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巧妙的谎言(1/2)
要饭婆婆斜了我一眼,没有搭理我的话,不过人却走向了我那个包间。
我连忙像哈巴狗一样,紧紧跟在后面。
进了包间之后不久,老板就端来了一个托盘,托盘上是一碗大肉面,面上面摞着小山一般的肉片,另外还有一大碗辣子鸡。
我站起来,从老板的托盘上拿下大肉面和辣子鸡,小心翼翼放到要饭婆婆的面前,又双手把筷子递给她。
要饭婆婆看看我,说你先出去,我吃饭的时候,不想被人看。
我二话没说就走了出去。
大厅里,崔明贵这时正和同桌的闲汉,聊他手里的一件玉器。
我走过去一看,只是非常普通的一个鱼形玉佩,看料子很一般,我也没有太多兴趣。
看我满脸轻蔑,崔明贵有点不服气,先挤兑我说,刚才你把我赶出来,现在怎么你这个出钱的东家,也被赶出来了?
我说包间里太闷,我出来透透气。
崔明贵又说,你看不起我这枚玉佩?你怕是不知道它的来历吧?
我笑笑,说我没有看不起,你好好把玩就是了,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生。
这话一出口,我就有点后悔了。
我不该说这些的,很容易暴露身份。
结果听我这么一说,崔明贵感觉遇到了知音,一把把我拉到他旁边,又给我搬了一把椅子,让我坐在他身边。
这时和崔明贵争论的两个闲汉,都质疑我说,什么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生,没有一点道理!太迷信了!
我本来想用专业知识,教训一下他们,结果想想,还是不要卖弄的好,就用另一番,不专业的说辞,来反驳他们了。
我说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生,其实不是迷信不迷信的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
我这么一说,别说和崔明贵争论的闲汉,就连崔明贵都迷糊了。
就连面馆的老板,和其他的食客,这时也凑了过来,纷纷说想听一听,我这个所谓的法律问题的高见。
我只好现场编瞎话。
我说我之前在一个大城市的高档小区里,从事保安的工作,高档小区的业主都比较傲娇,对我们这些保安,那是一贯的看不起,稍有不顺心,骂骂咧咧还是好的,有一些就直接动起手来。
我也挨过打,不过人家有钱有人,我打又打不过,告也告不赢,逼得我都开始学习法律了,后来还真被我找到了一个,治治他们傲气的法子。j
这个法子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从大商场里,买了一个四千多块钱的和田玉挂件,索要了正轨的发票,用来证明这块和田玉挂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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