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这一定是开玩笑的吧?(1/2)
无为而治的精髓在于无所不为。
顺其自然的核心是因势利导。
所以,觉得无为而治就是什么都不管的放任,其实是一种错误的认知。
智瑶已经将老子《德道经》中的《德经》差不多吃透了,好多规则就是从中进行借鉴。
至于说完全照搬的拿《德经》来治理智氏?世界上就没有一种完美的制度,牵扯到规则也绝对没有什么完美,只有最合适的才是最需要的,可千万不能没有这种认知。
半部论语治天下?这大概是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了,因为里面就没有正儿八经关于治国的教导。
智瑶从老子的积极性品味出了一些东西,比如智氏新动作的大体框架已经完成,不需要老子再事事参与了。
那个《德经》是什么呢?简约概括就是一步出于礼而又合乎于礼的著作,里面包含了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完全不懂治国可以拿起来用,治军也能够适用。
当然,那是没有更好的选择为前提,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加入自己想要的规则,也能对一些不需要的规则进行删除。
智瑶已经很久没有跟老子论道,见老子的积极性那么高,自己手头没有太急切的事情需要处理,肯定要抓住机会汲取知识上的营养。
一阵聊下来,老子发现智瑶借鉴《德经》在书写属于自己的著作,看不出有什么生气的地方,相反对智瑶能分辨什么是智氏需要,删掉智氏不需要的那一部分,打从内心里感到欣慰。
绝不是什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欣慰啊!
老子是个骄傲的人,谈不上什么高傲,哪能不知道规则都有其适应性呢?他也听出了另一种味道。
“世子因何如此急切?”老子问道。
智瑶对老子只看规则的制定发现里面的急切感,老实说没有感到诧异。
制定规则本身就代表着制定者的思想和意志,懂行的人一看就能看出制定者想要达到哪些目标。
比起老子从品德上的追求为内核,智瑶制定的规则更趋于法家的那一套。
然后,智瑶走的“法”并不是现代的法律,其实还是以服务统治者为出发点。
很多人以为法家是站在普罗大众这一边,该认知在封建王朝是错误的。
事实上,法家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将屁股坐在了统治者那一边,制定的规则可以是为了追求国家的强大,又或是帮助统治者去约束治下生民。
当然,哪怕法家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当权者,也是起到了保护生民的责任。
毕竟,有规则总比没有规则要好。
老子跟智瑶讲了许多,主要提到了晋国律法上面的严苛。
晋国各个家族的律法是很严苛,体现在动辄奔着残害肢体而去。从而可以在晋国看到失去手掌、脚掌、手指、脚趾、鼻子、耳朵的人,分辨他们是不是曾经犯过事。
类似的风格并不是晋国独有,好些个强国都是这副模样,某种程度上来认知的话,是不是可以认为规则有利于促进和谐与团结?
相反处罚力度低,乃至于根本不将律法当回事的国家,他们内部的仇杀以及各种社会恶性事件极多。
“文王行‘画地为牢’一事,实乃祸害千年之举。然,其提倡信约,有助于德。”老子已经到了可以胡说八道的岁数。
再则,老子不是贵族,再加上那样的岁数,别说是指责早就死了的周文王,跑去某个诸侯指着鼻子骂,那个诸侯除了笑眯眯听着,还是什么都做不了。
姬周啊?立国之前就一再搞各种神神鬼鬼的操作,什么凤鸣岐山,又搞什么吉星高照,为的是展现姬周取代殷商是得到上天的支持。
因为周王朝是以下犯上进行篡国的关系,还是趁着殷商主力在外获取胜利果实,后面更是搞骚操作逼反了武庚,很难去否认得国不正的事实,肯定就需要想方设法来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免总爱搞一些神神道道的玩意。
很早之前,姬周以及各分封国,“巫”的权力大到不像话,某种程度上就是姬姓跟宗教联合起来谋夺殷商基业的一种证明。
在那个时期,“巫”不止是掌握着祭祀权,还能一言而否决大军的出征。
春秋早期的祭祀权其实就代表着收税权,也就是有资格制定每年各个群体的税收额度;有资格否定大军出征则是因为“卜卦”,当时以及现在,大军出征前都会卜上一卦,卦象的解读权力就在“巫”的一张嘴巴上;更早之前审判某人也会卜卦,该死的话,得到一个大吉的卦象也能变成无罪。
老子讲那么多就一个意思,肯定了智瑶全面忽视宗教,认为不能缺少了品德的教育,制定的处罚更应该趋于劝人向善。
忽略掉宗教对律法的影响,不该是一种基本操作吗?反正智瑶“前一辈子”就是生长在这种环境之下,一点都不认为有什么需要得到赞赏的地方。
智瑶没有感到诧异,还是因为他知道宗教的影响力在减弱,远没有以往那么豪横了。
“无有斩去肢体,劳动使其改造,有何不可?”智瑶诧异的是这个。
老子说道:“世子定此,非为黎庶罢?”
去掉了残害人肢体的刑法,暂时看不出好坏,失去震慑力度则是明摆的事情。
所以,制定那些律法的人,他们未必对伤害人的肢体有特别兴趣,只是想要有更大的震慑力度。
什么律法残不残忍,需要以当时的社会定论,不能适应到所有的时代。
比如说废除死刑,人比恶魔还恶魔,不该死吗?想着白养,一直到寿终正寝,乃至于还能减刑得到自由,受害者绝对要死不瞑目了啊!!
智瑶没有回答老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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