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失误(1/2)
双节棍的雏形起源于华夏,最早记载见于华夏战国初期的墨子兵法,最初的名字叫做“挺”。《墨子·备俄傅》记载:“挺长二尺,大六寸,索长二尺。”这里所谓挺,是指连挺的梢节,索即连接梢节和把节的索链。
一开始的“挺”与现在的双节棍形象大为不同,两根棍一大一小,一长一短,又名“哨子棍”,《墨子·备城门》将它列为主要的守城器具之一,而在欧洲中世纪,这种武器主要活跃在马上作战。
后来“哨子棍”在明清期间传入东南亚,又经当地人进行改造,形成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双节棍模样。
据说当时的双节棍在菲律宾警中非常流行,因而形成了丰富多样双节棍的武技。
再后来,华夏的武学大师从其学生丹尼.伊诺山度处了解这种兵器,李小龙大为喜爱并学习,然后改进且发扬光大。
标准的双节棍两端棍棒为72厘米,连接部位为精铁锁链,但陆晨这个临时版远没有达到这样的条件。
这也怪不得陆晨啊,他可不是为了装帅或者装酷才搞出这东西的,梧桐木虽然好,可是梧桐木的材质是属于比较松软的一种,这么细的梧桐木拿来做棍棒打人,估计来不了几下就要报废,为了提高陆晨这唯一武器的耐用度,陆晨才将其制作成软棍,也就是所谓的双节棍。
陆晨一击得手,并没有任何激动,他心惊肉跳地感受后脑勺上的鬼脸。
使用武器陆晨是在赌,他已经走投无路,不得不如此。
按照擂台规矩,死士双方是不能使用武器的,但如果没有武器,陆晨根本不可能打赢廖魁,因此他只能放手一搏。
不过陆晨也不是乱来瞎打,他这个做法是有依据的,那就是之前飞踢出去打中廖魁鞋子。
按照规则,那鞋子可以属于武器中的暗器类,可是事后陆晨却没受到任何惩罚,这让他有了点心思。
“为什么我触犯了规则没事?”陆晨本来还想细细寻找原因,可是情况紧迫,容不得陆晨多想,于是陆晨只能赌一赌,复制粘贴了血鞋模式,用自己流出的鲜血涂抹武器,让武器被鲜血覆盖,再以武器发动攻击——还好陆晨伤口够多,血还不是很缺。
事实证明陆晨赌对了,他用双节棍攻击了廖魁,却还依然站在擂台上,后脑的鬼脸也没有异常。
其实陆晨也应该隐约猜到了端倪,毕竟在擂台上,鬼祟显得相当准守规矩,不然它们可以直接杀人了,不用打擂台那么麻烦,应该有留一条活路给人类参赛者。
真相是,染了陆晨之血的武器在鬼祟眼里居然陆晨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它们才没有判定对方使用武器,只是鬼祟不知道陆晨是怎么从身体里掏出这两根那么粗那么长的棍棒的?
正因为如此,陆晨才决定放手一搏,不能坐以待毙。
既然计划得逞,陆晨也不再客气,他现在浑身是伤,还有个流血的buff,靠着肾上腺素勉强止痛,时间拖得久对他越不利,于是陆晨几个闪步,来到廖魁身边,甩棍横扫,一棍子打在廖魁的腰间。
陆晨不会恋战,毕竟武器太脆弱了,他一击得逞,又闪躲向后好几步,避免发生什么意外。
刻有打鬼符的梧桐木虽然威力不大,可是明显有效,廖魁捂着被击中的地方,喉咙呜呜地发出痛苦声音。
这次廖魁没有那么嚣张了,他不再追着陆晨攻击,选择了远远躲开这个手持武器的小鬼。
可是陆晨哪里是什么善茬,看到敌人退后,他立刻赶上去,这次胆子更大了,居然连续好几棍打在廖魁身上。
廖魁被打了几次,显得非常痛苦,根本不想反击陆晨,反而双手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好像他的身体里有无数蚂蚁在叮咬,甚至他连上衣都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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