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阮元断案(1/2)
转眼之间,已是嘉庆六年正月,阮元的浙江巡抚之任,开始进入了第二个年头。虽然之前一年,阮元在浙江已经多有建树,可抚院日常事务繁多,阮元又多留意于刑狱、军务、文教之事,是以每日依然要处理大量公务,却也不得几日安歇。
这日阮元又约了孙星衍,一同前往西湖中的白公祠,与他一并商讨疑难刑案,阮元与白居易同日出生,白居易又有主政杭州,西湖筑堤之功,是以阮元对他格外敬重,平日决案多在白公祠之处,以求白居易在天之灵监督自己,使刑案无枉滥之虞。这时虽是正月,但西湖之畔,已渐有回暖之意,柳树上渐吐新芽,湖水也最是清澈,二人一边看着西湖风景,一边审阅案牍,倒是也颇为惬意。
“渊如兄,上个月的这些案子,我已经反复斟酌多日,若是你这边也没有异议,我便要上报刑部了。还有,这几件是今年刚上报抚院的案子,渊如兄可觉得其中尚有疏漏之处?”阮元指着身边两个箱子里的数十本案卷,向孙星衍问道。
“上个月这些,我也已经看过了,定罪、量刑,都没什么问题,伯元只管上报就是。”孙星衍一边翻着一份最新的卷宗,一边向阮元答道:“不过,你这份新案子倒是稀奇,其中好些关键之处,我看记录都不清楚,这是你昨日收到的案子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阮元看着那份案卷,道:“渊如兄说这件案子吗?这是昨日钱塘县衙门上报的新案子,说是三日之前发生的,因嫌犯涉嫌故杀,而且拒不认罪,是以钱塘县不敢擅决,上报到了我这里。其中案情,大抵如此。”一边看着文卷,一边说道:“死者叫郭马儿,和这被发现的嫌犯高英是姻亲,案发那日,天还有些冷,故而高英请了郭马儿到家中饮酒。也就是当天夜里,有周围邻居听闻高英大声呼喝,似乎对郭马儿有些过激言语。次日,因邻居前往告知巡街衙役,衙役到了高英家中,发现高英宿醉未醒,而郭马儿却倒在地上,经衙役查看,郭马儿一半的身体,都被身边火炉烧伤,已经无力施救。因邻居之言,又因郭马儿额头上有一酒壶砸伤之迹,钱塘县认定高英或是在饮酒之后与郭马儿产生争执,竟而将郭马儿殴死,但高英醒来,却无论如何不承认自己有行凶之事。钱塘县眼看事关高英性命,又兼嫌犯不承认罪行,便将他送到了我抚院这里。若是高英酒后杀人是实,那也只得以故杀定罪于高英了。”
“伯元,依我看来,此案果然蹊跷。”孙星衍道:“听你这样一说,我便有两个不解之处,其一,明明是高英请郭马儿前来饮酒,却不知为何,高英竟要怒斥于郭马儿,若是二人原本不和,那高英又何必主动宴请对方?其二,郭马儿一半的身子都被烧伤,那他死因竟是烧死,还是被酒壶砸死?若是被酒壶砸死,这高英与郭马儿有多少仇怨,竟要将他置于火中,被烧成那个样子?而且一般人家饮酒,也不会生那么大的火啊?难道……伯元,钱塘县有没有认真检查过现场,那生火之处,可有烈酒?”
“这……据钱塘县来报,高英与郭马儿饮酒时,所备酒品甚多,其中一壶,正是烧酒。渊如兄之意是……”阮元也思索道。
“不错,依我之意,这郭马儿只怕多半是自己烧死,与高英却无关联。”孙星衍道:“首先,若是二人饮酒时有一壶烧酒,那郭马儿一时不慎,便会将烧酒洒落到火堆之中,又因大醉,落入火中而不觉,也是有可能的。其次,那邻居所言高英对郭马儿大声呼斥之语,会不会只是高英在劝酒呢?这高英自不是个谨慎之人,可身为主人,劝酒时有些失礼,在寻常百姓中,也是难免的啊?”
“渊如兄所言,确实也有道理啊。”阮元一边点头,一边似乎还有些不解之处,又问孙星衍道:“可是此案还有一个疑点,若是呼斥之言不足为据,那郭马儿的伤又如何解释?若是高英真的在言语上和郭马儿有些争执,一时酒醉打昏了郭马儿,又将他打在火堆旁,正好烧酒漏了出来,引起火焰,高英却自不觉察,这样高英一样是故杀之情啊?”
“伯元,这检验伤口,素有‘洗检’一法,你可知晓?”孙星衍问道。
见阮元一时不解,孙星衍不禁笑道:“伯元啊,你来这浙江做巡抚,之前便应该想到查案之时,只怕在所难免啊?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先去寻一册《洗冤集录》前来,先学一学验尸之法呢?死者身上之伤,生前与死后截然不同,若是生前受伤,伤口周围必有血荫,即便用水清洗,亦不会有所变化。但若是死后受伤,这血荫只薄薄一层,浮于伤口之侧,若以水洗,则血荫立时清除,再加以挤捺,若肉内无清血出,则非生前被刃。怎么样?你可愿意依我之法一试啊?”
“渊如兄这洗检之法,是从何而来啊?”阮元笑道:“在京之时,我受任巡抚,特意想着或有刑狱之事,还曾将翰林所藏《洗冤集录》抄了一份回来呢。渊如兄这段话,却不知是哪一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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