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四、实至名归的清收业绩(1/2)
5、用特事特办的方法,权衡利弊,紧紧抓住依法清贷的手段,对债务人动之于情,晓之于理,灵活变通,分解还贷。如:在处理石岩招商实业公司近400万元本息纠纷案的过程中,我行请示总行同意,给予减免38万元罚息后,余额还清结案。又如:深圳宝安金稻米公司曾以组织400万元存款的代价借到130万元贷款,算起成本为月息四分多。这已经超出法律容许的范围。同时,由于该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实际上已经成为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借贷关系。我行积极协调后,同意该公司在还清25万元欠息的前提下,以特事特办的措施,报请总行批准,办理三栋别墅抵押贷款130万元的新合同。还有,我们以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体恤借款人的困难,虚心听取并化解贷款户对服务社贷款的不满情绪,缓和关系,保全资产。如:深圳老兴梅贸易有限公司曾因涉足房地产赚了不少钱,同时也不断把大量资金压在工程项目上而陷入了资金困难,曾向我行借款100万元。到期后,在还了50万元后,再也无力归还了。起诉后,面临拍卖抵押人房地产的困境。这时,实力雄厚的抵押人提出由他的公司贷款45万元,并先行垫资15万元,结清老兴梅公司的贷款本息。我们准予操作,排除了该笔贷款风险。又如:宝岛实业(深圳)开发公司是台商企业。它在金融服务社时期以存贷挂钩的方式贷款500万元,以自有物业抵押。由于该公司比较注意成本核算,一直对存贷挂钩意见很大,贷款后长期欠息。最多时欠息150万元。后来,我们约请该公司法人代表、台商钟高雄面谈,主动承认金融服务社时期的贷款给企业加重了负担,并同意该企业清还利息后,给他做借新还旧。以减少他公司的利息支出。在当时,我行的头寸特别紧张,这种转换从一个角度上看使我行亏了本。但该企业不但清还了所有欠息,到八月底止,还逐步还了本金330万元。
2、要冷静地理清是非,千万不可人云亦云、见到风就是雨地发挥一番,要妥善保护仍在支行的当时经办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发挥工作主动性。
1、综合运用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协调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拍卖难、变现难的问题。我行从年初拍卖贵州招商(深圳)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看到房地产变现难度大。便将全行所有抵押物和查封资产编印成简介,广为散发各中介机构,收到了较好效果。上半年有五个抵押物在拍卖前已找到意向性的买家,缩短了变现的时间。
我行是金融服务社时期在信贷资产方面遗留问题较多的支行之一,“两清”工作是我行改善资产结构的根本性工作。市民银行成立以来,围绕清收旧贷款本息,支行投入了极大的人力物力。到本年八月底止,累计依法立案57户77宗,本金标的39464万元,占总贷款余额的89.4%。累计执行50宗,本金标的25100万元。在执行案件中,拟实施拍卖的房产达7万多平方米。但因碰到目前房地产市场有价无市的低迷状况,抵押物变现难问题相当突出。今年以来,我行在“两清”工作中,注意解决变现难、执行难的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止八月底,本年全行累计收回旧贷款和欠息4877.7万元,其中处理非抵押物收回1513万元。此外,我行经总行同意参加竞买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非抵押财产,折款3387万元拟还贷款(未出帐)。这样,实际至八月底实现清收8265万元本息。可以说,我行“两清”工作的突破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支行迈向良性循环方面转化的步伐。现将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3、对一些挑起是非的企业,要敢于碰硬,不能让他们在混水摸鱼中捞到好处。
在处理金融服务社时期问题贷款中,我们的深切体会是:
总的来说, 我们清醒地看到,我行的“两清”工作还有很多事要做,而且难度越来越大,但只要我们鼓足干劲,注意调整思路,充分调动各种有利因素,“两清”还是很有可为的。我们借这次会议的东风,继续真抓实干,力争取得更好的实绩。
夏天看完自己写的汇报材料,暗自对自己说:“真是像过去搞政工的同志说的:成绩不说不清楚,问题不摆不知道。你看,不到一年,总结起‘清收’的效果来还是不错的,我们并不是在混日子。”
如:对欠贷户采取一户一策,灵活变通,分解还贷的办法;在聚集“两清”力量上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对一些特殊问题,采取特事特办的措施等,以实现“两清”目的。我们具体把握住了如下几个环节: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
我们行的贷款中,有一家叫做gz招商(深圳)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用企业的房地产抵押贷款540万元。后来,这家企业的老总与总公司在内部承包款的上交问题上扯皮,诉诸法院。不久之后,以诈骗案的名义变成了刑事案件。立案之后,专案组越查问题越大,这老总竟然与bj市的著名案件扯上了关系。随着案件的升级,我们本来正常的贷款就成了专案查处的对像。在两年多时间里,专案组六下深圳寻找银行和经办人员的不是,以达到“刑事优先”保住企业抵押房产的目的。恰恰在这时,深圳中院对该抵押贷款因为涉及金融服务社给全民企业办贷款以“超越了经营范围”为由而被判了无效合同。这时,贵州方面迅速对该房地产实施了保护性查封。我们行与他们斗智斗勇,在他们查封半年即将期满的前一天,与法院协调好,第二天早上即到国土局实施反查封,并从速拍卖,变现510万元,从而减少了银行的损失。
4、积极配合法院,加快一般案件的结案速度。从四月份以来,我行与市中院和罗湖法院加强协调。加大执行力度,从速结案,收到较好效果。可以说,我行和深圳两级法院的协作是亲密无间的,卓有成效的。
想到这些,他竟还有些得意起来,脸上展现了自信的微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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