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二(2/2)
晚饭还没吃,沈书同纪逐鸢两个就抱上了,天色越来越黑,屋子里暗得一丝儿光都没有。
外面脚步声已来回走动好几趟,沈书闷了大半日,这时方觉得舒服了,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身软如泥,心里反而极为痛快。有几个瞬间沈书只觉得现在死了都值,像是一场惊天动地的瓢泼大雨,雷霆霹雳,危楼百尺,漫天星辰与仙人幽语,无数剧烈的刺激冲刷他的灵魂。
“起来了。”纪逐鸢打湿帕子,拧来给沈书擦身。
沈书还有点失神,直到上了饭桌,看到面前一只完整的大公鸡,双目紧闭地被抬上桌。
纪逐鸢用筷子撕下鸡冠给他。
顿时桌上三个小孩都把沈书看着。
沈书只当看不见,麻溜地先把鸡冠吃了,众人纷纷动筷子戳开黄澄澄的鸡皮。沈书心想,太绝了,也不凉拌,也不撕开,直接煮熟了整只弄上桌,光大公鸡就占了半张桌子。
晚饭后小厮把鸡骨剁碎了拌饭喂狗。
阿花瑟瑟发抖,警惕地瞥木屋前两只大狗。
小年的第二日清早,沈书四更醒来一次,晚上太累,特意吩咐小厮不要来打扰,这一觉他预备要睡到日晒三竿。结果天刚亮,陆霖就过来了,沈书吃完早饭到厅上去,走路两腿都不听使唤,互相打架。
“带这么多礼也没用,这事我真做不了主。”纪逐鸢这个混蛋,不是自己处理吗?结果人家哥天天找我!沈书心里咆哮,唤外面的小厮进来,“给陆管军上点好茶。”
“还喝什么茶……”陆霖急道,“都火烧眉毛了,你得叫你哥赶紧把亲事定下来,不然过完年咱们又得走,最好是把婚事办了再走,明年回来的时候,你就能抱上外甥了。”
“真不成。”沈书耐着性子说,“昨天回来我说我哥了,他发誓他不娶,不光你妹子不成。”
“他还真不成亲要当和尚?”陆霖早前打消了的念头,这时又冒了出来,他仔细打量沈书,只见他眉梢眼角都略微散发着慵懒。陆霖虽没有娶妻,于男女之事也不是一无所知,正因如此,当初看见沈书病中,纪逐鸢竟在亲他,陆霖方觉得无比震动。后来他又仔细观察过,那日纪逐鸢说沈书的身子不好,要靠他来推拿,陆霖操心他妹的婚事,一时顾不上去想。就算纪逐鸢说的是真的,那他亲沈书总不能是给人治病?有时候沈书皮肤上的痕迹,那分明就是……
陆霖心思动得很快,眉头深锁。
“现在不是不太平么,到时候把孩子生了,他又在外面打仗,照顾不了陆姑娘。我哥的为人,他要是有妻子,一定恨不得寸步不离,哪能让媳妇受这种罪?”沈书道,“我爹走的时候,拜托他照顾我,以前日子苦的时候,就是有一个窝头,他也是让我先吃饱。”
陆霖连连点头:“是,你哥是个好人。”他已经有点混乱了,每当听这兄弟二人谈论彼此,平日里观他们行止,实在与陆霖在坊间听说的那种妖人大不相同。沈书虽是文官,骑射功夫半点不差,纪逐鸢更不用说。多半还是自己想多了。陆霖叹了口气。
沈书叫人把茶端上来。
陆霖没心思吃茶,但还是喝了一口,定了定神,犯难道:“那只有拖,她到年龄总得要嫁人,到时候再看吧。你哥要是什么时候松了口,你告诉我一声,咱们再看怎么办。”
沈书答应下来,送走陆霖。纪逐鸢一大早去公府了,沈书换过衣服,预备按照李维昌提供的线索,去找一趟林凤。
刚出门,沈书就在门口碰上了林凤,她似乎颇为踌躇,看见沈书时松了口气。
比起前一次见面,林凤显得憔悴不少,穿一身深褐色布裙,一脸寡素,唇色发白,人似乎有点虚弱。
“一到应天府就染了风寒,吃了不少药,前几日方能下得来床,不然沈大人回来那日,我便该来拜访了。”林凤倒是大大方方,直接就说洪修派她追查帖木儿等人的下落。
沈书眼皮一跳。
林凤丝毫不避沈书的视线,缓慢地说:“那年你去和阳,过江的时候,帖木儿和赤沙把你绑到洪修面前。这两个人去年埋在了常州。”
沈书喉头发干,但他忍着没有说话。
“去年门主派他们二人去截一批运到常州的药材,当时常熟也发瘟疫,急需要这批从川东过来的货色。从前我一直没有承认,”林凤顿了顿,说,“帖木儿和赤沙,是洪修的人,他们两人跟我一样,身上都没有暗门的刺青,但我们直接听命于洪修。”
“等等。”沈书皱了皱眉,“洪修当上门主之后,你一直没有回去过?”
“去年底我送地图给你,回去复命之后,照例到松——”林凤顿了顿,说,“照例给有来往的几个都尉和总管送去年礼。”
“左司尉告诉我,他无意于门主之位,又怎么会让你给其他暗门管事的送东西?林凤,你的话我有些听不明白。”沈书又道,“我更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来同我说这些。”
“他是无意于暗门门主之位,洪修要的是你师父那个位子。”林凤疲惫地说,“你师父放出风声来,他收了两名弟子,洪修见过你之后,更加肯定了,穆华林在玩把戏。”
沈书:“因为我武功不行?”
林凤摇头:“云都赤的位子不能传给南人,这连我都不知道。洪修见到你之前曾有许多猜测,早前曾有流言,天子登基为帝之前,曾流落四海,在民间有私生子。洪修听说穆华林收了徒弟,第一个猜测便是他找到了狗皇帝的私生子。”
看来林凤对妥懽帖睦尔意见很大,而且已经顾不得掩饰这敌意。不过私生子这个谣造得也太好笑了,妥懽帖睦尔在至顺四年于上都登基,之后便一直深居宫中,哪怕妥懽帖睦尔真的在流放的时候有私生子,最早也只能追溯到至顺四年,六年后沈书才出生。
“嗯,那群人是很荒谬,但洪修早有此种猜测,除非亲自确认,否则他不会相信。见到你之后,你的相貌就说明了一切。”林凤道,“于是洪修打算,用接连不断的好处收买你,除了那两片铜场,当时还让我送五百两黄金给你。”
沈书莫名其妙:“你没送我啊。”
“嗯,因为这不可能成功。”林凤道,“洪修为人乖戾,极为自负,他断定穆华林待你亲近,与你有非同寻常的师徒情分。想要笼络你为他杀了穆华林。”
沈书微微睁大了眼睛,他虽然曾经做过这种猜测,但因为太荒唐而自己推翻了这个想法。
“铜场是你知道的,而黄金是你所不知。所以我只将铜场地图送来,那两片铜场一直在洪修的掌握之中,是他还是左司尉时暗门的产业。前些年朝廷查禁严格,他听从斯钦巴日的意思,关闭了除这两座铜场外,共计十五处铜场,二十处铁场。”林凤对上沈书疑惑的眼神,解释道,“斯钦巴日,就是穆华林,这是他的蒙古名字。他行走江湖,以穆华林为化名,帖木儿与赤沙一直潜伏在大都,为洪修收集情报。哈麻以重金邀买杀手,想遣人刺杀皇帝秘密从宫中派往高邮的密使,在效力于洪修前,帖木儿和赤沙曾混迹于匪帮,杀人、劫掠、刺探情报,这是他们的生存之道。没有人跟钱过不去,且洪修也想知道,哈麻想要除去的是什么人。这本是毫不起眼的一单买卖,孰料见面之后,蒙古杀手帖木儿听到穆华林的名字,与他交谈,便猜出了他的化名乃是从那个曾令草原震颤的姓氏中而来,于是出言试探,果真如此。当帖木儿将此事汇报给洪修,穆华林的名字,对洪修而言,可谓如雷贯耳。”
“我师父与洪修原本就认识?”这是一定的了,但穆华林一直表现出来他跟洪修不太熟悉,只不过是听说过名字的程度。
“岂止认识,当年,他、洪修、兀颜术三人,曾是结拜的兄弟。”林凤冷笑道,“蒙古人、汉人、金人,他们饮下过彼此的鲜血,用同一只樽杯,以狼、鹿、熊、鹰作为见证,又有皇天后土当前,他们三人结为异姓异族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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