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碗汤(三)(1/2)
曾鸣的神情跟姿势都煞是可怜,他还保持着伸手想要叫住同伴们的动作,但是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他们是不会掉头的。
因为受到了太大震撼,他甚至没有注意到死亡马上就要向自己袭来!等到曾鸣反应过来的时候,手臂已经被一名丧尸抓住了,就在那满口烂牙马上要咬上他的时候,一只穿着鹿皮短靴的小脚踢了过来,然后清欢望着自己的鞋子心疼不已:“脏了……”她是不太喜欢跟人动手的,因为那样显得很low不说,最主要的是会弄脏衣服,尤其是揍丧尸的时候,这些家伙不知道疼也不怕疼,一个劲儿地往前冲,她舍不得这一身干净衣服啊!
而且就算鞋子上的脑浆混合物可以擦掉,味道也是在的。清欢不想去闻,那股酸爽她可以想象得到。
抓起曾鸣的衣领:“还愣着干什么,要当夹心饼干吗?逃啊!”是逃命逃傻了吗?被那样的人抛弃有什么值得伤心的,比这更残酷的事情他还没见识过,才会因为一点点令人伤心的对待就怨天尤人。
跟着清欢上了面包车,直到清欢发动车子,曾鸣依然没有缓过神来,他手中甚至还拎着油桶。过了好也会儿,他竟然把脸埋进膝盖呜呜的哭了起来<div class="contads r"><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a href=" target="_blank">http://..org/books/17/17560/"</a> target="_blank">王爷咱们双修吧</a>!
清欢从后视镜里瞄了他一眼,表示很无奈。“你哭什么?”
结果她不问还好,这一问之下那厮哭得更厉害了!清欢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过去:“喏,给你。”
曾鸣愣了一下,看着面前那根棒棒糖,又看见美萝莉似笑非笑的脸,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怂到了家,人家小姑娘看起来比自己小那么多都没哭鼻子,他没死却还哼哼唧唧的,简直就是没种。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一股勇气,接过棒棒糖撕开包装纸塞进嘴里,把糖块嚼的咔嚓咔嚓响,仿佛是在泄愤。
大概过了五分钟,清欢才有功夫问他:“怎么,不伤心了?”
“不了。”曾鸣吸吸鼻子。“大难来头各自飞,这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他们。”
清欢没想到还救了个圣父回来,她轻笑:“你这话说得倒是好听,可普通人也不会在紧要关头丢下同伴不管,哪怕那是个陌生人,也不会这么做。人类之所以不平凡,不就是因为他们在生死关头所爆发出的勇气和坚持么?那四个人是性格卑劣,别说什么人之常情,人类可比他们好多了。”
不管什么时候,清欢都只喜欢和真诚的人相处,可拥有真心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他们总是抱着各种各样的念头和目的,单纯坦率的心灵越来越少,如果不是因为还有这样的人在,清欢想,她早就对人类失去信心了。
曾鸣露出孩子气的表情:“那我不就是找个理由来说服一下自己吗,你就别挑我刺了呗。”说完,有点扭捏却很坦诚道,“谢谢你救了我,我真不知该怎么报答你。”
“我可不要你报答。”清欢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曾鸣是哪里来的自信心,除了还有点良心之外,她真看不出这白斩鸡一样的家伙还有哪里不同常人。抡个扳手都累得气喘吁吁,跟丧尸碰上只有当诱饵的份,清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麻烦吸收器。想到第一次降临末世的时候直接遇上了黑豹,从此有人惯有人疼,只差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现在却完全调了个角色,她竟然也有当老妈子的一天……
想到这里就未免鄙视曾鸣一眼。
曾鸣莫名其妙地被瞪也不敢反抗,更不敢不满,只讨好地冲着清欢笑。他长得很普通,只能说是能看,五官平凡的大众脸,可他一笑起来……给清欢的感觉像是养了条萨摩。
嗯,除了那一丢丢的勇气跟真诚以外,清欢又挖掘到了曾鸣的第三个优点:笑起来让人心情很好。
反正这家伙对自己造不成什么麻烦,先养着好了,就当养了只宠物。
清欢这么想,顺势冲曾鸣笑了一下。这个笑容就是真心实意的了,曾鸣受宠若惊,傻乎乎挠着脑袋对清欢点头。清欢笑意更深,这副傻样更像狗了,但不像萨摩,比较像哈士奇。
传说中以“二”和“熊”闻名的拆迁办主任。
离开了丧尸群,中午的时候清欢带着曾鸣下车煮泡面吃,顺便还抓了些虫子用薯片罐子养起来。曾鸣瞧着那些花花绿绿奇形怪状的虫子都害怕,有变异的有没变异的,可她一个小女孩怎么、怎么口味那么重啊!
期间他曾真诚表示过自己愿意帮清欢处理,但是清欢将一条已经长得有手指头粗的毛毛虫丢到他身上后,曾鸣惨叫一声吓得浑身发抖晕了过去。清欢鄙视之,然后把毛毛虫收了起来。
这些虫子以后有用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被彻底扰乱了,既然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人,那么她自然也能打打擦边球,也让曾鸣这乡巴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蛊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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