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前因(2/2)
“不用啊,我今天休息,明天也是上的下午班,咋了?”
“那你晚上留下来吃饭吧,我给你烤奶油面包。”
顾展鹏和林月季也连忙招呼:“留下来吃饭,干脆把你父母都一起招来,我们租了新房子,还没请你们家吃饭呢。”
想了想又觉得不妥,顾展鹏一拍脑袋,说道:“还是我自己打电话过去邀请,等下我开个摩托车去把你奶奶给载过来。”
刘小玉心中高兴,好啊好啊,你们做的饭团这么好吃,晚饭应该也做的不差吧。
当天晚上,顾家在清风路12号这个租来的房子里,宴请顾明月一家。
顾展鹏特意去市场选了一只大肥鸡,要做个栗子鸡煲;又选了一条鱼,做一道红烧鱼。
还买了点海鲜,听说他们城里人都喜欢吃这个,自己不会做,但是顾盼应该会,她准会。
林月季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豆干拿出来,用来炒五花肉,单闻着那香味,顾盼都能下半碗饭。
这一桌子的菜,放在当时的城市里,也不丢人了。
晚上七点,刘庆群揣着一瓶酒,一脚深一脚浅地走进房间,嘴上笑道:“小舅子,我叨扰了。”
刘庆群当年下乡的时候,不小心摔了腿,很是意志消沉了一段时间。
全赖顾明月的父亲顾福生——当时任尚和生产队的大队长——把他带回家细心照顾,才没落得个因伤身亡。
后来他是能下地走路了,但是也是一拐一拐的,想着这辈子大概也就这么完了,心中不免有些自卑。
那个时候的顾明月,不过十八九岁,是顾福生家最小的孩子,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性格开朗,更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一天能攒12个公分呢。
她还有一把好嗓子,唱的山歌可好听了。
村里很多小伙子都喜欢她,连下乡的知情嘴里也时不时会蹦出她的名字。
当时刘庆群也不过二十三四岁,住在顾福生家,不能下床的日子,基本都是顾明月给端的饭,时日一长,自然也是对这小姑娘心生好感。
可是彼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残废,配不上顾明月,一直把这份心意藏在心底。
后来还是顾明月主动挑明了两人之间的关系。
重要的是顾家人不在意刘庆群的身体残缺,做主让两人成了婚。
后来知情回城,他自然要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带了回来。
对于仁厚村,刘庆群一直有着深厚的感情。
可惜他腿脚不利索,此时的交通又不便利,每次回去探亲,他都一身病痛,所以这些年,他也没回去几次。
其实心里他还是把仁厚村当成自己的第二个故乡的。
而那里的人,也是他思念的乡亲。
再加之顾展鹏虽然是个农民,只有初中毕业,但是为人却不迂腐,言之有物,还不卑不亢,十分对他的胃口。
第一天晚上,小酒一喝,两人居然产生了相逢恨晚,惺惺相惜的感觉。
所以听到顾展鹏请吃饭,甚少去别人家做客的刘庆群,带上自己珍藏的好酒就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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