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理想与现实!(1/2)
能够出版自己的作品,这在当下,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不过,对方在回信之中也说了,最后是否会出版,关键还要看市场反应情况。
说白了就是要看杂志的销量。
对于这点,贺云倒是并不意外,也充分理解杂志社的顾虑。
新人嘛!能够有如此高的待遇,已经非常不错了,这在如今这个年代,比某些老作家的待遇都要高了。
再说,对方给的稿酬也达到了千字十五元,这比起杂志来,可要高多了。
人家杂志最初还只给千字四块钱了,后来虽然提升了一倍稿酬,但比起杂志来,只能算是“小儿科”。
更何况,对方还承诺,会给贺云出版这部小说的机会,至于最后能否实现,这就要看杂志的具体销量了,如果杂志因为小说刊登的缘故,其销量明显升高,那结果自然就不言而喻,他们会直接给贺云寄来出版合同。
“看来只能等了,也不知道这年头出版一部作品能赚多少稿费?”
贺云暗暗嘀咕了一句,却是若有所思起来。
但他却哪里知道,这年头出版一部作品,其实根本不赚钱。
因为内地对于版权这一块,意识还相对薄弱,国家也没有相关立法,授权不授权,根本不影响某些印刷厂或出版社出版与印刷。
而这也是为何当下金庸先生的小说在内地盗版横行的原因之一。
相比之下,如今香江与湾湾那边要更加重视版权一些。
因此,当你出版一本书时,出版社必须要给作者一定版税,否则就是违法。
可这事若是放在内地,那就不同了,虽然版税这一说法在内地很早就有了,可这并不代表各大出版社就会付给作者一定版税。
在八十年代,出版作者的作品,出版社只会大致跟作者商定一定稿酬,比如千字多少钱,至于你印的多,卖的多,印的少、还是卖得少,这都跟作者本人没多大关系。
也就是说,就算出版社拿着你的作品赚了一千万,也只有这么多稿酬付给你。
而版税支付就不同了,版税的多少与印刷量、版税率都有关系。
印刷量越高,卖的越多,支付给作者本人的版税也就越多。
这两者是成正比的。
很显然,相比前一种支付方式支付稿酬,后一种支付方式要对作者本人更有利。
可对于这些东西,此时的贺云根本就不知道,他也更没有去了解过。
…………
镇上,邮政所。
贺云拿着两张汇款单,将钱取出来后,又办了张存折,将这钱存到了其中。
而邮政所的工作人员对此虽然有些不解,但也没多问。
对于贺云,他们自然是认识的。
也对,一个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来取钱、存钱的“大客户”,他们想不认识都很难。
一脸羡慕的他们倒是不至于嫉妒人家贺云,毕竟人家赚的是脑力钱,本事钱,这钱来历清白不说,最重要的是贺云大作家这一层身份。
要知道现在的作家,可不是后世的作家,这可是文化人的代表,说出去倍有面子的那种。
其社会地位之高是有目共睹的。
再加上贺云本人在镇领导那,是挂了号的,大家自然都对贺云极为崇敬。
“走了!”
“贺大作家,你慢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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