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2)
昏暗的灯光下,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床上躺着的少年的身影。
他把自己卷在了一个被子里,只露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
时间过了很久,床上的人睫毛颤了颤,紧接着眼皮下面的眼珠也滚动了几圈。
最后不甘心地睁开了眼睛。
好烦啊!
余恒半眯着眼睛,抬起右手揉了揉自己凌乱的头发。
他才下飞机没有多久,按理说应该多睡觉补时差,但是他实在是睡不着。
余恒在两年前穿书成了这个和他同名同姓连相貌都十分相似的娇少爷身上,接受了很久才接受了这个穿书的现实。
深吸了一口气,余恒躺下又坐起,在确认自己睡不着了以后,认命般地爬下了床。
他穿着拖鞋和睡衣,走到洗刷间用冷水抹了一把脸。
然后抬头和镜子里的这个人对视。
说是不惊艳那是不可能的,尽管镜子上有些许雾气,但还是可以看到少年那张极其俊美的脸庞,这是一种可以让人觉得一眼惊艳的好看,明明没有特意打扮,却冲击着人视觉的眼球,夺去全部的注意。
等到水雾渐渐散去,余恒再次抬眸,他的视线对上一双异色的瞳孔。
他的眼睛是异色瞳,不是完全的黑色也不是完全的蓝色,反而是一只冰蓝,一只浅黑,看上去有种奇异的美感。
余恒的母亲是混血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在遗传上产生了某种变异,而使他拥有了一双异色的眸子。
这双眼睛其实极美,如果和这样一双异色的瞳孔对视,几乎没有人能够免于这种令人震撼的奇异的美感。
但是在余恒穿书过来之前,原主却不认为这双眼睛好看,他整日觉得自己的这双眼睛怪异,害怕引来别人的目光,便特制了一副眼镜,再搭配上刻意留长的头发,几乎可以无死角地遮住自己的眼睛。
不过也幸好原主配制的眼镜在取材上比较特殊,虽然挺惹人注意,但还不至于像墨镜那样带上去有种很显眼的感觉。
用冷水又泼了泼自己的脸颊,其实余恒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原主会觉得异色瞳难看,因为他没穿过来之前,也是一双异色的瞳孔,分明受到了很多的追捧。
不过这些追捧也挺吓人的,弄得余恒最后不得不买了美瞳,每天带着美瞳也不敢摘下来,久而久之反而把眼睛给搞发炎了。
所以原主这幅眼镜也算是帮了他的忙,异色瞳虽然漂亮,但是太过招摇,还是遮挡着些比较好。
余恒至今都忘不了,当初他在一个酒吧喝酒,一个肥头大耳的男的对着他色咪咪笑的样子,真想一拳揍上去。
边回想边摇头,最后少年用毛巾把脸上的水一擦,就走了出去。
把窗帘拉开,看着外面的阳光照入,让在昏暗环境里呆了太久的余恒不由得眯了眯眼睛。
他本来在国外呆地好好的,但是爸爸突然让他回来,说是学校什么的都安排好了。
余恒当然是一千万个不愿意,因为他爸给他安排的学校是光耀中学!
就是男主所在的那个中学!
凭借着自己的记忆,余恒知道如果没有他的到来,那么原主现在应该正一厢情愿地争抢着女二,是了,就是那个书里绿茶白莲一心暗恋着男主的女二!
原主一直觉得是男主用诡计让女二对男主死心塌地而不喜欢自己对男主可是又使绊子,又用权势压人。
最后结果当然是被将来飞黄腾达的男主给碾压成了渣渣,是个妥妥的炮灰。
如今既然余恒穿了过来,当然不想当这个炮灰,他只想离这群人要多远有多远,最好永远不要碰见。
可是,余恒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了,难道是书中拥有的不可抗力规律?
要不然为什么他逃避了两年还是来到了这个城市,这个学校?
而且无论他怎么说服这个父亲都没有用,最后只能听从命令来到这个“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用他现在的爸的一句话就是:余家现在虽然家大业大,但是根基是在b市打下的,所以怎么着也不能忘了老本,说什么也要让他在b市参加高考,而且,b市本身就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是一座世界性繁华的都市,怎么看,都很适合余恒回来学习。
于是,余恒只能十分烦躁又无奈地回到了b市。
虽然余恒在穿过来之前也过得挺不错的,但他其实是个孤儿。
完全是靠着自己的拼搏和努力,才使得自己过上了人上人的生活。
所以他对亲情有很深的渴望,并且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真情,不愿意太过忤逆余父,于是,也只能来到了这里。
轻轻地摇了摇头,余恒走到沙发前坐下,顺便拿起桌子上清口的绿茶喝了一口。
这时,桌子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伸手点开免提。
一个略微沙哑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喂,余大少爷,我是金景啊!”
金景?
余恒皱眉想了想,这好像是原主之前的狐朋狗友之一?
“余少,听说你去光耀中学了,怎么不来我们十七中玩玩?”
十七中这个名字虽然听上去普普通通,但它其实是一个很有名的私立中学,各种二代的聚集地,有钱人的小孩不爱学习的,几乎都是送去十七中,将来就直接出国深造或者和其他学校有协议对接。
“我爸说光耀中学好,给我直接办了转校手续,现在除了光耀,哪也去不了。”
其实如果可以,余恒还真想去十七中,毕竟他本来学习就很好,穿书前高考也是省状元的水平,对学习倒是没什么执念,现在就图个舒心。
“哦哦哦,原来是余伯父啊。”那边的声音犹豫了一下,又继续传来:“其实光耀中学是挺好,但是里面都是些书呆子,余少怕是不够玩的吧?”
金景和余恒小时候一起混过几年,他知道余恒的脾气是个爱玩的主,不知道去了光耀那里能不能憋住自己。
“要不周末我带余少去个新地方,那里新开了几家酒吧,挺不错的。”
金景记得余恒很爱喝酒,几年前他们年龄还不大的时候,余恒就偷偷往家里不知道灌了多少酒,把他们这群人都给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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