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过渡(1/2)
高云的手艺不好,罗丝丝的手艺也差不多。嗯,真计较的话,罗丝丝的手艺是要比高云好那么一点。不是高云笨,而是出生于一个经常有人饿死的时代,女人们在厨艺方面的的所有加成都点在了“如何寻找能吃的东西”这一技能上了,那“如何把能吃的东西做得更好吃”这一技能就免不了升级困难。
所以,罗丝丝的厨艺比高云好一点,完全是因为她长大后人们的日子比过去好过些,厨房里的调料食材丰富些,而不是罗丝丝更聪明更有厨艺天分。
如果不是全家人都馋肉搀得紧的话,那么以上,绝对是一个悲伤的事实。
哪怕后来材料丰富了,罗丝丝也花了很多精力才纠正了自己下厨的一些不好习惯。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对准那张垫了几块砖石充当餐桌的木板:正中央青白色搪瓷碗装着油汪汪的萝卜炖肉,其余三样分别是骨头白菜汤,凉拌野苋菜,糖醋白菜。
饭是前段时间从粮站买回来的大米饭。
由罗文健烧火,罗丝丝和高云合作的大餐。
“前些年穷得很,过年连碗米饭都吃不到,只能吃糠馍馍,哪像现在啊……”高云一边摆筷子一边唠叨,脸上无限感慨。
罗于平路上骂了一路,也把剩下的钱收来自己揣上了,这会儿菜一端上来,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
三个孩子只剩下咽口水的反应。尤其是罗文健,刚才烧火的时候还在嚷嚷姐姐偷吃肉,这会儿慢心满眼只剩下桌子上的菜,其余连粒沙子也装不下了。
罗家的规矩,罗于平先动了筷子,其余人才开动。
今天三姐弟不约而同的舀了松垮垮半碗饭,三双筷子同时伸向萝卜炖肉,一人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块塞进嘴里。
“怎么还关着门呢~高姐,高姐!在吗?”
罗家五口,从还懵里懵懂的罗文康到一家之主的罗于平都露出不悦的神色——打扰别人吃饭会遭天谴的知道吗!
高云连忙应声,起来去开门,领着不速之客走过来时,中央那碗萝卜炖肉已经不见了。高云眼角一扫,余光撇到三个孩子恋恋不舍的朝厨房张望,心中有了数。
显眼的大肉菜没了,但是骨头汤和几个素菜还摆着。来人之一一看哟了一声:“伙食开得好嘛……罗大哥发财这是?”
“哪里啊,都是后面种的菜,你们想吃摘就去了。”罗于平表白道。
高云也附和:“对啊,芳妹儿,小华,吃饭了吗?来坐,丝丝,给你芳婶和华姨拿碗筷!”说着搬了两个凳子来让两人坐下。
罗丝丝当没听见,慢条斯理的夹菜吃。心里巴不得两个人快走,她好把藏起来的肉端出来吃。
“这孩子——”高云念叨。
罗于平又叫了一边,罗丝丝还是不动。
芳妹儿和小华就有点尴尬了,连声的推辞说自己吃过了,没想到他们现在才吃饭早晓得就迟点过来云云。
罗于平见叫不动罗丝丝,又不好当着外人面打骂孩子,只好叫罗文健去。
罗文健看看罗丝丝又看看父母,小孩子掩饰不了情绪,带着满脸的不情愿拿了两副碗筷。
几人推辞了一下,芳妹儿和小华“拗不过”,也就“却之不恭”了。
吃完了饭,两女才说正事。她们是来请罗丝丝一家下个星期参加小华的婚宴。
小华全名叫雷秀华,娘家在河边院子偏后方,就是罗丝丝家后面的后面。她今年十八岁了,去年经人介绍和同村的葛峰谈朋友,前几个月两家就有风声说两个年轻人要结婚,大家伙心里都有数。雷秀华这回亲自上门来请,是表达对罗家的重视,毕竟罗于平也是生产队长,不大不小有些权力。芳妹儿和雷秀华要好,所以陪她来。
十八岁结婚在大鼓村算是晚的,早的有十六七就结婚的。法律规定是一回事,私底下又是另一回事。不光她们村,就算几十年后也是,乡下男女只要不读书的,都早早就结婚,年龄不够没关系,先摆酒,到了年纪再补结婚证就行了。
罗家和雷家葛家关系一般,所以不用送重礼,有钱随个一块两块的,或者送两个脸盆,再不然十个鸡蛋、一篮蔬菜也可以。
两个女的一走,高云就和罗于平商量送礼的事。罗丝丝洗了碗出来擦桌子正好听见鸡蛋两个字,抹布一甩,插嘴问道:“咱们家和雷家关系怎么样?”
小孩子家家的,问这种话高云觉得很奇怪。倒是罗于平领着女儿两次进城,见识了女儿厉害的一面,顺嘴答道:“还可以,要不人家也不会专门来请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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