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1章 等级制度(2/2)
到战国出现了帝王陵园,如秦宫陵园。
虽然有些贵族墓葬仍用墓道,但春秋之际的蔡侯墓等已不用墓道,宣告商周以来的墓道制度已经终止。
商代帝王墓可以殷墟大墓为代表,墓坑平面皆为矩形,中掘出二层台,墓穴有腰坑,内葬犬一头。
大墓有四墓道,次者为二墓道或一墓道,亦有不建墓道者(如武丁帝妃妇好墓)。
殉葬的近侍置于一层台上或墓道中,墓外另有殉葬之牲、车马坑,以及大量的奴隶杀殉坑。
墓上不起坟,但有的墓(如妇好墓)上已建有面积不大的祭祀建筑。
周代帝王大墓形制基本同上,但诸侯亦有用四墓道者。
大概自春秋起,墓上已逐渐累土为坟。
建于战国晚期之北河平山县中山国王墓,其王与后、妃三陵并列,上构高大夯土台,台上建祭祀建筑。
该墓中出土一块名为《兆域图》的铜板,上刻划有陵墙、土丘、祭室及附属建筑之名称及尺寸。
这是我国发现最早的建筑设计图。
西陕凤翔秦国贵族之墓地,虽建于战国,但仍未起坟,然于外围掘沟环绕。
已发现的周代大墓,均采用土圹木椁形式,墓室用井干式大木堆砌。
在葬制方面,等级制度在周代特别突出。
除前述之墓道外,墓内棺椁亦有规定,即“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随葬的礼器为,天子、国君九鼎,卿七鼎,大夫五鼎,士三鼎或一鼎。
实际发掘资料表明,并不完全按此规定,有的有所增减。
一种可能是死者受到特殊礼遇,另一种可能是在“礼崩乐坏”情况下的僭越。
至于普通百姓则属底层,有的掘穴而埋,有的连墓圹也没有,常在灰坑或灰层中发现他们的尸骨。
要分辨一座古墓的年代,或者其主人的身份,有很多方法。
除了上述的那些,还有物品的摆放位置,这个如果古墓保存完整,也能够获得一些准确信息。
比如西周墓葬随葬品的位置,就是有一定规定的。
身上的饰品在身上,大件的东西,一般都在二层台上!
也就是墓室上方,头部上面约五六十公分高的土台上面!
西周墓葬往往以人殉葬,少者1人,多至7人。
殉葬人大都放在二层台上,有的还有葬具。
到了汉代,汉墓中的随葬品和战国时代相比﹐青铜器减少,漆器的比重进一步增加。
为了储存大量的食物和饮料,墓内常有许多大型的陶器。
西汉前期和中期﹐主要随葬生前的实用器。
西汉中期以後﹐增添了各种专为随葬而作的陶质明器。
包括仓﹑灶﹑井﹑磨﹑楼阁等模型和猪﹑狗﹑鸡等偶像。
到了东汉﹐明器的种类和数量愈多。
这是中国古代墓葬,在随葬品方面的一次大变革。
在西汉中期的贵族墓中,仍然有用车﹑马殉葬的。
但车和马都埋在墓室和墓道内,而不是在墓的附近另设车马坑。
西汉晚期以後,不再用真车、真马殉葬,而是用木制或陶制的车马模型来替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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