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没什么悬念的圣诞大战(1/2)
圣诞夜,纽约成了全美关注的焦点。
距离比赛开始还有三个小时,麦迪逊广场花园球馆的停车场,勇士抵达了现场。
大巴车刚刚停稳,车门拉开,第一个从大巴车里钻出来的球员,就惊艳了全场。
“哇,西装革履的卢克·朗利……”
“有点帅啊!”
朗利有一张粉粉嫩嫩的娃娃脸,和帅其实是不沾边的。
但毕竟人高马大,西服一上身,气质就出来了。
朗利一出来,惊艳了所有人。
接下来的穆林、史蒂夫·科尔也都穿出了男模的风采。
但接下来,勇士的黑人队员们出场了。
虽然同样西装革履,但气质什么的,一下子就垮了。
看看长得很像金刚芭比的狂人,即便穿上了西服,也是愣愣的,一副大傻子的模样。
再看看克里斯·加特林,光头、小胡子,西服一上身,林星首先想到的是……谢广坤。
坤坤或许很帅,但坤坤和篮球沾上边,就和帅字无关了,只剩下猥琐和滑稽……
还有拄着拐的肥虫,林星还是按以前的码给他买的西服。
结果出发前的酒店里,肥虫差点没穿上。
最后生拉硬拽,穿是穿上了。
但各种不合身体现出来的,也是各种猥琐和滑稽……
“真丑!”
“真辣眼睛!”
“为什么勇士要全员西服啊?没点数吗?”
直到,林星最后出场,直接闪瞎了全场。
“挖槽,有点帅啊!”
“何止是有点帅,是帅爆了好吗?”
真正的男模,说的就是林星了。
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本就帅得不行。
加上穿鞋2米06的身高,又高又帅,真正的男模都比不上他。
“蒂姆,能说说为什么这场圣诞大战你们会集体身着西服出场吗?”
拄着拐一瘸一拐的肥虫被记者拦住了,他是乐于接受采访的。
“西服是斯大送的,阿玛尼的定制款,全员西服也是他提议的,我们都觉得这提议很棒……”
“你确定很棒吗,蒂姆?”
“当然,你不觉得我们穿上西服后,都很帅吗?”
肥虫摊了摊手,记者们一致的给了个淡淡的微笑。
这意思是,自信的人是最帅的。
勇士的全员西服出场,立刻引发了热议。
距离比赛开始还有很久,nbc电视台的转播镜头就已经对准了大苹果城。
什么自由女神像,什么帝国大厦,还有什么世贸中心,镜头都切了个遍。
最后回到麦迪逊广场花园,实在没什么可切的了。
这个时候,导播得知了勇士全员西服出场的消息。
虽然没能赶上现场,但他们可以回放啊!
于是,勇士众将坐到更衣室里的时候,nbc电视台已经在回放勇士众将身着西服入场麦迪逊的画面了。
林星瞄了一眼,就知道,他男模团入场亮瞎整个联盟的眼睛的想法,是失败了。
“颜值这一块,要是没我,这支勇士就是nba版的sunshine组合……”
不过坐进了更衣室,场外的那些事情,林星就不多想了。
圣诞大战,和其他普通的比赛也不太一样,队友们也都很重视。
往常一到更衣室就摆满了一整个更衣室的麻将桌,这次也没出现。
老尼尔森也早早的站到了更衣室里,摩挲着战术板,思考着这场比赛该怎么打。
和几天前相比,勇士少了个蒂龙·希尔,换来的罗德曼还没到位。
所以,内线,勇士是缺人的。
不过好在,这场比赛勇士的对手是尼克斯,蒂龙·希尔本身就有点用不上,所以影响不大。
“先公布这场比赛的首发吧……”
很快,林星在控卫位置,听到了他的名字。
“计划不变,继续冲!”
狂人和穆林继续分列侧翼,四号位的首发也仍然是克里斯·加特林。
不过中锋位置,令人意外的是,首发的并不是朗利,而是老酋长。
麦迪逊广场花园球馆,坐镇主场的尼克斯来了一场盛大的出场仪式。
轰轰烈烈的欢呼声中,主队首先出场。
要说这两年,纽约球迷还是很豪情壮志,很志得意满的。
毕竟这几年,尼克斯的成绩一直很出色,上个赛季更是打到了最后一步。
纽约的球迷和普通球迷还不太一样,他们一旦志得意满起来,对内那都是重拳出击的,更别提对外了。
所以,勇士出场的时候,嘘声四起。
尤其是林星出场的时候,那嘘声高的,几乎都要掀翻麦迪逊的顶棚了。
从他出场的那一刻,这场比赛的氛围,就已经到顶了。
短暂的热身过后,尼克斯的首发五人也登场了。
中锋大猩猩尤因,大前锋查尔斯·奥克利,小前锋安东尼·梅森,得分后卫约翰·斯塔克斯,以及控卫德里克·哈珀。
和上个赛季相比,这个赛季的尼克斯变化不大。
所以他们的首发阵容,也没有出人意料。
林星甚至一眼就找到了他的对手,不是德里克·哈珀,不是约翰·斯塔克斯,是安东尼·梅森。
倒不是说林星是帕特·莱利心里面的蛔虫,而是梅森的眼神不对劲。
这货的眼神,一直瞄着林星,林星看过去的时候,他就开始躲闪。
等林星把目光移走,这货就开始肆无忌惮、略带凶恶的紧盯林星。
林星察觉到了这一点,他暗自摇头。
不是他狂妄自大,就现在的他,打梅森,一只手足以。
比赛正式开始,林星没有出列跳球,老酋长没什么悬念的输给了大猩猩。
不过开场的第一个回合,输了跳球的老酋长就经验丰富的绕前防守卡死了德里克·哈珀传球的路线,逼得尼克斯的外线只能自己处理球了。
可别小瞧了这一里一外带来的影响,这年头像尼克斯这样以内线为主的球队,把球传进内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对尼克斯这种外线没爆点的球队而言,球传不进去,他们最稳妥的得分方式,就变成了约翰·斯塔克斯场均进2.7个,但命中率只有35.5%的三分了。
很快,约翰·斯塔克斯从边线兜出,接德里克·哈珀的传球,还真就飚了一记三分。
哐当!
斯塔克斯的三分,就像他的命中率,准的时候准的吓人。
铁的时候,也铁的吓人……
他的这次出手铁了,就意味着,这场比赛他可能就要铁到底了。
不过,哐当一声的打铁声后,勇士的第一反应就是,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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