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仁、礼(1/2)
后世的儒家学说,先经历了汉代董仲舒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的思想下,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等说法,以儒家学说容纳诸子百家学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
之后又经历了宋代朱熹完善“理学”,朱熹是“二程”(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故此朱熹的哲学体系以程颢兄弟的理本论为基础,并吸取周敦颐太极说、张载的气本论以及佛教、道教的思想,经与主张“心、理合一”、坚持以心来统贯主体和客体的陆九龄、陆九渊兄弟辩论(史称“鹅湖之会”)而形成。
朱熹的“理学”,主要思想为心与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理是本体,心是认识的主体,而“理”的来源乃是“格物致知”,“致知”而后“行”,“知为先”、“行为重”。
然后还经历了明代王阳明完善“心学”,阳明先生继承陆九渊强调“心即是理”之思想,反对程颐、朱熹通过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为事理无穷无尽,格之则未免烦累。
因此王阳明认为应该提倡“致良知”,从自己内心中去寻找“理”,“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万物,人秉其秀气,故人心自秉其精要,从“心”中得“理”后,强调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所谓“知行合一”,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则不能算真知。
儒家学说虽然经历这三名“巨牛”的改造和完善,不过始终没有否定孔子这个儒家思想的源头,孔子提出的“仁”、“礼”还是儒家思想的根基。
“仁”为爱人之心,儒家以“仁”为本,其实就是以人为本,故此儒家方可称为人道之教,“礼”为秩序,具体为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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