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送君入瓮(1/2)
掠夺者在荒原上前行已经两天了,他们不得不离开临江。因为两天前那次歼灭直升机中队的行动似乎刺激到了军方的神经,此时临江市中的战斗人员远比救援人员多得多,呆在那里很不安全。再说了,此时他们的进化程度对一般形势的生物能已经没有什么需求了,他们此刻迫切需要的是和他们一样高阶的感染体,而此刻临江市都是荷枪实弹的部队和低等级的丧尸,是不会再有高年级的同学出现了,所以他们果断选择了离开。
离开当然不是乱走,他们是有目标的离开。
一座拥有上百万人口的城市尽管经历了空袭,丧尸入侵以及之后近半月各方势力的荼毒,死伤者不计其数,无论如何还是会有为数不少的幸存者活下来的。临江市在这短短的半月间化作了钱钟书老爷子笔下的《围城》一开始是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倒是没打算出去,后来既然城外的“人”进来了,城里的人就呆不下去了,于是纷纷突围出城。城外的“人”原本就是冲着城里的人而来的,既然人家都走了,它们自然也就呆不住了,于是这群不速之客又追着前人的脚步离开了城。无论是前一拨人还是后一波“人”在数量如此浩大的基础上总难免留下一些在城,于是又出现了第三第四拨半人不人和不是人的人围绕着城里先前的两拨人展开了争夺。折腾了一番之后,势力最大的第五拨人终于到了,于是乎第一拨人逐渐被救走,第二拨“人”逐个被消灭,第三拨人突然间溃散第四拨人也呆不下去了。走是一定要走的,但是也要有个目标,于是他们就追着第一拨人的脚步而去。因为他们知道,无论第五拨人怎么努力,终是无法将第一拨人全部救走,而剩下的那些人将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利益。
不知道我这样解释,您明白了发生在这座城市当中的利益纠葛没有,如果还是没明白,请大声朗读并背诵上文,注意领会中心思想。
简而言之就是救援队来得再多,也无法将这座城市当中数以十万计的生还者全都救走。眼前就有一支由上百人组成的难民正在荒野中亦步亦趋的逃亡着。和所有的难民队伍一样,这些人全都是衣衫褴褛,面有菜色,人员的组成也是有老人也有孩子,有男人也有女人。临江沦陷已经半个月了,他们竟然还会被掠夺者的人在两天之内赶上,说明他们逃得并不远。他们之所以没有回市里等待救援,一方面是因为市里依然有丧尸出没,他们也没有收到任何军方要来营救的信息;而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人早已经迷路了。
在这中原大地上,要说三十里一村五十里一镇虽然有些夸张。但是跟着四通八达的公路往前走,只要还没有饿死,总能走到几个人类聚集点的。可问题就是临江市已经是这附近数百公里内唯一的人类聚集点了,从病毒爆发以后,附近所有人都开始向这座大城市迁移。此时就算他们来到从前人口密集的地方,此时也已是一片死寂。而且这些地方经过之前一拨拨难民的搜刮,再受到外出搜寻物资的部队仔细的翻找,其中别说是食物了,连罐纯净水都没有留下,他们到了这里也和在荒郊野外没有任何区别。
要命的是这些曾经的人口密集区多多少少总会残留着一些在其中徘徊不去的丧尸,那些丧尸虽然行动缓慢,但是对于老人孩子们来说依然是致命的,更不要说丧尸那天生自带的可怕传染性buff了。于是这支难民队伍从十多天前离开临江时的上千人,经过每天几十到上百不等的伤亡之后,终于越来越少,变成了如今的百来人。
通过之前血的教训,他们总结出一条经验。公路和之前人口聚集的地点正是人群喜欢去的地方,因此也成为丧尸出没的地方。既然到哪都找不到食物,不如离开大路走到荒野中去,既降低了和丧尸遭遇的可能性,又能在野外猎取一些小动物,收集些野果野菜什么的。虽然大家对于这种原始的生活方式都不专业,好在队里刚好有几个喜欢到处野游的驴友,能够分辨得出那些能吃那些不能吃,还能钓几条鱼抓几只麻雀什么的,就连老鼠也成为的抢手的食物。大家一起努力,倒也不至于饿死。
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在这荒郊野外中迷路了。几个驴友凭借有限的方位辨别知识,从北斗星到树叶的疏密程度,再到树桩上的年轮各个方面好不容易搞清楚了方向,往前走去不是遇上丧尸就是道路已经中断。等他们往回走的时候,就发现那里已经不是当初离开时的地点了。一群人在荒野中兜兜转转走又走不出去,回又回不了头,正感到无计可施的时候,突然发现附近出现了丧尸的身影。
这下什么办法也别想了,不走也得走了。于是大伙儿拖家带口扶老携幼紧赶慢赶的躲避着身后的丧尸,也不知道前方是哪里,也不知道将要去往何方,只知道一刻也不能耽搁,只要被那些丧尸追上,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说来也怪,这些人当中有老有少,无论如何也是走不快的,但是在他们身后追赶的丧尸似乎也没有快到哪里去。只是无论他们如何奔逃,那些丧尸依然不紧不慢的跟在他们后面,让他们不敢丝毫停留,只有咬牙前进。
那些丧尸当然不是普通的丧尸,而是跟着掠夺者一行人的所谓“丧尸部队”一开始君霆若以为队长会指挥那些丧尸袭击难民,正要出言阻止,没想到人家队长压根没那意思。只是带着一干手下慢悠悠的在后面跟着,有时候见前面的人似乎真的走不动了,干脆自个儿也坐下来,那些丧尸倒是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但是没有队长的命令,这些家伙就算急得抓耳挠腮喉间低吼不止,愣是没有一头敢擅自上前袭击百姓的。
君霆若虽然搞不清楚队长这葫芦里究竟在卖什么药,但只要队长他们不袭击平民,他就没什么好抗议的。倒是ghost和老胖两个人总是忽远忽慢的跟在他身边,好像生怕他跑了似的。他当然知道这两个人的心思,但也全当没看见,他现在只要跟灵猫在一起就行了,只要佣兵团这些人不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他倒是无所谓跟谁在一起。
“嘿嘿,放心吧贤婿,我们不吃人。跟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你什么时候见我们吃人过?”老胖揶揄道,自从他们知道灵猫有了“他的”之后,就称呼他为“妹夫”。灵猫倒是提出过反对,不过反对的不是众人调侃他们俩的关系,而是强调自己又不是他们谁的“妹妹”,凭什么称呼君霆若“妹夫”于是大家又叫“姐夫”,这样灵猫还是不干,说我有你们老么,谁是你大姐。一来二去他们这些“娘家人”就只能称呼君霆若“贤婿”了。对于这个称呼君霆若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也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不管怎么说他和灵猫确实是“私定终身”了的,别人要调侃也就调侃吧。不过每次听他们这么叫的时候总感觉别人在叫他“许仙”而灵猫就是那狂野版的白娘子,要多奔放有多奔放,不仅没事就对他上演西湖边调戏事件,还纵容小酒和小和两只小妖精糟践自己,真是有地儿生气没处说理。自此他心中暗暗下定决心,等到时机成熟之时,非用自己胯下那座雷峰塔收了这小猫妖,让小娘子尝尝他君霆大官人的厉害!
对于他的这个称呼,有两个人是从来没有叫出口的,一个是队长,他总是称呼君霆若为“姓君的”或者跟着灵猫霹雳闪电激光斩之类的乱叫,总之没有一次叫对过“雷霆”二字。另一个就是ghost,他自从君霆若归队之后就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君霆若也是乐得不听他的冷嘲热讽,只是每次余光瞟到他那双杀气腾腾的双眼时,总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此时听老胖提到“贤婿”二字,ghost再次将他那双深得樱木花道真传的杀人于无形大白眼瞪向君霆若,这让君霆若实在有些受不了了,于是冷笑道“你们虽然不吃人,但是杀起人来倒是一点也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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