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怎么才三成?(2/2)
能力其二,“典当”,凡属于自己的力量,不管是身体的机能,包括视觉,听觉甚至于生命力,还是某种能力,诸如单纯的灵力,术力,掌握的特殊力量或者持有的具有特殊力量物品,只要具备超凡的属性,都能当。
典当之后,将会视使用者典当价值,赋予使用者一种“鉴定录”上的能力,其威力会跟使用者自身的实力挂钩。
典当期最少十天,至多三十天,典当期越久,价值评估时会越大。
假设典当听觉,那么起码要当十天的聋子。
使用者要拿回自己典当物时,要付出相应的术力上限来赎回典当物。
能力三,“借贷”,使用者掌握一万格自身不可支配的术力,可接受他人的典当,会根据对方的典当物来给予他人相应数额的术力。
同样十天起步,至多三十天。
对方赎回之时,同样必须用自身的术力上限来支付费用,数额是借取术力的二十分之一。
这一笔费用,其中百分之八十归属不可支配的术力,另百分之二十加到大德寺真希的术力上限上面。
能力四,“发卖”,自己典当的东西或者他人确定不赎回的东西可以卖出,卖出之后会永久消失,同时得到一定术力,其中百分之八十会加入不可支配术力额度,百分之二十会加入使用者自身的上限。
“……以上就是我的能力。”
大德寺真希向西门解说了一番她的能力,至于说誓言的内容,她并没有说。
她基本透析了自己的能力,唯一的疑问就是这所谓的术法感觉一点都不像是什么法术,尤其还有数据化的力量单位,反倒像是那种带有科幻元素的超能力漫画中角色的异能。
也就是大德寺真希不玩游戏,否则她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游戏角色才对。
“这不就是个黑心商人吗。”林田光下意识吐槽,接着看向大德寺真希,“很契合你的风格。”
从大德寺这里借点术力用用,自己的术力上限就要损失。
假如她借一千术力暂用,那么就要损失五十术力上限,转给大德寺真希。
打死她都不借。
大德寺真希完全没听林田讲话,她正在盘算自身的定位。
“大概就是一个辅助角色吧。”
大德寺真希自认为她是这样一个定位。
因为自己不论是借还是卖,都不划算,唯有把不可支配的术力借给别人才赚。
不过,大德寺真希认为比起战斗系的人,一个辅助角色在团队之中应该更容易占据主导地位。
她,不差。
“很不错的能力。”
西门评价道。
会这么说,是因为西门已经发现了一个可以给大德寺狂刷术力的方法。
这场赌斗,已经有了三成胜算。
怎么才三成?那是因为林田和大德寺两人原本的胜算一成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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