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1/2)
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其“中国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
从广义讲,书法是指文字符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汉字书法为汉族独创的表现艺术,被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等。
书写艺术,多指用笔写字的艺术,分为硬笔和软笔两种。是一种文字表现的艺术形式。中国画与书法为缘,而多含文学之趣味。——蔡元培《图画》
1.古代史官修史,对材料处理、史事评论、人物褒贬,各有原则、体例,谓之“书法”。《左传·宣公二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唐代刘知几《史通·惑经》:“故知当时史臣各怀直笔,斯则有犯必死,书法无舍者矣。”宋谢采伯《密斋笔记》卷四:“《论语》书法之严,即《春秋》书法也。”明刘基《春秋明经·郑伐许郑伯伐许》:“盖与郑伐许、郑伯伐许之书法同矣。“
2.文字的书写艺术。亦指书法作品。《南齐书·周颙传》:“少从外氏车骑将军臧质家得卫恒散隶书法,学之甚工。”宋钱愐《钱氏私志》:“元章书法之妙,今日可谓第一。”《儒林外史》第二八回:“作诗的从古也没有这好的。又且书法绝妙,天下没有第三个。”
3.指汉字形体。清叶名沣《桥西杂记·壹贰叁肆等字》:“至如秦汉碑,惟一二三书法不同。”
4.措辞方式。吕叔湘《标点琐议》:“《通鉴》书法,‘夜’一字为句,必有所承。上文未说何日之事,‘夜’字连下读,‘夜’字点断,意为‘到了那天夜里’;‘夜’字不断,意为‘趁夜里’。”
中国书法的一小步,汉字复兴的一大步,跨界合作共传承。
从表面字义理解,书法指书写的法度。生活中,书法一词另具备以下含义:第一,某幅书写作品的代称或者所有书写作品的统称;第二,一种艺术类别,一般指书写汉字的艺术。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说:“唐言结构,宋尚意趣”,由此可知唐代书法的法度追求最高、最严谨,唐代书法成就也是书法史上最顶峰的。
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中国汉字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开始以图画记事,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成了当今的文字,又因祖先发明了用毛笔书写,便产生了书法,古往今来,均以毛笔书写汉字为主,至于其他书写形式,如硬笔、指书等,其书写规律与毛笔字相比,并非迥然不同,而是基本相通。
狭义而言,书法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和规律。包括执笔、运笔、点画、结构、布局(分布、行次、章法)等内容。例如,执笔指实掌虚,五指齐力;运笔中锋铺毫;点画意到笔随,润峭相同;结构以字立形,相安呼应;分布错综复杂,疏密得宜,虚实相生,全章贯气;款识字古款今,字大款小,宁高勿低等。
书法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书法是指以文房四宝为工具抒发情感的一门艺术。工具的特殊性是书法艺术特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借助文房四宝为工具,充分体现工具的性能,是书法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文房四宝,书法艺术便无从谈起。
2、书法艺术以汉字为载体。汉字的特殊性是书法特殊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中国书法离不开汉字,汉字点画的形态、偏旁的搭配都是书写者较为关注的内容。与其他拼音文字不同,汉字是形、音、义的结合体,形式意味很强。
古人所谓“六书”,是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六种有关汉字造字和用字的方法,它对汉字形体结构的分析极具指导意义。
3、书法艺术的背景是中国传统文化。书法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传统文化是书法赖以生存、发展的背景。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汉代以来的书法理论,具有自己的系统性、完整性与条理性。与其他文艺理论一样,书法理论既包括书法本身的技法理论,又包含其美学理论,而在这些理论中又无不闪耀着中国古代文人的智慧光芒。比如关于书法中如何表现“神、气、骨、肉、血”等范畴的理论,关于笔法、字法、章法等技法的理论以及创作论、品评论等等,都是有着自身的体系的。
4、书法艺术本体包括笔法、字法、构法、章法、墨法、笔势等内容。书法笔法是其技法的核心内容。笔法也称“用笔”,指运笔用锋的方法。字法,也称“结字”、“结构”,指字内点画的搭配、穿插、呼应、避就等等关系。章法,也称“布白”,指一幅字的整体布局,包括字间关系、行间关系的处理。墨法,是用墨之法,指墨的浓、淡、干、枯、湿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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