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一见钟情(1/2)
酒杯已经斟满。
白衣剑客,执起酒杯,一饮而尽。酒是好酒,但却带着少许咸味,喝到嘴里难免让人有点苦涩。小小的酒杯不知承载了她多少的眼泪。
酒如愁肠,化作相思泪。
泪水不知不觉已经涌出。
白衣剑客端着酒杯,看着远处跳动的烛火,透过朦胧的双眼,她似乎又看到了那个令她少女般羞涩的身影。英俊,高大,挺拔,在她看来,他几乎集合了所有男人的优点。
思绪飘得很远。她似乎又想起了那个令人难忘的夜晚,就在那个夜晚,她人生中第一次遇见了赤谦。也正是因为赤谦,那一晚对她来说,在整个人生中都熠熠生辉,令人难忘。
她记得那是在三年前,那一年,她十八岁。那本是女孩子人生中最美的花季,可是对她还说,那段日子却黯淡无光。她身材好,嗓子好,相貌尤好,这对于女孩子还说这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可是这对她来说,这却是一种折磨,一场噩梦。
她是不幸的,她是个乡下人,从小无父无母,是个孤儿。她从小就与她奶奶生活在一起,相依为命,过着清贫困苦的日子。可是就是这样稍许可以安慰她的境况,后来也被上天无情的剥夺了。十一岁那年,她奶奶在病重无钱医治的境况下死去。十二岁,她为了活命,不得不离开这个小山村,只身来到溪国大都市拜剑城。十三岁,她因生活所迫,最终进入了烟花场所。
十五岁时,她因相貌姣好,被溪国一名贵公子看中,将她捧红。从此以后,她身价倍增,小小年纪就活跃在了高阶层娱乐界。
十七岁,她在溪国上层社会,几乎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是溪国豪门公子眼中的尤物,她又是溪国众多青年朝思梦想的情人。她穿金戴银,谈吐不凡。她兴趣高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命运使然,她天生就有那种将男人的心紧紧抓在手里的能力。
总之,她是那种让男人无法抗拒,无法不爱的女人。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她知道自己无论在男人面前地位有多高,到头来终究也只不过是他们眼中的玩物,可是这个火坑,跳进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谢人亡两不知。别看今天我扬眉吐气,让他们像狗一样跟在我身后,待到人老珠黄时,身边又有几人?
她还年轻,她不想这辈子就这样毁在这里。
她每天通宵达旦的与那些公子哥跳舞,喝酒,吸毒,追求强烈的快感。她怕,可是又无能为力,所以她走上了另一个极端。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趁年轻,她要尽情的挥霍,包括健康。可是每当她做完这些,回到自己的屋子后,又感到一阵空虚,她躺在床上,常常半夜醒来,莫名地哭泣。
冰冷的床铺,让她无法忍受孤独。身边男人无数,可都是冲她的美貌而来,竟没有一个男人可以靠得住。也没有一个男人能看得懂她内心里的孤独和痛苦,也没有一个男人会在她独自哀伤叹息的时候,送上一句稍许安慰的话。
他们只会拼命的索取,用钱来满足他们的肉欲。
三年过去,她原本结实的身体,已经下滑。身体状况变得很差,脸色苍白如纸,常常莫名地就会咳血。可她却还是那么放纵,因为她对自己的人生已经放弃。她只想让自己快些死去。
但尽管如此,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迷人,她还是溪国众多男人梦寐以求的情人。
可是她能怎么样,她只能迎合这些贵族,因为他们是她的经济来源,每次跟他们上床后,她都会忍不住呕吐。她用自己的身体交换着他们手里的金币。
每天如此,每天看到都是一种男人,一种垂涎她美色的男人。这种男人无非是些花花公子,有钱的商人,甚至还有一些武夫,打杂的伙计。她本以为自己的日子不多了,人生也只有这样了,可是她却没有想到。在她对人生已经绝望之时,她遇到了赤谦,这个可爱又让人无法不爱的男人。
她记得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那一晚天空的月格外的圆,兰香小楼像往常一样,灯火辉煌,这里是烟柳繁华地,富贵温柔乡,是男人专门找乐子,发泄肉欲的地方,而兰香小楼更是其中的娇娇者,当然出入这里的都是一些有钱有身份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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