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律师函(1/2)
江飞宇向周锦韬问道:“周律师,给鹅厂的律师函准备好了吗?”
周锦韬:“我已经准备好了,下午回律师事务所盖个章就能给对方传真过去。老板,这个案子我们的底线在哪里?是否接受庭外和解。”
江飞宇思考了一下,问道:“周律师,以你的经验,我们胜诉的概率有多大?”
周锦韬斟酌一下,解释道:“这次是对方理亏,以我的经验,我们胜诉的概率在8层以上,不过,以过往的判例来看,针对孟淑娟的名誉损害赔偿最高也就几万而已,对飞宇科技造成的形象损失这个不好估算,也没有先例,主要看陪审员裁定的损失金额有多大,我预计不会很多。”
江飞宇:“我的底线是对方必须在公开的渠道对事实进行澄清和道歉,最好是当初对方用什么方式推送的消息,现在就用什么方式澄清和道歉,赔偿金额我没有特别的要求,周律师你按照行规估算个数吧。”
周锦韬点点头,在笔记本上把江飞宇的要求记下来。
江飞宇想了一下,又提出一个思路,问道:“周律师,你再帮我参详一下,如果我还想状告鹅厂的q-q产品在功能和界面风格方面抄袭侵权我们的飞信产品,你觉得如何?”
周锦韬给出了自己的专业解释,说道:“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只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于软件系统著作权方面还是空白,如果以这方面作为起诉的条件,胜诉的几率不到3层。”
江飞宇:“周律师,如果我想让第一个案子快速审判出结果,第二个案子拉长诉讼周期,应该怎么操作?”
周锦韬作为老江湖,立马明白了江飞宇的打算,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因为两个案子的原告主体不一致,法院肯定是分开来审核。实际操作上,第一个案子先向管辖法院办理立案申请,同时因为第一个案子证据齐全,比较容易判决,我们提的赔偿要求处于比较合理的范围,那么法院百分之90概率先审核第一个案子,第二个案子我们有很多办法可以拖长诉讼周期。”
陈大军不解地问道:“老板,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江飞宇:“我的目的并不是打赢官司,而是把对方拖入侵权的舆论漩涡中!只要让广大网民知道对方侵权我们就可以了,官司打不赢可以拖延久一点,甚至第一个案子可以接受庭外和解,只要证明第一个案子对方理亏了一次,普通人的思维惯性会认为第二次对方也侵权了。”
其余众人都被江飞宇的思路震惊到了,还能这样玩。
其实这种做法在后世很常见,先把官司拖个一两年,使劲黑你,2年后哪怕你打赢了官司,损失的品牌形象也挽回不了。
江飞宇:“晓东,我之前让你准备的对方抄袭我们的证据,你准备好了吗?”
陈晓东:“老板,这个事情我们从1月份就一直安排人跟进,对方q-q产品不同时间段功能和界面风格都做了证据留存,能够与我们飞信产品在时间线上形成先后的对比。”
江飞宇:“既然这样,你把相关材料一并给到周律师,这次要麻烦周律师再准备一份律师函了。”
周锦韬应道:“没问题,交给我吧!”
“那行,事情就按照我们商议的去办吧,大家都去休息吧,又耽误大家午休时间了,每个人记得提加班调休。”江飞宇向众人告了一声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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