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你不是我们家人(1/2)
穗城作为东南沿海的一线大城市,车水马龙,行人如织,服饰时髦,衣衫褴褛的林冬走在街头,与这座带着富贵气和流行感的城市格格不入,沿途的行人会投去好奇的第一眼和诧异的第二眼,然后会恰到好处收回厌恶的第三眼。
“真想念祖国……虽然还是那么嫌贫爱富。”林冬感叹,出国五年,吃过最美味的事物,喝过最昂贵的红酒,住过最奢华的房子,睡过最性感的女人,但只有回到了这一片两世生养的土地,林冬才能感受到孤身漂泊在外的人体会不到的安稳。
五年前他到米国后被卷入一次枪战,一名华尔街的大亨被仇家追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呼啸奔过,枪声如雨,林冬差点吃了一颗流弹,那继承自盛唐和社会主义的见义勇为行侠仗义的精神作祟,让他帮助那名大亨脱离险境,他还记得那些让他快点滚开的大亨保镖看到他在枪林弹雨中穿梭,用拳头对抗子弹的时候,那看到了耶稣的见鬼表情。
那些保镖是宙斯盾保镖集团旗下成员,他也因此加入宙斯盾,仅仅过了一年,他就从最低级的铁牌保镖晋升成四名金牌保镖之一。第二年,他的雇用薪金开始以小时计算,第三年,他的朋友已经遍布世界各地,第四年,他的名气在国际舞台上熠熠生辉,在地下世界的保镖圈子里,他是最耀眼的新星,甚至有国际政要和巨商点名要他做保镖,他的个人信用等级甚至比宙斯盾保镖集团信誉保证还要高,而宙斯盾集团是国际保镖界四大集团的龙头。
是金子总能发光,不过在国外更容易发光,这是在国内用了十二年完成义务教育,在国外只用五年在国际舞台大放异彩的林冬学到的道理。
但是意外总是在人最志得意满的时候出现,轻轻一推,就将站的很高的林冬推下了深不见底的深渊。林冬摸了摸身上的旧伤疤,长呼一口气,低声道:“都过去了,老子总算是回家了。”
林冬在国外流浪半年,靠着黑吃黑攒够了钱,辗转偷渡各国,最后在爪哇的巴邻旁港口找上了跑长途偷渡的“蛇头”,才搭上了回家的航船。
林家别墅位于穗城株江新城的盛泰小区,属于富人别墅区,路上随处可见豪车驶过,林冬身上没钱,靠着11路公交车走到盛泰,被门口的保安拦住。
“你一个流浪汉跑这里干什么,快点滚蛋。”保安仿佛沾染着住在小区里的贵人们的优越感,手中的胶棍指着林冬的鼻子,斜睨着眼,一脸厌恶。
林冬不以为意,国外五年的磨练,他已不是沉不住气的小年轻,脏兮兮的脸扯出一丝恰到好处的笑容,“这位大哥,麻烦通融一下,我有亲戚住在里面。”
保安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朝着一旁看热闹的同事们笑喊道:“你们听听,这流浪汉还有亲戚住在盛泰里,哈哈哈……”
“小子,你这种想攀交情进去讨饭的人我见的多了,回去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滚滚滚……”
林冬哭笑不得,不想再纠缠,一个纵跃跳起一米,直接跨过门栏,撒开腿往别墅跑去,那保安被吓了一跳,破口大骂,率领一群保安追着林冬。
林冬现在身体暗伤极多,能发挥的实力只有一半,但脚力依旧不是这群普通保安能比拟的,保安们逐渐被甩在身后,那领头的更是诧异面黄肌瘦的林冬会有这样的体力速度。
循着记忆跑了十多分钟,林冬来到了一栋大别墅前,此时别墅里隐隐传出优雅的音乐,还有隐约的人声鼎沸。
这是一栋欧洲风格的别墅,别墅外爬满了常青藤萝,和林冬记忆里没有任何不同,林冬难掩激动,按响了门铃。
这时保安们也气喘吁吁赶到,二话不说拳脚相向,盛泰里的住户非富即贵,要是今天他们没处理好这流浪汉,这个饭碗铁定要丢,这年头脑子灵活的人才不好找,四肢发达的保安还是很好找的。
林冬左闪右躲,身形如游鱼,没有保安能碰到他,这些保安只是尽职责,没必要和他们过不去。
吵闹声传入别墅,别墅的铁门打开,穿着修身西服的中年男子端着鸡尾酒出门,看着门外的闹剧一脸不豫,呵斥保安们住手,再打量起流浪汉一样的林冬,目光一怔。
“二叔。”林冬伸手抹了抹脸上的灰尘,咧起一个笑容,光洁的牙齿和一脸的灰尘格格不入,这一口白牙让林氏集团的二当家林锦城恍惚了一瞬间。
“你怎么回来了?”林锦城勉强收敛讶异,皱眉问道。
你怎么回来了,不是你终于回来了,表面差不多,意思却天差地别,林冬也收起了笑容,林家人不喜欢他这个被爷爷抱养的流浪孤儿,但林冬还是将他们当做家人,直到他出国五年回来的今天,他才认识到面对完全不喜欢你的人,不管你笑得有多真诚,也没办法让人有好感。
“爷爷呢?”林冬不想多说,突然觉得有点累,只想见到那个对别人严厉但只有对自己才慈祥的老人。
林锦城脸色一变,突地想到了什么,用三秒刻意平复怒火,看着林冬的眼神冷了下来,转身往别墅里走,“跟我来。”
林冬没看懂林锦城的脸色变化,对保安们略带歉意地点了点头,走进别墅。
门外的一干保安面面相觑,领班没想到被他鄙夷了一顿的流浪汉真的是盛泰住户的亲戚,大为后悔刚才的言行,脸色一阵青一阵白,预感饭碗不保,心惊胆战,只好默默祈祷林冬不记得他的样貌。
林锦城走到一边不知道给谁打电话,林冬进了别墅,入眼是一个巨大的酒会,长桌上摆着新鲜的海产,龙虾、螃蟹、三文鱼,白色的桌布和红色的美食相衬托,男男女女衣着正式,谈吐优雅,看上去都像是成功人士。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广潮省一线企业林氏集团大洗牌的这个时间,东南商界里不会有人拒绝林家的邀请,参加酒会都是东南商圈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当流浪汉般的林冬跟着东道主之一的林锦城踏入这栋别墅时,所有人诧异的目光都聚集在林冬身上。
被一群大人物注视,林冬毫不紧张,他早已习惯了,挑起一片三文鱼抛进嘴里,随意道:“收起你们对我流浪汉装扮的好奇,这可不是今年米兰国际时装周的潮流。”
“这人是谁?好没礼貌。”
“穿的好脏,外面的乞丐怎么混进来了?”
“难道林家的安保设施还拦不住一个流浪汉?”
众人窃窃私语,目光鄙夷,上下打量林冬。
“骚瑞,忘了这是在国内,要虚伪……啊不,是矜持。”林冬一脸恍然大悟,脸色一正,“各位女士们,请尽情享用美食和香槟,有什么不满就找我二叔——只要远离他的大床就好,还有各位先生们,如果真的对旁边女士的胸罩很感兴趣,我知道有一家专卖店质量不错,地址是……”
“闭嘴,跟我来!”林锦城脸上挂不住,收起电话,不由分说拉着林冬径自上了二楼。
在场男女眼神玩味起来,早就听说林氏集团的林老爷子曾经抱养了一个孤儿,八成就是这人,看林冬一身脏兮兮,不少心思玲珑的客人免不了对林冬恶意猜度,在这林家动荡洗牌的时刻,继承人身份介于合理和不合理间的林冬是不是回来分一杯羹的?
那可是东南龙头企业之一的林氏家族的股份啊,拥有1%已足够一辈子不愁吃喝了。
上了二楼,来到林锦城的书房,林锦城嫌恶地捂着鼻子,让满身臭味的林冬离他远一点,自己坐在书桌后的太师椅上,问道:“这五年你去哪里了?”
“你知道我出国了。”林冬收起对其他人的吊儿郎当,皱眉回答。
“出国?”林锦城冷笑一声,指了指林冬身上的破烂衣服,“出国五年,你就混成这样回来?”
林冬默然,他那个圈子之外的人不会明白他的成就,他不想说,也没必要和林锦城说,说了别人也不信。
林冬不愿想起满手的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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