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授官!(第五更!求票求票!)(1/2)
宋朝贡举的最大恩荣是释褐授官。
唐代明经、进士及第之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还不能直接入仕做官。
必须再经过吏部铨选考试,合格后才能授予官职,脱去粗麻布衣,换上官服,即所谓“释褐授官”。
因而,唐代许多士人明经、进士及第多年之后,仍为一介布衣,未能释褐授官,以致有出身二十年而未获禄者。
如一代文豪韩愈,就是这样的倒霉蛋。
贞元八年他进士及第,因为吏部的考试不合格,磋砣三年,尚未入仕。
于是贞元十一年他三次上书宰相而求仕,自称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
希望能通过当朝宰相的论荐获得一官半职,结果是三次上书均不获垂怜。
他只好离开京城长安,到宣武军节度使董晋的麾下做幕僚,被辟署为观察推官,才踏上了仕途。
这样的惨痛经历在宋代是不可能发生的。
宋初承袭了五代以来的规则,但自太平兴国二年开始,进士、诸科及第、出身者可以不经关试皆释褐授官。
按照惯例,第一、第二等进士并九经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
同出身进士及诸科,并送吏部,免选优等注拟初资职事、判司簿尉。
嘉佑二年这一年是相当特殊的一年。
一方面,因为惯例,中式考生都可以可以不经关试皆释褐授官。
另一方面,赵祯首次宣布殿试不黜落。
而且,在往后推一年,到了嘉佑三年,新及第进士授官较之前一阶段稍有降低,往往会减少新及第进士授官的恩典。
也就是说,嘉佑二年这一年的考生,着实是幸运到了极致。
过了省试之后就不必担心黜落,殿试之后不用考核直接当官,授官的时候还往高了授,着实是幸运无比。
早一年晚一年都不行。
赶上了好时候,诸多新科进士喜气洋洋,朝廷也按照惯例授官,第二、第三人授大理评事,并为诸州通判;
第四、第五人授秘书省校书郎、签书两使判官厅公事;
第六名以下第一甲授两使职官。第二甲授初等职官。
第三、第四甲授判司簿尉。第五甲守选,待授官。
然而有一个人却是例外,就是新科状元郎欧阳辩。
欧阳辩直接授将作监丞。
看着与众不同,但其实也算是惯例了。
太祖开宝六年,创立殿试制度,进士及第所授官阶有所提高。
既然是有例可循,便不算破格。
仁宗做事历来谨慎,说他胆小也可以,但作为一个帝皇,能够做到这种程度,也算是好事。
如果当真不顾一切破格授官,那反而对欧阳辩不利。
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乾德五年三月,门下省直接将进士开封李肃拟保顺军节度
掌书记的授官驳回,因为不符合《少尹幕职州县官参选条件》的规定。
如果仁宗对欧阳辩破格授官,先不说宰相那边能不能通过,即便是通过,也会引起不满,这对原本就年幼的欧阳辩会产生不小的影响。
不过宋代授官如此轻易也有原因,宋代的官、职、差遣是分开的,授官只是出一份俸禄,并不需要实际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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