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朝礼和朱标(2/2)
等到词曲转《贺盛朝之曲》后,众人齐诣:“三阳开泰、万物咸新,敬惟皇太子殿下茂膺景福,千岁千岁千千岁。”
这些个礼法一万字都写不完,浅尝辄止到此拉倒。
陈云甫不想说礼法的繁琐,这里只说朱标的地位。
号称中国王朝史中地位最稳之太子岂是一句空话。
这正旦新年、冬至郊天两大礼日,亲王公侯并百官都要向朱标行四拜礼的规矩是朱元璋要求礼部加上的。
为什么,就是时时刻刻在提醒所有人,要把朱标当君王看待。
后世就朱标的地位还有些争论,包括小道疯传朱标被朱元璋诘责惧而投河,甚至被朱元璋抡板凳抛砸、强迫朱标为成穆孙贵妃服丧等消息。
这里是秉持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有必要阐述清楚。
所谓朱标惊惧投河、被朱元璋抡板凳抛砸的故事出自《名山藏卷三十五--懿文太子传》,缘由呢是朱标的老师宋濂之孙宋慎牵连进了胡惟庸案,朱元璋要诛宋濂满门,朱标为宋濂求情,被朱元璋喝斥“等你做了皇帝再去怜悯宋濂吧”,于是朱标惊惧惶恐遂而投河,被宫人救出来的时候奄奄一息,朱元璋于心不忍,宽赦了宋濂。
后来朱标又向朱元璋说尧舜之君方有尧舜之臣,更是气的朱元璋抡板凳抛砸朱标。
而同样在这本《名山藏卷五十九--宋濂传》中,宋濂案的记载却是宋濂卷入胡惟庸案后,朱元璋要诛宋濂满门,马皇后出面替宋濂求情,于是朱元璋宽赦了宋濂。
这里只字未提朱标的事。
因此前后矛盾。
研究史料,不能只凭一本,那便在看看其他的。
《胜朝彤史拾遗记卷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三》也记载了宋濂案,内容中同样没有提及朱标,只说是马皇后出面求的情。
这三本史献可以称之为民史。
史献分为两种,一种叫官史,也就是官方出面修订,一种便是民史,朝廷官员或者民间文人自己编修。
如果说以上三本民间史献不足为考,那再说说官史。
《明太宗实录卷一二九》、《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九》中亦提及宋濂案,这里的原文说的却是朱元璋念及宋濂为太子师,随决定予以宽宥,改诛夷为流放。
不仅没有了朱标甚至连马皇后都没提。
两本官史、两本民史都不去信,反而去信自相矛盾的《名山藏》,那就不是辩证历史而是抬杠了。
至于朱元璋强迫朱标为成穆孙贵妃服孝一事更是断章取义,哗众取丑。
典故出自《明太祖实录卷九四》,原文说的是礼部尚书牛谅说“按照周礼的话,皇太子及诸王子无须为庶母(即成穆孙贵妃)服孝。”
宋濂则有不同意见,他提出为母养老送终是圣王仁政,岂能因其为庶母便忌讳呢,这是陋俗,何况周礼本身关于丧礼的节文早在周朝衰落的时候便散失了,你说的据周礼一言本就无从可考。
汉唐以来从没有人说过周礼还有这样的礼节。
更何况人的情感本就有无穷之变化,礼仪也应该为人情而做出适当变化,如此才能使人心安定、也是天理所在。
朱元璋听后并没有说乾纲独断就依宋濂说的为准,还让朝臣一起表决,最后有四十二人支持宋濂的说法,这才点头同意。
所以不仅只是朱标,连着朱樉、朱棡、朱棣等所有亲王诸子都为成穆孙贵妃服孝。
明明是朝廷的大礼议行为怎么到这小道野史的口中,就变成朱元璋强迫朱标为庶母服孝了?
若是这么说,那是不是所有为孙贵妃服孝的儿子朱元璋都看不上。
可也没见朱元璋把皇位传给徐辉祖、李景隆或者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啊。
一本《大明会典》仅一个皇太子礼便详叙了十卷不止,这都是朱元璋在位时命令礼部制定的,何以加如此繁琐之礼,就是为了凸显、巩固朱标的地位。
官史民史一本不看、要么断章取义,真是开局一个字,剩下全靠编。
这不是对历史负责,历史发明家行为更要不得。
虽然废话了些,但不阐明历史本身,陈云甫便很难解释他与朱标的所作所为是否具有合理性。
故事自然也就无法继续下去。
闲话少叙、书归正传。
一天的大朝礼总算是到了尾声,陈云甫也已饿的眼冒金星,好在朱标看了出来,在朝礼结束后,开口喊住陈云甫。
“云甫,你留一下。”
百官齐刷刷侧目,无不十分艳羡。
朱棣等一众亲王更是心头叹气。
谁能想到朱标如此器重照拂陈云甫,如此看来,朱樉今天这个亏,是吃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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