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1/2)
“怎么了?”沈青然显然还沉浸在我刚才说的那些话里,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地面上的印记。
我蹲下身子,指着地上的爪印说道:“印记不是很清楚,但能看得出是个哺乳动物,从爪形大小看,很可能是只野兔或者狗獾,前面还有,我们跟过去看看,指不定能找到那家伙。”
说完,我们立刻朝着爪印的方向前进,为了避免惊扰到可能出现的野兔或狗獾之类,我们脚下的动作尽量放轻,越走越远,约摸着七八分钟后,脚步突然刹住,我微眯着眼睛紧紧地盯着二十来米开外的一只黑棕色毛皮野兔,它身上的毛发和旁边的落叶几乎混为一体。
我有些近视,所以没怎么看清,还是沈青然拉住我,又往那边指了指,我才发现那个小家伙正窝在一丛野草的旁边,优哉游哉地在进食。
野生野兔一般每两天进食一次,喜干燥,喜欢栖息在低矮干燥的灌木丛中,它们昼伏夜出,特别喜欢走多次重复已经走过的固定老路,食性复杂,随栖息地环境而定,一般以野草、某些灌木的叶等植物为生。
这些小家伙生性机警,听觉和视觉灵敏,隐蔽性很强,在它不动时,其毛色与周围杂草混在一起,即使人走近一米以内也不易察觉,而且野兔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常在人们不注意时突然在脚下窜出,反而把人给吓一跳。
不论是野兔或是家兔,通常是听不到它们叫声,甚至我们认为兔子不会叫唤,但其实不然,在受到惊吓或被捕捉时它们会发出尖叫声,尤其是被捕捉时会发出类似婴儿啼哭的声音,胆小的会觉得害怕。
另外野兔一般单独活动,没有地洞,它们依靠快速奔跑来逃避危险,其奔跑速度能够达到每小时50千米,所以野兔几乎全身没有脂肪,是一种很好的肉类食物。
“真的是野兔。”沈青然小声说道。
我点点头,声音同样压低:“看来这个荒岛有着自己的一套完整自然循环系统,换句话说,它具备了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否则,这里也不会有野兔存活,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起码不用担心在这里会找不到淡水。你站在这里别动,不要生出动静,这家伙听觉很灵敏,等会听到动静说不定就跑了,我自己过去抓它。”
我将手上的四节登山杖慢慢平举过肩,它的底端是尖锐的类似长矛,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当作鱼叉之类的武器使用,我慢慢地朝着那只野兔接近,如果能稍微再接近一点野兔,并且一叉即中的话,这趟出去我起码能换着版本在王爷耳边吹上个三天三夜。
一步,两步......我小心翼翼的挪动步子,尽量不发出太大的声响,可是在我堪堪才走进了五米左右的时候,那只野兔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它抬起头,两只长耳朵一晃动,视线向我投过来,下一秒,它身形一晃,四腿一撩,几乎是“嗖”的一下便窜逃进了草丛之中。
“操!”我暗骂一声,只好凭着感觉预判它的走位,猛地将手上的四节杖投掷出去,四节杖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弧线,然后直直地插进了草丛里,跑过来翻开一看,杖尖只有湿润的泥土以及烂树叶子,刚才的那只野兔连根毛发都没留下。
“跑了。”我朝着走过来的沈青然耸耸肩:“追是追不上的,野兔跑起来快得很,听觉和视觉又灵敏,十几米开完它就发现我了,嗐,算了算了,先回去找王爷吧,反正这岛就这么大,有缘分自然会再跟它遇到的,到时候我和王爷一人一杆登山杖,看它往哪跑。”
和我的一无所获相比,王爷则找到了一些东西,她把她摘到的一捧椭圆形果实递给我,我拿起来看了两眼,是可可豆,不过只有半个拳头大小,是尚未成熟的可可豆。
“哪摘的可可豆?”我问她,王爷是认识这种东西的,以前我们在一处雨林里旅行的时候就摘到过一次。
可可树喜生于炎热、湿润的气侯和富于有机质的冲积土所形成的缓坡上,在排水不良和重粘土上或常受台风侵袭的地方则不适宜生长,它是一种长卵圆形坚果的扁平种子,在各地都有不同的风味,有的会带点果香、有的则是有烟熏的风味,它富含维他命c,能有效补充能量,成熟的可可豆内部为紫色,是巧克力的原材料,能刺激大脑分泌脑内啡,所以吃巧克力时人们会感觉心情愉快。
王爷指着她来时的方向:“就那边,有一棵可可树,长了挺多的,不过我想着我们包里都已经带了巧克力,这玩意就没必要摘太多吧,反正也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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