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她的眼睛是晴空的颜色(5)(1/2)
礼拜一的早晨,冯樱樱醒来,直到俞皓亮洗漱完又准备好早餐,她还是没有起来。躺在床上一副病恹恹的样子。
俞皓亮摸了摸她的脑袋,并没有很热。摸摸手和脚,脖子,好像都还好。
“你是哪里不舒服?”
“不知道。头重脚轻的,没力气。”
“没有哪里疼吗?”
“那倒没有。就是,没力气爬起来。”
“要不要去医院?”
“不用了吧。可能是昨天受了凉?我再睡一觉,也许就好了。帮我请个假吧。”
“要不要我留下来陪你?”
“没必要啊。你不是今天要去参加什么活动吗?”
“就是总行弄的那个企业家研讨会。哎。我问问看陈哥能不能请假。”
“别问了。你就帮我跟杨雨诗说一下,叫她看着弄一下吧。没准我下午好了,就去上班了。”
“那早上煮的粥和热过的包子,都给你放到保温桶里。等会记得吃哦。”
“行。你真好。”
俞皓亮穿上西装,又折过来在樱樱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你一定是辛苦了。好好休息。”
“放心吧。”
听见俞皓亮带上门出去的声音,冯樱樱略有些羞愧地从床上坐起来了。她没事。但是她已经等不到礼拜六再去找周琴了。
但是还得等到11点。冯樱樱把昨天书店带回来的书从包里拿出来,一边吃早饭一边翻看着。原来《我纷纷的情欲》的内页也画了一个无限符号(∞)。真有意思。没想到冯樱樱一次性带回了同一个人放到流动书架上的书。读这两本诗集的人,是男人还是女人?冯樱樱在内心嘲笑自己,这又有什么重要的。
木心的诗,读来极好,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旅居国外,只言片语,是中国文人的情思。冯樱樱从来没有试过一边读着木心,一边翻着顾城。在她看来,顾城的诗朴拙,却耀眼。如果说木心是雕琢的美玉,顾城就是绝世璞玉。想来,同样经过那些艰苦的年代,从国内去了国外,人的心境因为自身的环境遭遇和所思所想,竟有如此大不同(当然,木心更年长,经历更丰富,这本诗集中大部分诗写于他60岁以后)。
他们说的话都有些孩子气。涌动着令人感动的生命力。无论是行走,观赏,无论是冷或暖,生命力,嚯,可不容小觑。初春的风从阳台窗户的一丝缝里吹过来,而樱樱为《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流下了滚烫的泪水。她把那张隆得国家历史博物馆的卡片重新插回到那一页。呆呆地用完剩下的早餐。
你觉得《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是想表达什么?表达希望吗?冯樱樱陡然向自己发问。
不,我觉得很危险,因为我的希望越美,我的现实就越惨淡。树熊和我,有什么分别?我们藏身于森林里,没有家,只有许许多多浆果一样的梦,红得发烫夺目。
“我没有领到蜡笔
没有得到一个彩色的时刻
我只有我
我的手指和创痛
只有撕碎那一张张
心爱的白纸
让它们去寻找蝴蝶
让它们从今天消失”
冯樱樱再次翻开这本诗集。她真的觉得,这首诗起笔于白纸和蜡笔,寄托于希望,一个淡绿的夜晚和苹果,和想象中的爱人,这让她流泪。但是,它结束于无望。很危险。每个人都可以说自己没有领到蜡笔,但是任性可能只限于小孩子。成人的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
就跟这首诗一样。读诗的人好像也变得暴躁起来。诗集后面一篇一篇,竟然是被撕掉了。留着漫不经心的纸头。
合上诗集。让人头痛的事情这样多。冯樱樱已经不能再思考更多了。十点三刻。是出门的时候了。
周琴正在收银台玩手机。她一抬头,似乎完全没有预料到冯樱樱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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