猪妖。谁叫它那么风骚呢。不过我敢以这条老命担保,一点红不是猪妖,它是一只人见人爱的福气猪。”
福气猪?
别说那个天才浪子,就连李不修,也不禁一愣。
“爷爷,你跟他说这么多干什么?我们还是赶快走吧。前方有个城,我们进去歇歇脚。”
说完,布衣少女口中发出奇怪的“喏喏”声,像是在哄猪快走,不要理会那个傻子。
于是,一点红又走起来了,屁股扭得犹如风中荷叶,颇有点万种风情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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