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章 1992年 我—段少华(1/2)
十八岁那年,我决定就这样混一辈子。
整个村庄静悄悄的,只有偶尔的一两声鸟叫才会打破这寂静。夏日的下午,暖暖的阳光照在背上,我聚精会神地盯着地上紧张地来回奔忙的几只蚂蚁,不明白它们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有些动物天生就生长在水草丰美的地方,不用打拼,就能活出精彩人生;有些动物来到这世上就要苦苦挣扎,为了可怜的一点食物和阳光拼尽全力,我感觉自己就是村东头盐碱地上的一株芦苇,或是这几只忙碌又茫然的蚂蚁。
古老的豫东既有悠久的文化,也有悠久的贫穷。我的贫穷是与生俱来的,虽然我很不情愿地承认这一点。我的榜样是二叔,二叔在新疆已经混了小半辈子,是我们段氏家族这一支除了传说中远走新疆的大妗子外最有出息的人。二叔在我十岁那年去新疆找从未见过面的大妗子,但是去了五年也没弄清楚大妗子到底在哪儿,但是走南闯北,算是见过世面的人,几乎每年春节都回来,每次回来都有变化,这种变化头几年是外表的:蓝黑大棉袄换成了皮袄;后几年是内在的:话越来越多,搞不清哪句真哪句假,有时候又半天不说一句话,低着头想心事。
二叔最后回来的那年春节我还在上高二。脸上依旧挂着谦卑的笑,身上却穿着豫东农村少见的皮袄,兜里随时掏出一盒半盒香烟,看见长辈啦干部啦嬉皮笑脸地递上一根,剩下的硬塞到对方的兜里。快四十岁的人了,虽说盖了新屋,可不见有女人,还是吊儿郎当的一个人过。二叔买了一辆最时兴的崭新的嘉陵80摩托车,春节时的红白喜事,走乡串户都骑着,满嘴喷的都是他在新疆的见闻,比如说民族同志卖水果不用秤,吃完数水果核算钱;或者朝果树上踢一脚,踢下来的水果多少都算自己的,按脚算钱;天南海北的奇谈怪论,惹得大伙有时惊得张大了嘴,有时又哈哈大笑。村里都在传说二叔发了小财,当了工头,组建了施工队,在新疆各地干大工程呢。
1992年7月7日高考结束,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其实高二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读书但不是考大学那块料。如果老天爷初中时对我明确表达这个意思时我也就死心了。可是中考镇中学排名第五的成绩让我昏了头,竟然萌发了到郑州上大学的幻想。高中第二年,我才琢磨明白了大学是怎么回事,我的学科成绩分布的偏科程度让最喜欢我的老师也绝望。数理化一团糟,每门课没有高于40分,文史地倒是年级排前几名,高二分科,我毫无悬念的学了文科。
这种结果其实得益于二叔:打小时候二叔每年春节从新疆回来呼呼啦啦都会从旅行包里倒出一大堆闲书,什么、、、等杂志,还有、等小说,甚至还有一些缺头少尾的手抄本,、、,日积月累,竟然有一大木箱,这些书有些成色较新,有些快散了,有些书页上还有油渍和饭粒,都是二叔坐长途班车或火车腆着脸或要,或捡,或五分一毛的收回来的。这一木箱书算是我的原始资本,周围各村的学生都知道我有一箱好书,学校经常有同学人托关系找我借书或换书看,最后演变到借一本书五分钱,日积月累的,我竟也有了一百多元的进项。
尤其是一本厚厚的硬壳书是我的宝贝。是去年二叔带回来的。这本书仔细被牛皮纸包了书皮,书皮上还用毛笔端正地用小楷写了书名。内页有些磨损,也发黄,起了毛边了,一看就有很长的年头,扉页用繁体字印刷着中华书局出版,还盖了一枚印章,由于年代久远印章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光泽,我仔细研究过也不知道这枚印章上是什么字。但是书的内容我却十分感兴趣,虽然全文都是用半文言文写成,但是还是难不倒我这个偏科严重的高中生。这本书书名叫,是民国时期一个叫谢晓钟的官员写的日记。我看了三十多页,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给比二叔对新疆的描绘可精彩多了:五颜六色的穿戴打扮的姑娘,沙漠中废弃的城池,空旷无人的阳关大道,狼哭鬼嚎的戈壁烈风......,我决定把这本书好好珍藏起来,当做射雕英雄传中的九阴真经加以修炼,如果实在混不下去了,这本有年头的书看样子还能卖几个钱吧?
这些闲书开阔了我的眼界也带偏了我的思想。我的眼里不再有枯燥的数学,呆板的物理,只有一个个遥不可及却又活灵活现的地名与人物,和一些传奇的故事,我急切地盼望成为故事里的主角。
简单说明一下,在农村我其实算是一个又聪明又浑浑噩噩脑子里又满是奇思幻想的孩子——这一点每次在人生重要关头都救了我。所以其实上高中对我也算是个顺理成章的选择,一则遂了我那可怜的老爹老娘的一丝念想,一则我的心思在小曼身上。小曼家在镇上,父亲是干部,我上初中时就着了魔式地喜欢上了她。
上高二后,我的处境很不妙。考大学以我的成绩基本无望;从不抽烟的爹得了一种肺病,脸经常憋得通红,40多岁的年龄农活眼看是做不下去了;对我打击尤其大的事我是全班第一个发现小曼谈恋爱的——对象是家里在街上开录像厅兼台球室的胖三,这小胖子经常在下自习后鬼头鬼脑地隔着学校围栏给小曼送东西,从此胖三就成为了我假想的死敌。
我和小旺、米九几个死党很久以前就讨论过将来。小旺初中毕业就跟同村的堂弟去了上海,米九高中上了一年就辍学去了广东,高二那年春节我们又见了面,小旺和米九都穿了一身簇新的西装,神气活现的,但是我却一点也不羡慕,小旺右手少了小拇指,说是机器扎掉了,而米九村上传言说抽上毒了,我们共同的话题少了很多,从此我对南方充满了恐惧。
“来新疆吧!”新疆!新疆!二叔描绘的的新疆对我充满了诱惑:活好找,钱好拿,闲了可以到草原上玩玩,沙漠上溜溜,神仙一般的日子。在村头的小卖部里,五六个像我一样不安分的年轻人听着二叔打给我的电话眼都直了。二叔甚至说买了bp机,并告诉了我一串号码,叮嘱我有事给呼他,现在在一个叫哈密的地方干工程,千万别给其他人说他的事“亲戚太多,照顾不过来。”
罪魁祸首还是那个嘉陵摩托车。那辆摩托车本来好端端地停在二叔的堂屋里,我那天神使鬼差地翻出了钥匙,一踹,竟然突突地着了。我犹犹豫豫地在院里转圈子,小旺的弟弟一下子跳到了后座上,嚷嚷着去集上玩,我脑子一热就往集上开,过村口的小桥一看对面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一慌就冲进了渠里......
渠有一米多深,我的腿被车把豁了个大口子,小旺的弟弟头撞在水泥墩子上,当时就昏过去了。我和小旺弟弟都被送去了镇医院,我包扎好腿上的伤后垂头丧气地蹲在地上,小旺妈妈呼天抢地地跑过来,一顿拳脚打在我身上,我啥也没话说。
小旺弟弟出院后落了个头昏的毛病,诊断书上说“严重脑震荡”,医药费需要三千元。老娘赶紧给二叔拍了加急电报,二叔汇来三千五百元,算是解了这个难。加上摩托车,18岁的我欠了二叔有一万了吧?
我永远忘不了9月的那个清晨,村里还没有升起一缕炊烟,我背着个蛇皮袋,检查了身份证,火车票,犹豫了一下,神使鬼差地又装上了高中毕业证,走出了家里的小院。爹娘都知道新疆很远,但是具体有多远在他们贫乏的大脑中是没有明确地概念的,只是把全部家当1000元给了我800元,窝囊了一辈子的爹娘啊.......
火车上反反复复播放的永远是那首。年轻的女列车员从身边快步走过,留下一股好闻的擦脸油味,我贪婪的吸了一口,真香啊!我为自己的没出息而感到羞愧。这也怪不了我,火车窗外是看不到边的戈壁滩,窗内是污浊的空气和像我一样想到新疆混口饭吃的农民,实在让人打不起精神。听着歌,吸了两口香气,我感觉好多了。我那近老乡梁和景正仔细地将方便面里的调料包撕开,均匀地撒在方便面上,大大的咬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细细地嚼着,幸福地享受他的午餐。听说新疆人把我们这种人叫‘盲道’,盲道,盲道,盲目跑道,想一想还是有些道理的。坐在西安-库尔勒的k988次列车上,我激动又自豪,禁不住偷偷的笑了。
过了星星峡,窗外尽是苍凉的戈壁,火车里的气氛更加沉闷。高中时有一篇课文,叫,提过这个地方。课文的内容我依然记得很清楚,“便又回忆起猩猩峡外的沙漠来了。那还不能被称为‘戈壁’,那在普通地图上,还不过是无名的小点,但是人类的肉眼已经不能望到它的边际,如果在中午阳光正射的时候,那单纯而强烈的返光会使你的眼睛不舒服;没有隆起的沙丘,也不见有半间泥房,四顾只是茫茫一起,那样的平坦,连一个“坎儿井“也找不到;那样的纯然一色,”我也曾对这段文字激动不已,满怀豪情地设想自己西出阳关后的高大想象。我写的读后感还在全班被小曼当着范文朗诵了呢,在读后感中我大言不惭地立下了十年后到星星峡朗诵的宏伟大志,小曼一边念一边偷偷看我,丹凤眼里满是笑意,现在想来我心里都是暖洋洋的。做梦一般,真到了书中提过的地方,不过当年的宏伟大志早已随风飘去,再也没闲心朗诵什么文章了,目前把肚子糊弄好是最大的问题。
可爱的二叔!你做梦也想不到我已快到新疆了吧?我想象二叔见到我张嘴结舌的样子,觉得自己的决定实在太英明了。
其实我是看不惯梁和景的,人太傻。这样的人到哪都是吃亏的料。上火车后一听我的河南口音就像见了亲兄弟,当知道我还有一个有本事的二叔时,更是把发财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粘乎得要命,不止一次请我吃他那劣质方便面,实在讨厌,我下决心一出火车站就把他甩掉。
我对面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头,穿着不合时宜的黑呢子中山装,热的头上直冒汗,不停地用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拭。也许是闲的无聊,老头把我上下端详一番,用甘肃话问我:“学生娃娃,到新疆干嘛去?”“找亲戚。”“哦,给我看看你的手。”“啧啧,你娃命硬,两个断掌手呢!唉!断手掌,合该心冷,可你手又软又热,不好啊,以后啊,有罪乖乖受,有福慢慢享,啥时候有个头哦,娃可怜着呢!”老者说完,闭目自顾自养神去了,我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呆想了半天。
二叔说他现在在哈密,新疆最东面的城市,号称新疆的东大门,“在建筑工地负点小责”,我知道二叔有个极其好面子的毛病,生怕别人低看他,我对二叔的电话内容作了分析:1、“负点小责”充其量就是带几个小工刷刷沥青,搞防腐,这是他的强项。2、最起码他现在衣食不愁,否则他没有闲心给我吹牛。3、bp机之事界与可信与不可信之间,到时候再验证。
清晨四点,是人最瞌睡的时候,感觉朦朦胧胧有人推我,睁眼一看,是紧张又兴奋的梁和景,“快,段哥,哈密到了!”可不是,车窗外正对着一个白色的大牌子:哈密站。我的睡意一扫而光,这才发现,半个车厢的人都醒了,脑袋在车窗处挤成一堆,眼巴巴地望着窗外昏黄的站台。
跟着乱糟糟的人群,不知道怎样就出了车站。回头一看,梁和景像个警惕的猎犬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妈的!我狠狠地骂了一句,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起风了。刚开始散落街道上的纸屑、塑料袋轻轻地在地面抖动,过了几分钟,忽然像得到了命令,全都激昂起来,张牙舞爪地向我们扑来。转眼工夫刚才还熙熙攘攘人群像变魔术般地消失了。我一时傻了眼。
“快给你二叔打传呼!”梁和景急起来,不知趣地开始催我,哪知道我想甩开他的心思。二叔如果看我再带来一个麻烦货,还不把我骂死?我灵机一动,一本正经地对梁和景说:“小梁兄弟啊,咱两个还得分头行动!你想啊,咱人生地不熟,不知道是否有人盯上咱了,不如现在你在暗,我在明,装着不认识,一旦有事,你或我一出来,不就把坏人吓走了?”梁和景抓了抓乱糟糟的脑袋,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下定决心似的大声说:“这不怕!咱是来打工的,又没钱,谁会来抢咱,除非他是个傻吊!”说完呵呵的笑起来,肆无忌惮地向我展览了他的两个大黄板牙。我恨得牙痒痒的,但目前还不能和他翻脸,出门在外,谁知道马上会出啥事?也好,就让他暂时跟着。
我背起蛇皮袋,向有路灯的地方走去。村里出过门的人告诉我,到城里晚上要奔有路灯的地方,沿着路灯走。一是可以找到商店,可以买到水和吃的,二是有亮光的地方一般不会被抢。“现在坏人专抢农村来的!一千两千不嫌多,十块二十块不嫌少,王八蛋!”开小卖部的三大爷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的肉直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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