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卷第158章】贝思给鹧鸪天的建议(1/2)
这时,有一位网友问道:@蔷薇花开,你的这位熟人,为什么不提醒你不能代签呢?是她不知道规定,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蔷薇花开”回答:她干保险推销已经好多年了,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规矩。依我看,她是为了她的业绩,可这不是把我给坑了嘛。
一位名叫“坦途在前”的网友回帖:@蔷薇花开,如果你买的是“理财险”这样的财产保险,你代老公签字是可以的;如果是人身保险,除了寿险外,也可以代为签字。
只有以被保险人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合同,才必须由被保险人本人签字。你买的保险恰好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必须由你老公签字才有效。
我估计,你的这位熟人可能抱有侥幸心理:一来你老公未必会身故,二来就算身故了,保险公司也不一定会发现合同上是由你代签的,到时候要看情况。
假如你老公不幸身故,保险公司方面想要鉴定合同上是否你老公的签字,还是有点费事的,毕竟人都已经不在了嘛。要是办事人员嫌麻烦,这事说不定就过去了,赔钱给你了事,你的这位熟人应该就是赌这一点。
不过,对于这么一大笔赔偿金,保险公司多半会比较重视,肯定要派人仔细调查,想办法找到你老公的手写体,还是有可能的,通过鉴定笔迹,就能发现是你代签的,这样的话你将拿不到任何赔偿。
所以说,你这位熟人的做法有极大隐患,贝思及时向你指出来,确实帮了你的大忙。
“蔷薇花开”有点惊奇:你对保险业务这么熟悉,是不是卖保险的?
“坦途在前”回答:是的。
“蔷薇花开”追问:那我就有点不明白了,寿险为什么不能代签?哪怕是夫妻都不行,可是别的险种都可以啊。
“坦途在前”解释道:这是吸取了现实中一些案例的教训。我在参加保险培训时,听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对夫妻结婚多年,妻子发现丈夫对她越来越冷漠,还经常家暴。终于有一天,妻子发现丈夫有小三,她极为愤怒,明白了丈夫为何会这么对她。
妻子咽不下这口气,决定报复丈夫,同时还要榨取尽可能多的利益。
于是她背地里以丈夫的名义,买了份大额寿险,签上了丈夫的名字。注意:那时候寿险没有规定必须是本人签字哦!
不久,丈夫神秘地死亡。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因为从妻子买寿险到丈夫离世,间隔的时间太短,让人没法不起疑心,于是保险公司选择了报警。
经过一番刑事调查,证明是妻子干的,她不但除掉了出轨的丈夫,出了一口恶气,还捞到了不少钱。可惜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她最终阴谋败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然而这里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丈夫根本不知道妻子给他买了大额寿险,如果知道的话,也许会有所警惕,避免悲剧的发生。
类似这种事情,其实在世界范围内屡有发生,因此到了后来,保险公司规定:寿险必须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字;只有在被保险人未成年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父母代签。
看到这里,李松才明白:原来寿险不能代签的规定背后,有着如此令人恐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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