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恶人就该有恶报(1/2)
辛万丰的判决下来的很快,因为他往食品厂投毒,性质特别恶劣,危险性极高,虽然被发现的及时没有造成人身伤亡,但是造成了食品厂直接经济损失十多万元,所以最后法院判他有期徒刑二十年。
听到这个判决的时候,辛万丰彻底傻了。
二十年后他已经是个老头子了,他能不能活到出狱都不一定呢。
他媳妇听到结果的时候,当场就在法庭上嚎啕大哭。
“辛万丰你个杀千刀的,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听花爱武的去干坏事。现在你进去了,我们娘几个咋活啊!”
辛家的几个孩子也跟着抹眼泪,眼中满是对未来的迷茫和恐慌。
家里的顶梁柱塌了,他们这个家怎么办?
其实这已经是花爱民放他们家一马了,不然他完全可以要求辛万丰赔偿经济损失的。
那样的话,辛家的所有财产都卖了也不够赔的。
花爱民是看在他家那几个孩子的份儿上,才主动放弃了赔偿要求。
而且就连辛万丰媳妇也是他主动放弃追究的。
如果严格算起来,辛万丰媳妇知情不报,算是窝藏罪。
在警察逮捕辛万丰的时候,她还试图扰乱执法。
这些都能给她定罪,最起码关上十天半个月的。
后来考虑到她家孩子那么多,花家研究决定,不起诉她了。
辛万丰媳妇又哭又骂了一通之后,对着花爱民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你给我们娘几个留了一条活路。你放心,以后我们家一定离你们远远地,再也不去找麻烦。”
她这个人虽然混了点,但是大是大非问题上,她还是能拎得清的,起码能分得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这一点上辛万丰比她可差远了,不然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
表达完自己的感激之后,辛万丰他媳妇眼神闪了闪,又当众说到:“那个花爱武才最不是东西,要不是他总来找我家万丰喝酒,也不会让他变成现在这样。所以你们要告他,我给你们做证人!”
她现在是把一腔怒火都发在了花爱武身上。
一想到他隔三差五地就来家里蹭饭蹭酒,然后还给辛万丰洗脑,鼓动他去给花爱民家使坏,辛万丰媳妇就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
可是杀人犯法,她还得养活几个孩子呢。
于是她就寄希望于花家,希望他们能够让花爱武得到应有的惩罚。
花爱民能看得出来辛万丰媳妇的意图,但是却并不觉得她这样算计有什么不对,反而很欣赏她的有主见。
“好的,辛家媳妇,我们搜集了足够的证据后就会起诉花爱武的,到时候还要麻烦你来给出庭作证。”
辛万丰媳妇一口应下,“行,你到时候通知我一声,我肯定到。花爱武那个王八蛋,绝对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咬牙切齿地说完之后,她又对花爱民说:“以后别叫我辛万丰媳妇了,我叫刘丽美,以后大家就叫我名字吧。回头我就和辛万丰离婚去,我不能让他的坏名声连累了我的孩子们。”
这一刻,刘丽美体现了一个母亲的伟大。她甘愿独自一人撑起这个家,为孩子们遮风挡雨。
聂芝兰因此多看了她好几眼,重新认识了她。往后的日子里,她还对刘丽美多照顾了几分,得到了她更多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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