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真相(2/2)
“我最后给你们一次机会,死者究竟是如何死的?”
“摔死的,头倒地时磕碰到石头上,当场就死了。”
“死者自己摔的?”
“不是,是陈狗子,死者的爸爸,他当时正在家里打孩子,不小心下脚重了,一脚把孩子踹到了地上,头磕碰到石头上,当场就死了。”
“陈狗子人呢?”
“走亲戚去了,在他小姑家。”
“来人,马上发出拘捕令,将凶手陈狗子控制住。”
按说以王有田的职位,是不能发出拘捕令的,还需要请示领导,但事急从权,若是晚个半天,让凶手跑了,那才叫失职。
随即就有巡捕拿着电话和县里公安局那边沟通。
先抓人,在出拘捕令。
并请就近的乡镇派局所配合,派出人手去陈狗子小姑家捉拿凶手。
一通忙活后,法医那边也有了结果。
“死者是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孩,男性,身上多处关节有创伤,最重的一处在头骨上,头骨陡然受创后,容易导致人短暂昏迷,通过死者咽气时的姿势和手指的伤势判断,他死前做过挣扎,是被闷死的。”
“也就是说,他在昏迷时被人活埋了,后来因为缺氧而苏醒过来,开始了疯狂的挣扎,最终消耗完地下的氧气后,窒息而死。”
当法医将死者的死因大声的念出来后,现场的村民集体沉默了。
尤其是这几个被手铐锁住的村民。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当时陈狗子明明说他失手打死了人,我们还探过鼻息,明明已经没了呼吸。”
帮助陈狗子隐瞒死因,和将一个陈家村的小孩活埋,完全是两个概念。
前者是为了帮助自己人,是做好事,毕竟陈狗子家里的情况村里人都清楚。
若是陈狗子进了监狱,或者吃了花生米,他家的媳妇和小女孩可能要饿死,到时候村里其他人是救济不救济?
若救济,岂不是加深自己家的负担?
你能救济一天两天,还能救济一年两年,甚至十年?
保住了陈狗子,就是保住了这一家的性命。
不管是为陈狗子家人,还是为陈家村的村民,他们选择了隐瞒。
至于隐瞒是不是犯罪?
大部分的村民都是小学文化水平,大概……可能……也许……不算犯罪吧。
这是他们心底对这事儿的看法。
而帮助陈狗子将他未死的儿子活埋,那就是两个概念了。
不仅自己成了凶手的帮凶,还间接的杀了人。
用农村的一句土话说,这是要遭报应的。
尤其是陈桂生和二叔,脸上悔恨的表情更是溢于言表。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明白了。
陈狗子家老大,生前被陈狗子殴打,又被直接活埋,死后怨气不散,恰好附身在怀孕待产的陈桂生媳妇翠翠体内。
这才有了怪婴的诞生。
到了此时,大部分的村民才发现他们犯了事,更加变得不敢言语了。
只有作为代表的陈家村小队长,在王有田的追问下,将当时的一些细节道了出来。
“当时陈狗子找到我们,说失手打死了自家孩子。”
“我们也慌了神,打死人可是要被枪毙的,他拉着他媳妇和孩子给我们下跪,说他若被抓走了,家人也活不成了,让我们帮忙将消息隐瞒下去。”
“最后,我们合计出一个办法,让人找关系去乡镇卫生院找熟人开了张死亡证明,一共花了2000块钱,就在村里打了副棺材,将小孩草草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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