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锦绣年华老板娘(1/2)
金圣叹毫无愧疚,理直气壮地说:“是因为有个混蛋跟我说,一个人物的命运不是由作者决定的,也不是由读者决定的,而是由角色本身决定。这个人物被你塑造出来,他活生生的站在那里,他有了生命。他的命运不由我,不由天。在这方面,作者是比读者优越的,因为是作者塑造了这个人物。作者可以决定这个人物的性格,人物所处的时代背景,他的人际,他的经历,但是也仅此而已,作者只是塑造了一个人而已。从这方面讲,又是读者优于作者,如果一个故事的结局让读者唏嘘叹惋,那么对于作者来说,无异于剜心剔骨。”
荷烨:……我当初是这样说的?不是,我怎么就成混蛋了!?
金圣叹继续说:“我第一次尝试在全文未至一半的时候把人物的结局写出来,还没有入戏太深。还可以理智、不太多夹杂个人感情地将故事写出来。正因为我对五爷爱的深切,才不能逾越权利去改变他的命运。”
荷烨的气势弱了下去,“但是总要给读者个交代嘛。”
“喏,早给你写好了。”金圣叹似乎早料到读者要沸腾,居然还早有准备。荷烨展开来看,是《致读者的一封信》。
“金公,原著之中疑点颇多,就不能让他只是假死么?”明知不可能,荷烨还是这样问。
“哥哥,我陪你把这几章看了吧。”洛汐怎会不明白,道情之死对荷烨来说就是灵魂深处的梦魇,他把五爷设定成自己前世的模样,也是想通过这种刺激帮他解除心魔。
“就是啊,你看也没看,就来问我!”金圣叹大为不满。
洛汐好言好语地劝金圣叹:“您先回去,我陪他。”
作为一个学霸,洛汐深知这种方式用不好很可能造成更大的困扰。但若想除根,还非得如此行事不可。他带着荷烨进入办公室内间,把灯光调成暖色,橙味的香薰点上,罗汉榻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床柔软的被子,那镜子呈现古铜色,正可以把两个人的影子照出来。
“哥哥,别怕。”洛汐在他的发间吻了吻,自己先坐了上去,然后叫荷烨坐在他怀抱中,用自己的体温为他取暖。
播放键按下,入眼便是五爷从滚板翻落,坠入铜网阵中,身体迅速下沉,顿时痛彻心髓,从头到脚无处不是利刃,周身已体无完肤。
箭矢如雨,铜网上如刺猬一般,内部已是鲜血淋漓,连四肢都分不清楚。如此惨状深深刺激了荷烨。在天虞山诛魂阵中,他便是亲眼看着自己的恋人死于妖镜,血肉狼藉,身死道消。
荷烨亦紧紧握拳,画面中的那张脸和他记忆中的道情重合,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千年之前。冥气在狭小的空间里流窜,银发、蓝瞳,冥仙相再次出现。洛汐紧紧抱着他,冷也抱着,痛也抱着。被他身上蔓延出的曼珠沙华刺穿皮肉,血流如注,依旧不肯松手。
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在用行动诉说,这一次无论如何我不会再弃你而去,
荷烨掌管轮回投胎,最应当看淡生死。却偏偏是最看不淡的一个。莫说是亲身经历,就算只是看着凡人的种种,他亦时常生出恻隐之心。
侠肝义胆,青锋三尺。五爷的一生救人无数,可是到了最后,却唯独保护不了自己的生命。他不在乎生死,可视如草芥的,也不过是自己的性命。
画面中那个血肉模糊的铜网被捞了起来,看不出人形。
镜头一转,深夜之中展昭未曾点灯,只是独自坐着,他正在机械擦拭着的宝剑断为几节,把他的手也割出一道长长的口子。
“五弟!”他的心骤然一阵疼痛,响亮的婴儿啼哭传来,凄厉如斯,悲凉如斯。
五爷是骄傲的,他桀骜不驯的性格不允许他有垂垂老矣的一天。因此他用自己的血染红了江山,你看那瞳瞳朝阳,巍巍晚霞,那是五爷的双眸吧?你看那皑皑白雪,苍苍寒霜,那是五爷的遗影吧?你看那新柳发了嫩芽,徐徐春风,摇摇荡荡,那是五爷的微笑吧?七尺男儿三尺剑,他孑然一生,羽化而去,却将那白衣胜雪的身影永远定格在了时光的卷轴上。
画面中的五爷弥留之际,脑海中闪回着种种画面,想起了他的几位结义哥哥,叹惋他们再无相聚之日;想起了尚在襁褓中的孩儿还有仍在翘首待他回家的妻子,内疚他再没有机会做他们的乔木。
终究还是想起了他。他们比剑还未分出胜负,他还欠他一个答案,可是他再也等不到了,再也不可能听到他的答复。这是对他们的惩罚吗?还是对他们的成全和救赎?
只是,那梦中的故乡,怕是再也无法陪他回去了。那杨柳堤岸、晓风残月,都褪色变质,成为记忆深处的过往,故人的面容渐渐模糊,却再无人问一句“一向可好”。
五爷最后,竟是笑了,绝望的笑,温暖的笑,欣慰的笑,安然的笑。若他不是御猫,自己不是护卫,江湖之大他们是否就可以无拘无束,闲云野鹤,渔樵耕读,提剑纵马,逍遥自在?
若能重来一次,依旧会如此选择吧?他要入朝为官,他便豪迈一笑,奉陪到底,这就是他们的宿命,五爷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若有来生,可愿意与他再扬鞭策马,痛饮醉卧?还是不如不见,各自洒脱?
画面的最后,是一件染血的白衣,在夕阳中变为黑白。
寒枝料峭,依稀间,仿佛有人喃喃:“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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