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婚期该定在何日?(2/2)
想到此处,键是太监李国辅公公也是心境大好,虽连日奔波,又接连巡视步营、骑营,却未曾感到一丝的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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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石口堡城参将官署后院内,张诚刚刚陪着母亲和婶娘一起用罢晚饭。
婆子们收拾着桌子上的残盘杯盏,张诚与母亲、婶娘三人已转到椒香别院东边耳房的茶室中,边饮茶边聊起天来。
“诚儿,聘书季府可是收下了,现今是时候准备纳征之礼啦。”婶娘张韩氏眼望着张诚,轻声提醒道。
张诚闻言先是一愣,过了一会,才回想起在京师时所见到的季家小姐的模样,那叫一个娇羞可人,落落大方。
他急急的问道:“诚儿确是不懂,这该如何准备,需用那些物件?”
……
张诚确实不懂这明时的婚礼程序,虽说也知有什么媒妁之言,三书六聘之礼,但细节上却也是一塌糊涂。
其实三书六聘,即为三书六礼,三书是指在过“六礼”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文书,其中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
而“六礼”则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即为六个礼法,其意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现在张诚已委托京师的吴家姨娘请托媒婆代为行过纳吉之礼,并向季府递上聘书,而季府也已收下,那么下一步就是行纳征之礼,递交礼书啦。
所谓的纳征之礼,又称为过大礼,古代汉族婚姻风俗,属于“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
《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即表示经此仪礼后,婚约即完全成立。
即是男方在大婚前一个月时,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必须要是全福之人,约同了媒人一起前去女方家里,同时还要带齐了礼书与礼金到女方家中,而此时,女方亦需回礼。
明代的规制是提倡聘礼节俭,《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
虽然大明在立国之初,朱元璋就曾专门下旨要求厉行节俭,包括婚嫁和殡葬都是如此,可自大明朝中期起,奢靡之风渐盛,高官、富贾、豪强之家渐行攀比开来。
……
此刻,婶娘张韩氏听到张诚问起该准备哪些聘礼之时,心中也是忐忑,她虽是知晓一些,但却也害怕自己所知不详,别叫京师的季府在此事上挑理。
当下便说道:“此事,婶娘我也是知之不详,只是这纳征时,男家需准备好聘金及聘礼,且诸物皆需双数,取的‘好事成双’之寓意,还有诸如红豆绳、红包利是、饰金、龙凤烛和一幅对联之类。”
“看来此事,还需专门请托那些专擅此事的媒婆来操持,诚儿头次大娶,又是京师朝官家的小姐,切不可使之笑话我等小气,平白失了各方的面子。”张诚的母亲也是如此说道。
“我明日便差人进京,寻那礼部官员和京师媒婆专办此事,只是婚期该定在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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