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1/2)
关于外语系诗朗诵的事情, 吴桐是第二天说的。
讲完课,快到下课的时候,吴桐将书给合上, 轻轻的用粉笔盒压在教科书上面,神色平淡的抬起头来:“系里决定五四那天举办一场诗朗诵比赛,你们各自准备一首英文诗参加比赛, 在比赛之前, 大教室的门就不关了, 晚上我会在这边值班, 你们过来练习的时候, 我帮你们纠正发音。”
话音落下, 下面显示寂静一片,大家伙儿面面相觑片刻后, 立刻就骚动了起来。
“吴老师,咱们每个人都要参加么?”程瑞一如既往的率先举手。
他口语好,性格又开朗,一向是积极分子。
突然举手问这个问题, 顿时所有人都转头看向他,这一看不要紧, 所有人都发现他脸色发白, 眼下发青, 一副好几夜没睡的劳累模样。
“原则上是都要参加的,当然, 如果你有其他很重要的事情的话,也可以不参加。”吴桐抬手往下压了压。
程瑞得到想要的答案, 立刻笑眯眯的坐下了。
他刚坐下, 李立林又举手了:“吴老师, 我们这些基础差的,接触英语的时间还短,有哪些诗歌我们也不知道,请问老师有没有推荐的书,我们想有个明确寻找的方向。”
“等会儿程瑞到我办公室拿一下书单。”吴桐又看了一眼程瑞,然后才低头将粉笔盒拿开。
“好的老师。”
程瑞是吴桐的课代表,又打了个呵欠点点头。
事情说完了,下课铃也响了,吴桐拿着书准备回办公室,程瑞捂着嘴巴打着呵欠跟着吴桐后面,准备去拿书单。
“昨夜又没睡?”吴桐抱着书,一边下楼梯一边问道。
“嗯,脑瓜子疼,哪有空睡。”
“老李也真是的,再怎么着急也不能让你不睡觉啊,这不耽误白天学习嘛。”
程瑞委屈巴巴的眨了眨眼睛:“可不是嘛,吴老师,你跟李老师说说呗,我昨儿个把班长和书记推荐给他,结果他又抱来了好多资料,这不是诚心想把咱们几个给吓坏嘛。”
“这你自己和老李说去。”吴桐顿时笑道。
程瑞揉揉太阳穴,顿时头更疼了。
吴桐见他这样也觉得好笑,摇摇头带着他快步下楼,往自己办公室的方向去了。
“吴老师——”
两个人刚转了个弯,就听见后头传来了喊声。
程瑞和吴桐一起回头,就看见路玉米顶着一张满是疹子的脸跑了过来:“吴老师。”
“怎么了?路同学。”
“吴老师,刚刚您说的那个诗朗诵比赛……我能不参加么?”路玉米满脸通红的低着头,手指搅缠着衣摆,看左看右,就是不敢看吴桐的脸。
吴桐抿了抿嘴:“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么?”
“就……有点事要忙。”路玉米看着自己的脚尖,结结巴巴的说道。
“有什么事情这么重要,居然连系里面的朗诵比赛都不能参加了?”吴桐见她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忍不住的皱起眉头,语气也有些严厉起来:“路玉米同学,你既然能考上大学,足以证明你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学校已经开学快三个星期了,关于你们的学习情况,昨天我们几个老师都坐下来谈了谈。”
听到吴桐这么说,路玉米的脸色顿时白了。
她惶惶不安的抬头看向吴桐。
“从你考试的情况来看,基础还是很扎实的,只是我听李老师他们说,从上课到现在,你很少开口说英文,这样是不对的。”吴桐的眉头微微蹙着,神色看起来很是严肃:“英语,是一种语言,而不是单纯的学科,如果只会写不会读,那这门可就学着没什么意义了。”
路玉米捏着衣角的手微微颤抖着,身子也在颤抖。
吴桐看着她这样子,有点失望。
毕竟路玉米也算是她看好的一名学生,她的书面英文非常的漂亮。
可问题是,英语不是书面好看就可以的,这一届的大学生,哪怕还没毕业,未来都已经被求贤若渴的各大单位给内定了,譬如他们外语系,日后会去的部门,要么是外交部,要么就是商贸部的对外贸易……而这两个地方,对口语的要求都是很严格的。
路玉米不开口说英文,哪怕书面考试再好看,最后也毕不了业。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我还是希望你能参加,你的口语确实得练练,从今天起,你每天都到大教室来,我在教室里等你。”
说完,也不等路玉米回应,径直转身往办公室大步的走去。
倒是程瑞若有所思的回头看了眼路玉米,然后就看见路玉米满脸苍白摇摇欲坠的模样。
明明只是一个诗朗诵的事,可路玉米却表现的好像天崩地裂一样。
程瑞拿了书单就回了教室,然后将那些书抄在黑板上。
下面同学们连忙抄,抄完了就呼啦啦的往图书馆狂奔而去,苏锦绣倒是不着急,房萍读泰戈尔诗集给了她很大的启发,既然房萍朗读《当时光已逝》的话,那么她就读《生如夏花》好了,虽然偷懒了点,但是这首诗未来可是很出名的。
图书馆里的外文诗歌,都被外语系的各种语种的学生给借光了。
清华虽然是个理工类大学,可偏偏出了不少诗人种子,不仅文学院那边一天到晚的吟诗作对,甚至连建筑系,机电系,经济系,都出了不少有名的大才子。
他们写诗作文,将稿子发给刚刚从《清华战报》改名为《清华大学》的校报,如果谁的诗歌或者文章被选中的话,那么他在他们系里面,便是最出风头的人。
而这一切……都和外语系无关。
外语系实在是太神秘了。
因为外语系没有语文数学之类的学科,只有外语和政治,以至于外语系和其他系的学生们,格格不入,再加上自从开学以来,外语系的学生们就陷入了疯狂的学习状态中,各个语种的同学们脑洞大开,各种小组形式的学习小组层出不穷,几乎处于神隐状态。
而且,就算到图书馆来,借的也多是一些专业类书籍,还有各种国外的专科文献之类的,这还是第一次,外语系一起跑来,疯狂的借外文诗歌的呢。
这一举动顿时引起其它系同学们的注意,立刻就有不少人打听去了。
没到傍晚,外语系要举行诗朗诵比赛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校园,瞬间就点燃了整个大学学子们的热情。
晚上,吴桐来到教室。
发现课堂上的人多了不少,还有许多陌生面孔。
“哟,一个下午的时间,咱们外语系扩招了?”吴桐将书放在讲台上,开了个玩笑。
“才不是呢,咱们是来听诗朗诵的!”一个陌生模样的男同学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显然,他不是这个系的学生。
“你是哪个系的?”
“经济系的。”
“哟……老郑的学生啊。”吴桐一听,竟然是丈夫的学生,脸上的笑容顿时止不住了。
男同学也跟着笑:“师母就别赶我们走呗。”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吴桐再赶他们走倒显得不近人情了:“坐后边儿去,别打扰我们上晚自习。”
那些来旁听的立刻起身往最后一排钻。
吴桐先环顾教室,突然眉头一皱:“路玉米呢?”
“老师,路玉米她花露水儿过敏,吃了晚饭满脸都起了疹子。”站起来回答的依旧是李和平,昨天路玉米过敏看着都有点好了,结果傍晚的时候,她洗那条围巾,洗完了身上又起了一层疹子。
吴桐听到这个理由,忍不住愣了一下。
好像下午的时候,她确实看见路玉米脸上不少红疹子一样的疙瘩,没想到是过敏啊。
“既然过敏的话就赶紧去医务室拿点过敏药吃一下。”吴桐一边说一边皱眉,这才开学几天啊,这路玉米就三天两头的出岔子,要不是她的脸上红疙瘩那么明显,她都要怀疑,路玉米是不是故意装病的了。
李和平也觉得烦。
她觉得路玉米是自作自受,明明知道自己花露水过敏,放学的时候还故意用那条围巾。
晚上读诗歌,吴桐有故意炫耀的成分在,所以点的都是苏翼,程瑞,苏锦绣他们几个的名字,口语好的一共五个人,读的还是英文散文诗,再加上她们刻意带上感情读,将那几个来旁听的如痴如醉。
晚读课一共两节课。
第二节课的时候,那些来旁听的走光了,吴桐这才开始指导其他同学。
苏锦绣他们则是提前去李老师那里翻译资料。
走在夜晚的校园。
苏锦绣忍不住的说道:“我觉得……路玉米同学很奇怪。”
“怎么了?”程瑞愣了一下,才反问道。
“没什么,就是觉得很奇怪。”苏锦绣抿了抿嘴:“我从没有听她开口说过英文。”
“她试卷上的字迹和她之前往黑板上抄单词时,笔记本上的字迹是一样的。”苏翼也开口加入了讨论:“我昨天晚上去吴老师哪里查了笔迹。”
“你也觉得她很奇怪么?”苏锦绣诧异的看向苏翼。
不然的话,怎么会想到去查路玉米的笔迹?
“嗯,确实比较奇怪。”
苏翼点点头:“我原本以为她只是单纯的口语不好,但是我发现,她板书时候的笔迹和笔记本上的笔迹相差比较大。”他咳嗽一声,昨天晚上他也陪程瑞熬了一夜,这会儿也有点累:“正常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字习惯,不管美丑,或者在哪里书写,总有一些自己没注意到的笔锋。”
“路玉米没有?”苏锦绣眨了眨眼睛,反问道。
“她的笔迹有,但是她写不出来。”
这话就怪了,路玉米的笔迹有笔锋,但是路玉米又写不出来,除非……
——那根本不是路玉米写的!
苏锦绣猛地睁大眼睛,有点不敢置信的捂住胸口。
她突然想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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