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第九十四章 小丑登场!(1/2)
【旺达:人气?是机翻的问题吗?】
【彼得·帕克:众生的意念,人气....】
【阿尔宙斯:这只是我的猜想,但当力量超出宇宙承受范围后,力量就无用了。因为在各自的宇宙都是无敌的存在,所以就必须要用其他的东西来一决胜负。】
【罗根:我还是有一些事情想不明白,那个疯子毁灭了宇宙,到底有什么好处?】
【布鲁斯·韦恩:狂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你如果能理解一个疯子的逻辑,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你也是疯子,要么他不是真的疯子。】
【影像继续】
【失效了的第十金属没有让蝙蝠侠感到意外,没有任何人能够动摇他要干掉狂笑之蝠的决心!】
【罗宾们被一拳撂倒,蝙蝠侠一记健步冲到狂笑之蝠面前,一记下勾拳直接将狂笑之蝠的下巴轰碎!】
【狂笑之蝠的下巴被轰碎也不妨碍他继续大笑,他大笑着反击,拳头一拳将布鲁斯的脸打的鲜血直流。】
【蝙蝠侠直接上嘴咬住狂笑之蝠的胳膊,面对狂笑之蝠的踢击蝙蝠侠的重拳直接轰击对方的下体!】
【狂笑之蝠面不改色心不跳,反手狠狠的砸在1了蝙蝠侠的太阳穴上!】
【两只蝙蝠在这里展开了血腥无比的战斗,招招见血,招招致命就是最好的形容。蝙蝠侠的战斗,从来不存在花拳绣腿,有的只是硬碰硬。】
【但蝙蝠侠还是落入了下风,和蝙蝠侠相比,狂笑之蝠没有不杀原则的束缚,战斗力更强。】
看到因为不杀原则而尽量避开狂笑之蝠致命位置的蝙蝠侠,罗根忍不住了。
【罗根:不是吧,你怎么还在乎那个不杀原则啊!那是一个想要毁灭世界的疯子啊!】
【布鲁斯·韦恩:是的,他是一个疯子,但他是我。】
【布鲁斯·韦恩:如果为了杀死狂笑之蝠而创造出第二个狂笑之蝠,你不觉得有些得不偿失了吗?】
罗根一愣,他杀得人要多少有多(二声)多,他也没变成狂笑罗根啊。
【影像继续】
【狂笑之蝠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把手枪,枪声响起,子弹击中了布鲁斯的腹部。】
【“看啊,这是杀死了我父母的那把手枪。”】
【狂笑之蝠将手枪放在面前,仿佛是在欣赏一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
【“现在,我要用这把枪送布鲁斯去找他的父母团聚了。”】
【狂笑之蝠瞄准了蝙蝠侠的太阳穴,枪声响起,狂笑之蝠胳膊中枪弹道晃动,子弹偏了。】
【“你还是叫话痨之蝠比较好一些。”紫色的西装靠在蝙蝠洞的墙壁上,开枪着一手插兜,另外一只手将枪口放在嘴边,吹散了枪口中散发的烟雾。惨白的肤色,墨绿的头发,和狂笑之蝠有些相似的笑容:“说实话,我还挺喜欢这个版本的蝙蝠洞的。”】
【小丑——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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