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东海 第十二章 县令、侍郎、少女(2/2)
许一凡所在的牢房跟其他的牢房没什么区别,两根柱子之间缝隙很大,许一凡还是个孩子,勉强可以挤出去,但是,许一凡没有这么做,因为包甄走的时候,只是把牢门带上了,上面挂着一根粗铁链,没有上锁,许一凡想要出去,直接从牢门走出去就可以了。
然而,许一凡知道,不能这么做,在进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安民镇的牢房虽然不是特别的大,但是,狱卒却不少,从他们走路的姿势,还有握刀的力度,许一凡就知道,这些人应该是行伍出身,他可以离开牢房,但是,绝对走不出去,既然如此,不如安安静静的待着,想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自己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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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后堂,县令没有坐在主位,而是坐在下面,师爷站在县令的身后。
在主位上坐着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五十多岁,身着儒衫,坐的是四平八稳的,此刻正在端杯喝茶,跟县令说着一些闲话。
在男人身边,坐着一个大约十几岁的女孩,鹅蛋脸,尖尖的下巴,白皙的肌肤,身着一套紫色的衣裳,从服饰来看,该女子肯定是个殷实家族的女人。
此刻,女孩正捧着一本刚刚被捕快送过来的书刊,在细心的翻阅着。
县令姓宋,宋洪志,现年三十有七,在安民镇已经做了快十年的县令了,他于十年前科考,三榜进士,本应该去一些富饶之地任职,却不知为何,被闲置了一年,然后就被丢到了安民镇来,当上了县令,然后一当就是九年多。
宋洪志是江南人士,初来安民镇的时候,恰逢入冬,这个考取科名的读书人,在来的第一年就卧床不起了,毕竟,东北的气候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太冷了一些。
安民镇不大,这里的民风虽然彪悍,但是,邻里之间相处的还算和谐,在其任职近十年的时间里,安民镇的治安还算不错,没有发生什么命案,宋洪志也过得算是比较清闲安稳,只是去年的时候,北蛮南下,进攻嘉州城,着实让这个坐了近十年县令的宋洪志有些担忧,不过,北蛮在进攻了几次之后,就撤兵了,宋洪志的担忧也就烟消云散了。
可是,在三天前,从嘉州城来了奇怪的一行人,年龄悬殊的一男一女,还有一个丫鬟和一个扈从。
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宋洪志认识,姓王,王鸿祯,是长安城的官员,吏部侍郎,和宋洪志算是半个同乡,而女子的身份则不清楚,但是,身份绝对不简单,因为王鸿祯每次在做出某些决定的时候,都要征询少女的意见。
少女姓齐,至于全名叫什么,宋洪志不清楚,但是,来头绝对不小。
王鸿祯和齐姓少女来到这里之后,在闲聊一番几次,少女拿出了两本书刊,递给宋洪志,询问该书是何人所著,何人在售卖。
宋洪志一开始以为是少女喜爱此类书刊,在看了几页之后,他就知道是谁在售卖了,正是许一凡那小子售卖的《红楼梦》和《挪威的森林》,而宋县令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府中的妻妾最近也在看这些,经常聚集在一起聊起书中的内容,宋洪志看了几页,发现是情情爱爱的话本,就不在关注了。
知道是一回事儿,该怎么说又是一回事儿。
宋洪志摸不清楚少女的心思,就试探性的问了几句,然而,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对方要求宋洪志三天之内把人带过来,至于找不到人的后果是什么,少女没说,然而意思已经很显而易见了。
许一凡从小就在镇子里长大,宋洪志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看着许一凡长大的,对于这个写着一手好字,长得又十分可爱的孩子,宋洪志还是很喜欢的,自然想要替许一凡遮掩一二,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就这样,宋洪志拖延了两天,少女在此期间没有提起,似乎是遗忘了,然而,今天前不久,少女唤来了宋洪志,再次提起了两部书的著作者。
得知宋洪志还没有找到人之后,少女顿时就不高兴了,提到私贩禁书是大罪,而少女不高兴,王鸿祯也不高兴了,王鸿祯不高兴了,宋洪志就要倒霉了,没办法,只好让捕头包甄去把许一凡给抓起来。
“齐小姐,既然书已经找到了,那人是不是......”宋洪志看着正在翻书的少女,试探性的问道。
“人怎么了?”少女随口敷衍道。
“那个......”
“洪志啊,今天就这样吧,你先去忙你的吧。”不等宋洪志继续询问,王鸿祯就打断了他的话。
宋洪志还想再说几句,可是,在看到王鸿祯那不满的眼神之后,顿时心中一凛,苦笑一声,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而已,能做什么?又能保住谁呢?他自己现在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
想到这,宋洪志就起身告辞了。
等到离开厅堂之后,少女放下了手里的书刊,看向了门口,微微皱起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诺兮,把一个九岁的孩子丢进大牢,是否欠妥了些?”王鸿祯开口问道。
“哦?怎么欠妥了?”少女明目流转,看向王鸿祯问道。
“他毕竟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这样做是不是......”
少女却摇摇头,重新拿起话本自顾自的翻阅起来,说道:“我自有打算。”
听到少女如此说,王鸿祯就不在多言,只是叹了口气,脸上有些无奈,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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