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我不怕死(1/2)
林川喊道第二声的时候,楼上就有动静了。
李清没有化身暴力,因为林川在第二次的时候就已经改口,叫姐。
“今晚吃什么?”李清还在楼梯上,声音就传了下来。
“姐,你应该学着做饭了,你看歌岚都忙了有一晚上了。”林川有些苦口婆心,李清就是喜欢玩,其它也没什么。
林川开口的时候,夏歌岚刚好放下盘子,和李清对视。
“哼,记得那年冬天,下那么大的雪,我们一家三口,在大雪之中收养一个黑球球的孩子,为了抱他,我都把手冻.....”
李清还没有说完,就被林川打住:“姐,来,下来吃饭,我错了。”
李清撇撇嘴,自己拿开椅子,坐下。
众人都知道林川在开玩笑,三个人在厨房已经很多了。
“歌岚,这鸡是黄瓜味的吗?”都还没有动筷子的时候,林川抛出这个问题。
几双筷子就这么滞留了,连同脸上的表情...
“你喜欢黄瓜味的?”夏歌岚跟着林川的话问。
“我只是想鸡汤里加入黄瓜,会让汤更具备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胡萝卜素,尼克酸,用来中和鸡汤的高蛋白,高营养。”
“嗯,不是黄瓜味的。”
一瓢冷水泼在林川的头上,他直接安静,几人动筷子。
李清最快,一口西红柿,然后沉默了。
几人以为是味道不对,都用筷子沾一点放在嘴里,然后所有人静止。
林川自始至终将她们的表情看在眼里,心中暗道:夏歌岚和那两个姑娘装的可真像,做饭的时候就没有尝一下吗?
呵呵
于是乎林川也象征性的加了一口菜,嗯,想象之中的好吃!
“这菜不错。”林川开口,给夏歌岚三人夹菜。
几人正式开吃,那是犒劳功臣。
轮到乌鸡汤的时候,林川自己上手,盛了一大碗。
一个人坐开,独自享用,然后就到了饭桌上的争霸时刻。
没眼看,李清永远是最霸道的。
好吃就是要多吃点。
话说回来,这手表是真的好用,养猪场的猪都不敢这样的争食。
悄悄放下碗,林川一个人上楼了,这时候夏歌岚还没有吃完,那个小嘴。
进入主卧,开灯,反手关紧门。
一个小滑步到自己的手表箱的钱,一把打开,两块表和银行给的袋子。
十年手速打开袋子,十几根黄鱼静静地躺在那里,林川仔细的核算数量,每块500克,一共十块。
挑出来之后,叫了一声系统交易。
【收藏】#来自平行宇宙现实时空的希望用自己的十年寿命换取黄金5千克。
交易时间:五年内。
只一瞬间,林川拎着的十斤黄鱼就没有了,然后....
没感觉。
直到面板再次显示:
【交易成功,寿命+10】
现在至少有十年可以活了,本来林川以为系统会给一个寿命显示面板的。
但是并没有显示总寿命。
可依旧值得庆祝了。
毕竟自己至少有十年的寿命了。
这样的话,以后什么超跑俱乐部,什么赛车俱乐部,探险俱乐部,寻宝...
天下之大,我不怕死!
将剩下的小鱼鱼整整齐齐的摆在表箱里,谁让这里边手表不多的。
盖子盖好,林川离开,桌子上有歌岚的电脑,没有碰,而是拿起旁边的笔和纸,开始策划太古里的酒会。
当林川在纸上写下第一个字“干”的时候,手机响了。
是电话,瞟了一眼,如果是的那一群小崽子的林川就不会接,一看,周云!
“喂?”
“川哥,谈拢了!”
周云的声音在手机里回荡,林川的心思,就已经到了要把刘宇宁捧成巨红歌星的地步。
《星辰大海》
《踏山河》
《沙漠骆驼》
《讲真的》
《纸短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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