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北疆之行(三十七)(1/2)
吴朔只觉得额头突突突突痛得厉害,脑浆子仿佛要烧开的滚水,下一刻就会冒着泡儿地冲出脑壳。
他痛得彻夜难眠,直至清晨天白,方疲惫不堪地昏昏阖眼。
小侍卫豹奴原是吴朔的书童,是吴朔母亲亲自挑选的,为人机灵又忠心,唯一的缺点就是见不得自家公子受苦,轻则泪汪汪,重则哭唧唧。
他比吴朔年岁小,如今才不过十六。当日吴朔离家时,并没有带上他。岂料,这小子委实伶俐,也不知怎么就猜出了吴朔的打算,竟抱着个好大的包袱守在出城的路上。不管吴朔是严词呵斥,还是冷言冷语,他就是一门死心眼地缀在吴朔身后,一开口就是“夫人当日吩咐小人。。。。。。”,巴拉巴拉,好悬将吴朔给烦死。
无奈之下,吴朔只得带上这小尾巴,来个集体死遁。
吴朔原打算是要好生吃几年苦的——毕竟,家中待他再不好,也主要是精神折磨,吃喝用度上并不曾太亏待他——世家大族的这点脸面还是要滴!
他只是读了一肚子诗书文章,可文章写得再花团锦簇,无人欣赏时,也换不来一个包子。故此,吴朔将自己所有的私房金银都换成轻薄的金叶子,临走前,悉数缠在腰上。
虽说约莫有五百两银子,可吴朔也不敢确定这一走啥时候能出头,因此,特别俭省。
亏得豹奴跟了来。
他年岁不大,识字不多,这辈子也不可能写出一篇锦绣文章来,可在外求生的能力甩出吴朔八条街去。
譬如,吴朔也会洗衣裳,可他洗一件外衫至少需要三桶水,耗时三刻钟,同时还会将自己身上穿着的这套浇得湿淋淋。换做豹奴,这些水量时间,足够他将两人从里到外的衣衫都洗了。
再譬如,吴朔烧一锅热水,需要两捆柴草,还极可能熏得自己面如黑鬼。换做豹奴,半捆柴草足矣,干干净净地进去,干干净净地出来。
如此数次之后,吴朔乖乖地接纳了豹奴,甚至,还生出了庆幸的念头。
后来,吴朔辗转到了昭武军,成了韩瞳大将军手下的一卒。
他先是在新兵营里训练了大半年,然后转为正军。三年后,总算是入了韩瞳的眼,渐渐能在他面前说句话了。
昭武军镇守北疆,长年难遇大的战事,故而,凭借军功升职就艰难些。
在不知情的旁人眼中,吴朔的运气简直好得没边儿了!
就因为多读了几年书,瞅瞅人家,怎么就能做到干啥啥成呢?再瞅瞅自己,怎就干啥啥不成呢?
做文书时,往来公函直白素简,一张纸就将事情写得明明白白,通篇不见一个酸溜溜的“之乎者也”,干净地让人直喊舒坦。
在后勤掌管粮草时,账目清晰,一是一,二是二,任谁都找不出丁点儿差错。
吴朔先后在昭武军的左军、右军、中军的五个地方任职,虽说步履匆匆,可也对昭武军的各卫各营皆有所了解。
可以说,吴朔能在短短数年之内,从一个屁也不懂的新兵蛋子达至今时今日,韩瞳的提拔之意实在是太明显了。
韩瞳的确对吴朔另眼相看。
且不论那块玉佩的关系,便是吴朔本人,也颇有可圈可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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